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秘密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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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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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载体销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负责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秘密载体的所有机关、单位(以下统称涉密机关、单位)。
第四条 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第五条 涉密机关、单位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本机关、单位秘密载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对所辖行政区域内涉密机关、单位执行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单位执行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
涉密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对本机关、单位执行本规定负有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一、目的
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x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一)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
2、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3、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二) 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
1、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
2、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
3、公司客户名册;
4、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
5、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
6、客户资料;
四、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
(一)各种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
(二)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五、保护原
瓦斯管理的规定
1、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扣除当班工资。瓦斯检查执行巡回检查和专人负责相结合,高瓦斯地区瓦斯检查执行专人负责制,低瓦斯地区实行巡回检查制。
检查地点: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总回风道以及矿认为需要检查点。
检查次数:低瓦斯地区采掘工作面每班不少于2次,高瓦斯地区采掘工作面每班不少于3次,硐室每班检查一次,无人作业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沼气、二氧化碳浓度、温度。
2、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查发现有害气体超限时,有权停止该地点和威胁地区的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否则,按“三违”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3、瓦斯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必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记录,做到瓦斯记录本、牌板、台帐“三对口”。瓦斯员弄虚作假出现空班、漏检、假检时,罚款100-500元。并给予开除矿籍。
4、井下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否则,罚责任者100-300元。
5、瓦斯检查员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可查,违者罚款50-100元。
6、瓦斯检查日报及通风调度日报必须及时报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一次不报送罚50-100元。
7、排放瓦斯实
复印工作管理规定
深圳有限公司
复印工作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3020
版 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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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1、目的:为保证公司员工正常办公,合理使用办公资源,防止浪费,节约开支,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权责:总台文员负责登记、监督。
4、内容:
4.1 复印时应先到总台文员处登记复印内容,按纸张大小规格分类登记复印份数,紧急情况灵活处理,但应后补登记手续。
4.2 所有需复印资料之人员必须熟练复印技术,倘若自己不懂复印技术必须向总台文员咨询清楚方可。
4.3 复印时原件、纸张必须放置妥当,保证复印质量,印件清晰。
4.4 若复印资料数量较多时,应先选择复印1件,确认质量合格,再输入余数,以免浪费纸张。
4.5 节约纸张,若内部使用则尽量使用再生纸张。
4.6严禁复印与公务无关的私人资料,违者罚款20元。
4.7总台文员上下班应按时开启和关闭复印机电源,定期检查碳粉使用情况,连续复印时间过长,应保证复印机必要的休息时间。
4.8 当复印机出现异常时,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拆动,由总台文员酌情处理。
4.9
信息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信息工作,及时报送信息材料,使学校各级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工作的整体情况,进一步扩大学校的对外影响,同时为领导实施科学决策和进行科学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一、信息工作原则
1.真实性原则。信息管理工作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各单位(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
2.针对性原则。信息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工作中心和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信息的搜集和报送,增强信息服务的有效性;
3.时效性原则。信息管理工作要及时反映学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以及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呼声,保证信息搜集报送高效化;
4.准确性原则。信息管理工作要在报送信息过程中,做到点面结合、冷热结合、喜忧结合,使信息内容能切实反映本单位(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师生员工真实思想。
二、信息工作流程
1.信息的收集和录入。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部门)产生的各类信息(包括教学信息、科研信息、综合信息、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等),按照信息写作的方法成稿后,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学校办公室。
2.信息加工和整理。学校办公室负责将上报的信息进行分类、校对、审核、筛选、鉴别,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使之条理化、规范化
营销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强化销售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细化、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程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适应公司和市场的需要,销售分公司要在公司已经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分配、考核等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工作管理细则。
一、 销售分公司下设各部门的分工和责任
销售分公司下设部门:
业务部、外贸部、综合管理部、内蒙包头办事处、山东淄博办事处、技术开发科。
各部门职责:
1、 业务部:负责承揽国内业务、并与用户沟通协调售后服务工作;
2、 外贸部:负责承揽外贸业务、并与用户沟通协调售后服务工作;
3、 综合管理部:负责销售分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有关 部门报送数据、表格,负责公司产品的发货、运输工作;
总台工作管理规定
深圳有限公司
总台工作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3017
版 次:a
页 次:1/1
实施日期:
1、目的:为保证公司内外通讯信息畅通,对来访人员进行友好接待,塑造企业良好形象。
2、范围:公司总台工作人员。
3、内容:
3.1服饰要求:
总台人员直接代表着公司形象,故应着装得体、整洁大方、举止文雅、化淡妆。
3.2电话接转
3.2.1电话铃声响两下,总台人员应迅速接听,接听电话时应音调柔和,语气平稳,使用规范用语“您好,大众联合”或“大众联合,您好”等。
3.2.2对待来电者礼貌、热情,首先弄清来电者身份、意图,可应用以下话语询问来电者:“请问你贵姓?”,“请问您哪里找?”,“请问你找哪位?”,“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等。
3.2.3明白来电者意愿后,在征得被访问者同意的情况下迅速将电话转给被访者接听,当被访者正忙无法接听或因特殊原因拒绝接入来电,总台人员应代被访者表示歉意,并婉言相告,同时记录来电者之联系电话及联络人,必要时获悉来电者的留言,然后将所记录信息转达给被访者。
3.2.4待来电者结束谈话先挂断,使用礼貌道别语:
工作服管理规定
工作制服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公司形象,增强管理力度,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公司决定全体员工穿着统一制服上班,现就制服的着装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服装分类
季节
管理人员
办公室
文员
保安员
清洁工
厨工
修理工
司机
夏装
衬衣西裤(裙)
(两套,400元/套)
衬衣西裤(裙)
(两套,300元/套)
保安服
(两套,25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100/元套)
白工衣
(两套,10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10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250/元套)
冬装
西装制服(两套,600元/套)
西装制服(两套,500元/套)
保安服(两套,40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150/元套)
白工衣
(两套,15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15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400/元套)
使用
期限
二年
二年
二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二年
二、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三、制服的使用及发放
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在职期间均有权利享受制服待遇。
1. 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
学校租用汽车的管理规定
租用汽车的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租用汽车的管理,保障用车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1、凡因工作需要租用汽车,必须由用车部门向校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必须明确租车用途、租车时间及确定的驾驶人员等,经校办审核并报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租车手续,同时由租车部门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2、使用租用的汽车,必须由持有相应驾驶证的人员驾驶,驾驶者驾驶车辆,出现交通纠纷、事故、车辆损坏或丢失,均由租用单位负责处理。
3、对租用的汽车,未经批准不得私用,凡私用必须经用车单位领导批准,所有费用均由使用者负责支付;发生交通纠纷、事故及车辆损坏或丢失,均由使用者负责。
4、公款租用的汽车使用后,必须回学校停放,不得停放在私人家中,违者追究用车单位领导责任,其间造成车辆损坏或失窃的,由使用者承担责任。
5、学校租用经营性车辆的,应当选择合法的车辆运输经营者,其车辆和从业人员应当符合行业有关规定,并与租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二)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 存款管理 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 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一)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