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行文规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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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的含义
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由各自的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等因素决定的。它对行文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有如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第二类,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第三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间。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如军事机关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之间。
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划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上行文和下行文主要存在于以上第一类和第二类工作关系类型中,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
行文规则的含义
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由各自的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等因素决定的。它对行文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有如下几种类型:第一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第二类,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第三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如全国各某某、自治区、直辖某地人民政府之间。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如军事机关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之间。
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划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上行文和下行文主要存在于以上第一类和第二类工作关系类型中,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下行文正好相反,是上级
行文的基本规则
正常有效的行文应当遵循以下普遍适用的基本规则:
一、按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的规则
这条规则要明确两点:一是按机关隶属关系行文。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作指示、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下级机关可以向直接的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提出请示,上级机关对请示事项应予研究答复。除了这一层关系外,在我们国家现行管理体制中,还形成了一种各业务部门上下垂直的条条关系,其中有些部门属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大部分和上级业务部门之间虽然不属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业务上的确存在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也就形成了直接的上下行文关系。二是按机关的职责范围行文。这一点的要求是,行文的内容应是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而不能超出,超出了即为越权。如果干涉了别的机关事务,不仅在实践中行不通,而且会造成政令混乱。当然,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也有公文往来,那只能是商洽工作、通知事项、征询意见等,而不存在请示、报告或布置任务的性质。
二、授权行文的规则
这条规则是上一条规则的引申。如果一个部门的业务需要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按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又不具备布置工作提出要求的行文权限时,这就可以通过授权行文来解决。具体说,这个部门可向本级政府请示,经本级政府同意并
行文规则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省人民政府对市、县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直接行文。
二、各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和请示工作。
三、各县(市)、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请示工作。
四、政府各部门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可以互相行文,可以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或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互相行文;也可以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和有关规定,对下一级政府行文。
第十二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一般不要越级请示。因紧急、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抄报所越过的机关。
第十三条 同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各级政府可以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联合行文,政府各部门可以联合行文。
第十四条部门之间需要行文协商解决的问题,应直接行文,不应报政府转办。同级政府之间可以协商解决的问题,不应报请上级政府转办。
第十五条 向上请示或报告涉及到其他部门或地方职权范围的,主办机关要与有关部门或地方协商一致;经协商仍不一致的,应如实上报上一级政府裁决。未经协商一致或未经上级机关裁决的,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第十六条 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抄报直接上级机关。
第十七条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主送一个机关,不要同时抄送下
某某煤矿公文管理规定
某某煤矿公文管理规定
一、发文管理
(一)行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主题词、抄报抄送机关等部分组成。
1、发文机关应当写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2、机要公文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种,紧急文件分“特急”、“加急”、“平急”三种。
3、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
4、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种类。除发布和转发政府规章性文件外,标题一般不加书名号,也不用其他标点符号。如转发上级党政或部门的文件和批转下级文件,原标题文字过长,可重新概括确定标题。
5、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6、公文成文时间以领导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领导的签发日期为准。
7、公文主题词标注在文件末页下部,抄报抄送范围上方。使用公文主题词以省委、省政府颁发的主题词表为准。
8、矿行政及矿党政(行政)办公室发文格式,主送单位为: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室,抄送单位为:矿领导、副总、井领导;矿党委及党政(党委)办公室发文格式,主送单位为:各党(总)支部,抄送单位为:矿领导
机关公文写作基础处理规则
一,公文的功能
(一)公文的涵义与特点
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作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包括电报,下同),是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公文分类
按公务文书的自身性质及使用范围,可以把我国现行的公务文书分为两大类:
1.通用文书
(1)法定公文
(2)事务文书
2.专用文书
财经文书,司法文书,科技文书,军事文书等等
公文的主要特点:
1.法定性
2.政策性
3.实用性
4.时效性
5.规范性
(二)公文的作用(功能)
1.决策与领导作用(最主要的作用)
2.强制执行和处理的作用
3.依据和凭证作用
4.公务联系与沟通作用
5.宣传与教育作用
二,公文的文体,结构,格式与稿本
(一)公文的文体
公文的文体是指公文的表达方式.属应用文体,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应用文,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
1.公文被规定以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即白话文)作为必须使用的符号系统.
