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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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今天来说说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借条的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诉讼时效制度就是这一精神的典型体现,对于民间借贷,出借人应该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就会产生借款债权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不利法律后果。司法审判中,不乏这样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巨额借款损失的惨痛教训。
同时在实践中,有些借款人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起诉或不具备起诉的条件,面临这种局面,应充分利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破解普通的3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余祖舜律师根据实践经验和法律规定整理出中断民间借贷3年诉讼时效的八大技巧及注意事项与大家分享。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总结此文法律规定的技巧,并不是希望大家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相反余祖舜律师建议:对于民间借贷债权,如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应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其主要原因归纳有如下方面的好处:
1、避免因时间长久而遗失关键证据(曾经有当事人将一张15万元的借条遗失,咨询该怎么做?)
2、避免因诉讼时效中断证据不足,而导致超过诉讼时效。
3、只有经过起诉判决且进入执行的案件,法院才可以对债务人采取司法拘
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那么你知道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吗?下面小编整理了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供你参考。
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
一、概念释义
1、借条:民间借贷关系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就是民间借贷。通俗地说,就是向人借钱,给人出具的借款凭证。
2、欠条: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权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例如,借款无能力还可以出具欠条,无能力支付货款也可以出具欠条,拖欠劳务费可以出具欠条,分割共有财产时无能力给付现金也可以出具欠条,等等。总之,欠条可以产生于任何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法律关系中。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2年。
三、欠条的诉讼
借条的诉讼时效类型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那么你知道借条的诉讼时效类型有哪些吗?下面小编整理了借条的诉讼时效类型,供你参考。
借条的诉讼时效类型
借条诉讼时效如下:
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怎样计算
借条通常是指借一些钱了以后按期归还和借钱数额的凭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或者违约。注意在赌博情况下写下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怎样计算,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怎样计算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2年。
对于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有以下几种:
(1)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借款期限届满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借款人在返还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自返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期限但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3)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借款期限或者约定借款期限不明确,也未约定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贷款人为借款人确定了返还借款期限(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必要准备时间),而借款人在贷款人确定的返还期限届满仍未履行的,
借条的诉讼时效和还款人的注意事项
借条受法律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如何确定借条的诉讼时效?在借款人还款后,因为未注意收回借据或索要还款证据的问题,而导致出借人持再次主张要求还款的事件也发生了不止一起了。那么,还款时借款人应注意什么?下面小编整理了借条的诉讼时效和还款人的注意事项,供你参考。
借条的诉讼时效和还款人的注意事项
一、如何确定借条的诉讼时效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这一点与其他民事相同,但在何时起算时效的问题上,需要大家注意。
1、如果借条上有约定的还款时间,时效从还款时间界满时起算两年。
2、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的还款时间,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3、时效的中断重新起算的问题
在时效界满前,出借人如果向借款人主张还款或借款人承诺还款,会造成时效中断,从这个时间重新起算两年的诉讼时效。但是,对于时效中断,出借人要提供证据,比如借款人的书面确认等。,即使是事实,恐怕也无法主张时效中断。从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另外,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据的20xx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二、还款时借款人应注意什么
还款时,要记着索回欠条、借条。并检
借条未定履行期限,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那你们知道借条未定履行期限诉讼时效如何确定吗?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借条未定履行期限,诉讼时效如何确定的案例
原告王x成与被告张x系同村村民。20xx年11月11日,被告张x向原告王x成出具借条一份,并载明“今借到王x成现金叁万元 借款人张x20xx年11 月11日”。该借条上有被告的签名与盖章,当日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3万元。20xx年4月5日,原、被告又在借条上约定了借款按月利率1.5分计付利息,被告张x予以签字确认。20xx年1月1日,原告向被告索要借款,被告在原告出具的催款通知书上背书:因王x成未给张x必要的准备时间,张x拒绝付还借款。同年4月1日,原告再次找到被告索要借款,被告以不欠原告借款为由拒绝付还,原、被告对上述事实均予认可。双方发生纠纷后,原告王x成于20xx年3 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张x归还借款3万元及利息。
[分歧]
关于原告对被告借贷之债的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不等于诉讼时效
事例:某企业根据政策对职工的工资进行调整,并将结果张榜公布。职工马某称其工资调整有误,多次上访要求更改其工资标准。在上访二年后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关认为已超过申请仲裁的时效,不予受理。马某又提起民事诉讼。从时效上说,马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有人认为,马某在其权利受到损害后,一直向有关部门主张权利,符合申诉时效中断和重新计算的情形,不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诉时效,其权利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持与上述事例中相同观点的人为数不少。甚至认为,劳动争议当事人上访的行为说明其一直在主张权利,出现了时效中断的法律事实。笔者认为,此观点犯了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等同于诉讼时效的错误。因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不等于诉讼时效。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与诉讼时效的法律关系有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为了弄清这个问题,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二者相同的主要法律特征。
1、二者都是规定关于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依法保护其权利、并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且二者的法律后果具有承接性,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首先丧失依法请求仲裁保护的权利,继而丧失依法请求审判机关司法保
借条的有效期及超出诉讼时效的解决方法
借条的有效期是什么意思呢,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的处理办法有哪些,借条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下面小编整理了借条的有效期及超出诉讼时效的解决方法,供你参考。
借条的有效期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xx年。
超出诉讼时效的解决方法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模板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
债务起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一债务诉讼当中有一个比较重要的事项,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过了诉讼时效就不能再起诉了。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债务起诉诉讼时效中断后什么时候才会重新计算诉讼期间方面的知识,供你参考。
债务起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具体情形主要有:
一、提起诉讼。
二、申请仲裁。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七、申请强制执行。
八、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九、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十、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十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十二、当事人
借条和欠条的效力
实践中,人们(包括司法工作者)对借条、欠条的某些方面理解上常常有困惑,比如:借条、欠条,哪个“效力”大?下面小编整理了借条和欠条的效力,供你参考。
借条和欠条的效力
先来简单的谈谈它们之间的关系: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这点自然是相同之处,只不过一个是证明借款关系,另一个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了。
所谓借条、欠条“效力”大小的问题,其实就是指借条、欠条的证据效力,即借条、欠条对某种债权债务事实的证明效力大小的问题。
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无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的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