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末位淘汰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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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末位淘汰办法
为了鼓励先进,惩治落后,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公司决定进行XX年的末位淘汰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末位淘汰范围:
除公司领导及中层管理人员(另行考核)外,公司所有已经转正的在职员工。
二、具体方案:
1、公司根据一定比例拟定各部门、车间的淘汰名额。
2、由本部门、车间员工进行无计名投票,选出2倍于淘汰名额的预淘汰人员名单。
3、由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相关就秘:*部门负责人、本部门员工(随机选择2-5人)根据预淘汰员工的日常表现按照XX年度员工绩效考核项目进行综合打分。
4、根据上述打分得出的平均分,按照事先设定的淘汰名额,从末位开始淘汰。
5、当投票选出的预淘汰名额由于并列等原因而超过2倍时,按最小并列数确定预淘汰名单。
6、当打分出现并列时,由考核小组及部门负责人确认淘汰人员。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末位淘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相关规定
1、主管领导打分占25%、部门负责人打分占35%、相关部门负责人打分占20%、本部门员工打分占20%。
2、所有考核均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结果的方式。所有选票均在结果公布后
员工互助办法制度
第一条 为发挥员工的团队及互助精神,安定生活,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配合本办法的推行而成立员工互助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办理有关款项的保管、核发、生息、运用等事宜。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除临时工人员外,应一律参加本会。其互助权益自缴纳互助费的月份起生效,自奉准离职之日起失效。
第四条 本会除设置当然委员6人,由公司厂部一级主管及总务(或人事)、会计主管担任外,另设置委员3人至6人,由全体员工推选,并由委员互选主任委员一人,负责总理本会一切业务。 前项委员中除当然委员外,任期皆为1年,连选得连任。
第五条 本会设总务干事、会计各一人,承办本会事务。
第六条 本会每月定期召开二次,如遇紧要事项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如无重大事项时并可以传阅方式进行。
第七条 参加本会的员工,每月应缴纳互助费及互助基金。互助费由本人负担,互助基金由公司按薪资(本薪)的1%金额补助,皆于发放薪津时扣缴。所缴的互助基金及互助费系互助捐款性质,概不退还。
第八条 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所发生的互助事故,不适用于本办法,但因公伤假或特别病假逾期而停薪留职者不在此限。
第九条 本会经办的互助事项应每月公布一次。本会收
煤矿领导干部末位考核办法
一、实施范围
全矿现职副科(区)级以上干部,(含副总)。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看: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执行矿党政的决议、指令、制度等情况;个人的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群众威信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协调各方面关系的水平。
“能”主要看:对企业改革及创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创新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驾驭工作的能力,科学决策、综合协调、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选贤用能能力。
“勤”主要看:工作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工作质量、效率等。
“绩”主要看:主管或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及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廉”主要看: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学”主要看:个人的学习态度、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及参加培训情况等。
(二)实行量化考核。将德、能、勤、绩、廉、学等六项内容进行量化,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为优秀(90—100分,含90分)、称职(80—90分,不含90分)、基本称职(60—80分,不含80分)、不称职(60分以下,不含60分)四个等次。
(三
煤矿领导干部末位考核办法
煤矿领导干部末位考核办法
一、实施范围
全矿现职副科(区)级以上干部,(含副总)。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看: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执行矿党政的决议、指令、制度等情况;个人的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群众威信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协调各方面关系的水平。
“能”主要看:对企业改革及创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创新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驾驭工作的能力,科学决策、综合协调、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选贤用能能力。
“勤”主要看:工作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工作质量、效率等。
“绩”主要看:主管或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及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廉”主要看: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学”主要看:个人的学习态度、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及参加培训情况等。
(二)实行量化考核。将德、能、勤、绩、廉、学等六项内容进行量化,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分为优秀(90—100分,含90分)、称职(80—90分,不含90分)、基本称职(60—80分,不
加油站员工制度范文_加油站员工管理办法
加油站制度有利于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做到责任到人,纪律严明。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是加油站员工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加油站员工制度范文1
一、忠于企业、爱站如家
二、仪表端正、言行规范
三、文明经营、礼貌待客
四、勤奋工作、任劳任怨
五、按章操作、确保安全
六、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七、遵守法纪、廉洁奉公
八、刻苦学习、不断进取
文明用语与服务忌语
一、文明用语
1、你好! 2、欢迎光临!
3、请! 4、对不起!
5、谢谢! 6、请稍候!
7、别客气! 8、请走好!