2.公文兼用说明,叙述,议论三种表达方
机关公文写作基础处理规则
一,公文的功能 (一)公文的涵义与特点 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作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包括电报,下同),是传达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公文分类 按公务文书的自身性质及使用范围,可以把我国现行的公务文书分为两大类: 1.通用文书 (1)法定公文 (2)事务文书 2.专用文书 财~书,司法文书,科技文书,军事文书等等 公文的主要特点: 1.法定性 2.政策性 3.实用性 4.时效性 5.规范性 (二)公文的作用(功能) 1.决策与领导作用(最主要的作用) 2.强制执行和处理的作用 3.依据和凭证作用 4.公务联系与沟通作用 5.宣传与教育作用 二,公文的文体,结构,格式与稿本 (一)公文的文体 公文的文体是指公文的表达方式.属应用文体,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应用文,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 1.公文被规定以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即白话文)作为必须使用的符号系统. 2.公文兼用说明,叙述,议论三种表达方式. (二)公文的结构 公文的结构是指公文的组织结构
上行文的审核把关
谈谈上行文的审核把关 闫训立 (山东黄河河务局) [文摘] 本文分析了加强上行文审核把关的必要性,对文秘部门在上行文审核把关中应把握的重点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做好审核把关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公文 审核 把关 一、什么是上行文,上行文的用途 公文按其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上行文指下级机关、组织向其所属的上级机关、组织行文,也可以是向有业务指导关系的上级部门行文,例如市级政府向具有领导关系的省级政府行文,省级政府工作部门向具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国务院工作部门行文都是上行文。 上行文的文种有3类:“请示”、“报告”、“意见”。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意见”是2000年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增加的文种,作为上行文,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供上级机关决策参考,也可以报请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或批转。 二、对上行文审核把关的必要性 首先,省局领导同志对公
行文方式
行文方式行文方式是根据行文关系、行文方向以及公文性质、效力范围等多种因素而确定的公文发布、传递的方式。行文方式从不同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一)按公文性质不同,有行文与正式行文两种提法 行文是指撰制与运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的所有文种,广义的行文还包括撰制与运行机关事务公文;正式行文则仅指撰制与运行其中具有政策性、规范性的公文,即指撰制与运行下行文种。行文与正式行文为属种关系,行文可以上行、下行、平行,既可以用“文件格式”又可以用“信函格式”;正式行文仅为下行,即只能用“文件形式”。 (二)按发布、传递范围不同,有内部公文和外发公文两种提法 内部公文是指仅在本机关内运行的公文,因其版头中发文机关标识不必套红印刷,故俗称“白头文件”;外发公文,是指通过文书部门或邮电部门封装传递至其他机关的公文,因其版头中发文机关标识套红印刷,故俗称“红头文件”。 (三)按公文递送途径不同,有直接行文和间接行文两种形式 直接行文是发文机关直接向需要承办或执行公文中有关公务的受文机关行文,是常见、最基本的行文方式;间接行文则是不直接向最终承办或执行公文中有关公务的机
机关行文根据
事物的根据是事物之所以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该事物必须具备的要素。机关行文也是如此,必须有其前提和基础,不然就会出现无的放矢、漫无边际等不规范现象。机关行文的前提,是其隶属关系;机关行文的基础,是其职权范围。 (一)隶属关系 隶属关系是指本级机关在其组织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及其与上级机关、下级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即通常所说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之间的“块块”关系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即职能部门)与下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条条”关系。这种隶属关系在行文工作中决定着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 1.行文关系 隶属关系体现在行文工作中即为行文关系。隶属关系决定行文关系,但行文关系比隶属关系更为复杂,因其既包括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机关之间的行文关系,又包括不具有隶属关系机关之间的行文关系。行文关系主要有以下四种,即: (1)同一组织系统中,上、下级机关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2)同一组织系统中,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与下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有的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大多是业务指导关系; (3)同一组织系统中,同级机关或同级部门之间的平行关系; (4)非同一组织系统的任何机关或部门之间的不相隶属关系。 2.行文方向 各机关(含部门,下文中凡不与部门相对而言者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