毕节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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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全文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防治水污染,制定了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生活饮用水源(以下简称饮用水源),是指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湖泊、溪潭、水库、涵渠等生活饮用水地表水资源。
本条例所称集中式供水,是指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系统向居(村)民提供生活饮用水和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系统向本单位提供生活饮用水的供水方式。
第四条 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辖区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经济建设、城镇建设的规划管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人口规模,使经济建设、城镇建设与饮用水源保护协调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
《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饮用水水源水质,保证饮用水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饮用水水源水质,保证饮用水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前款所称的饮用水水源,是指向自来水供水企业提供原水的地表水水源。包括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青草沙饮用水水源、陈行饮用水水源、崇明东风西沙饮用水水源和其他饮用水水源。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投入,合理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采取措施推进本市集约化供水进程,促进经济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发展。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水源的水环境质量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价范围。
第四条上海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
县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饮用水源的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集中式供水水厂和规划建设水厂依法划定的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备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除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外,其他范围的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由乡镇为主、部门配合。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办法。
第四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经济建设、城镇建设的规划管理,使经济建设、城镇建设与饮用水源保护协调发展。
第五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城镇集中供水范围、供水人口,减少分散式生活饮用水取水点。对依法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要予以公示,清除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的水面污染物,并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源的义务,并有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源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应当重视饮用水源保护
《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全文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0xx年5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
本条例所称饮用水水源,是指用于城乡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湖泊、水库、山塘、山泉、水井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
前款所称的集中式供水是指通过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供水规模的供水方式。
第三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投入,合理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区的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发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水源保护负责。
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监测工作体会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决定五年内全面禁止大中型水库和大中型湖泊投肥养鱼、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并把水环境监测的任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赋予了水文部门。为此,
2011年我局全面开展了37个大中型水库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成果作为了市政府对各区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考核的唯一依据。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总结会议上,我们的监测工作和监测质量得到了市领导和有关各部门的高度肯定。2011年。市政府决定将水质监测范围扩大到219座小ⅰ型水库和6万亩压减珍珠养殖水面。为了全面完成2011年度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监测任务,履行好市委市政府赋予的监测职责,积极配合市水利局完成好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局里已于2月10日召开了全市水环境监测工作会议。对今年的监测和取送样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水环境分中心负责水样分析和技术指导、取送样设备购置与发放,各县局(站)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取送样工作。2月底已经完成了第一季度大中型水库水质监测,各县局站给予了积极配合,很好地完成了第一次取送样工作。3月份要全面启动小ⅰ型水库水质监测。4月份将要启动珍珠养殖水面水质监测,今年的水环境监测任务将会十分繁重,分中心和各县局站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全体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消除不安全供水隐患,保障学生和教师饮水卫生安全,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领导重视师生饮水卫生工作,加大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二、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学校饮用桶装水的生产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报告。
四、学生必须用自备的茶杯(壶)接水,不准用嘴直接饮水,不得将饮水移作他人饮用,以防传染病发生。
五、值日教师应重视对学生饮水的指导,发现不良情况应及时予以劝阻和教育。要教育学生保护水龙头的清洁,防止污染。
六、从事锅炉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式作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卫生监督局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在全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20xx年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8家,仅有市水厂、江北水厂等6家水厂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做作业人员61人,持健康证61人,持证率为100%。
二、水质监测情况
全市监测水厂18家,采样85份,合格69份,合格率为81.18%,其中市水厂采样64份,合格62份,合格率为96.88%;乡镇水厂采样21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28.57%,其中乡镇持卫生许可证供水4家,采样8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50%,未持卫生许可证供水12家,采样12份,合格2份,合格率为16.67%.
三、监督检查情况
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水厂18家,6家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从业人员61,持有效健康证明61人,持证率为100%,组织与管理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工作档案合格3家,合格率为33%,水质净化、消毒、检验等设施合格3家,合格率为33.33%;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情况
此次宣传活
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应用价值,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提供长效保障。下文是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障用水安全,维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第四条 市、县区(含济南高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供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住房保障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
2009年县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执法检查的工作总结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执法检查的通知,确保广大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抽调4名卫生执法人员开展县本级专项检查工作。
这次检查的重点是看县水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设施、学校二次供水。目的是依法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生活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让老百姓喝上卫生安全饮用水,确保不发生介水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检查内容主要是看企业是否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法规标准及规范、卫生管理制度、规章、有无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检验人员等。执法人员每到一处都耐心地向企业负责人及水管人员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规知识,严格按照省卫生厅的检查内容逐项检查、核实。
目前已对我县县水厂、大山镇水厂、大闸、精忠中学、科苑小学、行知中学、春晖小学、慧智小学二次供水等多家单位进行监督检测,采集出厂水及管网末稍水进行采样监测,共采集43个样品进行理化及细菌检验。从8个单位检查情况看,除二家水厂外,二次供水单位软件条件较差,如没有清洗、消毒和检验记录、无水质污染事件报告制度、从事供管水人员缺乏应有的卫生知识、健康检查。但水箱及蓄池设施基本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结束后,我县卫生执法
贵州毕节市委书记张吉勇去世讣告
中共毕节市委书记张吉勇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公元20xx年1月11日23时去世,享年56岁。遵照家属意愿,丧事从简。
张吉勇简历:
张吉勇,男,汉族,籍贯、出生地贵州松桃,1959年5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贵州财经学院贸易经济专业毕业。经济师。
1978.09 贵州财经学院贸易经济专业学习
1982.08 贵州省铜仁地区商业干部学校教师
1983.11 贵州省铜仁地区商业局工作员、业务科副科长
1986.06 贵州省铜仁地区五交化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其间:1988.08评为经济师)
1989.06 贵州省铜仁地区商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0.12 贵州省铜仁地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4.06 贵州省铜仁地区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7.01 贵州省铜仁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7.11 贵州省铜仁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地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兼)
1998.10 贵州省铜仁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其间:1999.09-20xx.01在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现代公共管理党政干部高级研修班学习)
20xx.07 贵州省铜仁地区行署副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