9、欢迎再来! 10、再见!
二、服务忌语
1、喂! 2、不知道!
3、你问我,我问谁? 4、怎么不早说!
5、急什么! 6、叫什么!
7、靠边点! 8、没零钱,找不开!
9、等着吧! 10、快点,快点!
11、下班了,明天来! 12、听你的,听我的!
13、我就这个态度! 14、有本事你告去!
15、有意见。找领导(老板)去!
加油员岗位职责
一、在领班的带导下,做好当班加油工作。
二、主动、热情、规范地为顾客提供加油服务,满足顾客合理要求。
三、了解经营油品的主要性能和应用知识,掌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末位调整试行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末位调整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末位调整,是指以公务员年度考核、工商系统目标责任制考评等为依据,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一定数量的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通过离岗培训、试岗工作、职位调整等办法,促进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转变提高的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第三条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全体公务员和工勤人员。
第四条 末位调整工作在各级工商局党委(市直各分局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末位调整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末位调整要贯彻立足队伍建设、强化竞争激励、重在教育提高的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促使末位调整人员提高素质、转变思想、改进作风、爱岗敬业,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直接定为末位调整对象:
(一) 违犯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禁令,尚不够辞退的;
(二)
工商行政管理局淘汰暂行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局淘汰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树立科学的用人导向,建立有效的惩处机制,促进全员积极进取,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淘汰是指本局除党组成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被降职、免职、责令辞职、更换工作岗位和辞退。
第三条 淘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淘汰坚持定量考核、群众评议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淘汰的标准和方式
第五条 本局科室、队、会连续两个年度在市局条线工作考核中倒数第一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降职、免职或调离局机关到分局工作,给予相关责任人免职或调离局机关到分局工作。
第六条 分局连续两次在县局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中处于末位的,给予分局长降职、免职,给予相关责任人免职或调到管理所工作。
第七条 标准化管理各层级评价责任人未正确履行评价职责,或者恶意操作、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降职、免职。
第八条 管理所连续两个季度
内务制度考核处罚办法
保安内务制度考核处罚办法
1、严格内务卫生制度。被褥一律按规定摆放,被褥不整洁者每次罚款20元。物品摆放不整齐者罚款10元,被褥不叠者罚款50元。
2、严禁在室内或工作岗位抽烟,违反者每次罚款500元。
3、严禁无关人员到值班室及宿舍,每次罚款50元。带无关人员在宿舍留宿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严禁在办公场所或室内大声喧哗,违反者罚款20元。
5、严格作息制度,不遵守规定的每人罚款20元。
6、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予以开除。
7、上岗期间严禁电话聊天,违反者罚款10元,认识正确使用通讯设备器材,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30元。
8、上岗期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
9、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种活动,会议,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
10、上岗者规定统一服装,着装不整洁者每次罚款20元,上岗值勤时不着装者罚款50元。
11、搞好休息值勤场所管井卫生,卫生不合格罚款当事人20元,未落实卫生值日制度的罚款班长50元。
12、对保安器材严格规定保管使用,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不准把无关人员带入值勤范围,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造成后果予以辞退。
14、遵守单位有关
工商行政管理局淘汰暂行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局淘汰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树立科学的用人导向,建立有效的惩处机制,促进全员积极进取,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淘汰是指本局除党组成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被降职、免职、责令辞职、更换工作岗位和辞退。
第三条 淘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淘汰坚持定量考核、群众评议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淘汰的标准和方式
第五条 本局科室、队、会连续两个年度在市局条线工作考核中倒数第一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降职、免职或调离局机关到分局工作,给予相关责任人免职或调离局机关到分局工作。
第六条 分局连续两次在县局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中处于末位的,给予分局长降职、免职,给予相关责任人免职或调到管理所工作。
第七条 标准化管理各层级评价责任人未正确履行评价职责,或者恶意操作、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降职、免职。
第八条 管理所连续两个季度
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末位调整试行办法
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末位调整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末位调整,是指以公务员年度考核、工商系统目标责任制考评等为依据,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一定数量的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通过离岗培训、试岗工作、职位调整等办法,促进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转变提高的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第三条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全体公务员和工勤人员。
第四条 末位调整工作在各级工商局党委(市直各分局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末位调整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末位调整要贯彻立足队伍建设、强化竞争激励、重在教育提高的原则,以正面教育为主,促使末位调整人员提高素质、转变思想、改进作风、爱岗敬业,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直接定为末位调整对象:
(一) 违犯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禁令,尚不够辞退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