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相关的资料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04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在税收法治化的过程中,车船税的法律渊源由条例上升为法律,并已在我国开始实施。然而,车船税法中依然存在不少法律问题,特别是有关乘用车的车船税法律问题尤为突出。下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全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第二条 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第三条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三)警用车船;

  (四)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第四条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04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或者个人所有。

  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非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04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wad();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二章 结婚 第四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五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七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第八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九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一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二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04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是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宗旨。下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

  第四条 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 基金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04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城市绿化条例》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国务院第一○四次常务会议通过,自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第六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地方绿化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令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04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国发 1990 2号),我局对一九八四年至一九九0年七月间制定发布的五十七件有关专利工作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含批复、函复、内部授权、审查及复审决定)

  进行了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四十八件,部分变更的三件,撤销及废止的六件。现予公布。                    局长 高卢麟

  一九九0年九月十九日一、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二号 1984·8·30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三号 1985·1·19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四号 1985·1·19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五号 1985·2·27

  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七号 1985·3·2

  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八号 1985·3·12

  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九号 1985·9·10

  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十号 198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04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怎样的一个实施内容呢?下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04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共七章五十一条,那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988年6月3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 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三条 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五条 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边界河道以及国境边界河道,由国家授权的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管理,或者由上述江河所在省、自治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1997)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04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1997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224号)

  ?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五条 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

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04
【diyifanwen.cc - 第一范文网】

  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草原权属

  第三章 规划

  第四章 建设

  第五章 利用

  第六章 保护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草原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

  第三条 国家对草原实行科学规划、全面保护、重点建设、合理利用的方针,促进草原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的管理,将草原的保护、建设和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的宣传教育。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草原法律法规、保护草原的义务,同时享有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破坏草原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六条 国家鼓励与支持开展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和监测方面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成果,培养科学技术人才。

  第七条 国家对在草原管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