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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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制度汇编
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制度汇编
武汉水务建设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财务机构设置、职责与权限
第三章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第四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八章 资 金 管 理
第九章 资金的筹集
第十章 款担保、信用证和保函管理
第十一章 发票和收据的使用管理
第十二章 税收及利润分配、利润上交
第十三章 会计报表
第十四章 财务考核与评价
第十五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六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十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十八章 附 则
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制度汇编
武汉水务建设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财务机构设置、职责与权限
第三章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第四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八章 资 金 管 理
第九章 资金的筹集
第十章 款担保、信用证和保函管理
第十一章 发票和收据的使用管理
第十二章 税收及利润分配、利润上交
第十三章 会计报表
第十四章 财务考核与评价
第十五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六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十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十八章 附 则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是指在 投资项目总资本中,由投资者 认缴的出资额。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 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对 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下文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一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一样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二
第一章
财务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办法
为规范内部会计管理,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局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遵循合法、适应、规范、科学的原则,结合服务中心的业务及经营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办法》。
一.岗位及职责
1.服务中心主任对中心财务负领导责任。
2.服务中心财务设主管会计、出纳两个岗位,会计业务受局计财处指导,中心财务对中心法人及法人代表负责。
3.主管会计职责:
(1)审核原始凭证,编制录入记帐凭证,完成日常会计处理;
(2)定期核对对帐单,审核未达帐项;
(3)完成对外结算,对于不能及时收回的款项应及时报告;
(4)及时完成对外财务报表、财务信息的编报;
(5)定期编制中期报告及财务分析报告,定期汇报;
(6)协助领导对单位的业务发展做出决策,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制定;
(7)根据业务发展建立健全核算制度;
(8)就单位的资金安全对主任负责;
(9)负责财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移交;
(10)负责有关项目预、决算的审核;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出纳职责:
(1)根据审核无误的凭证办理收付款手续,对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记帐凭证经核对无误后执行出纳签字;
(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现予发布,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
学院培训楼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警官培训楼的运行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现有培训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降低运行成本,根据《贵州警官职业学院警务训练大楼运行管理方案》,结合在职民警培训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警官培训楼主要用于全省公安民警培训。
第二条 警官培训楼包括民警警务训练大楼、北区培训楼和南区培训楼等。
第三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总务处职责:
1、负责培训楼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内部设施、设备及财物的管理、检修和维护工作;
2、负责培训楼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3、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管理、使用及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奖惩和工作调配;
4、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好增收节支、厉行节约工作,定期与计财部门核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
5、定期向学院党委、分管院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完成好全省公安教育培训后勤保障工作任务。
(二)培训部职责:
1、负责培训楼内用于培训的教室、办公室的管理;
2、负责教学及办公室内教学设施、设备、物资的管理维护工作(总务处配合)。
(三)警体部职责:
1、负责警务训练大楼训练馆(一楼三间)、器材
电子白板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学校的多媒体教学资源,使我校的电子白板设备的使用做到规范化,并使之能真正为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发挥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我校电子白板设备安全使用及维护管理办法。
一、电子白板管理,责任到人,分层落实。
1、使用室多媒体电子白板的教师,必须经过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电子白板设备。
2、电子白板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教室多媒体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拿钥匙,其他人不得私自配钥匙。
3、班主任应在每学期开学时进行设备总体的复检,如有情况应当及时向学校汇报。
4、任课教师人离教室锁好白板,并同时填写使用记录。班主任负责及时检查使用记录的填写。如下节课不使用,班主任要锁好控制台 (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计算机课等离开教室上课时)。
5、平时不使用时,班主任负责关闭电源,以防雷击等安全隐患发生。
二、电子白板备系统维护,定期检查,健全档案。
1.班主任要随时升级防病毒软件,保证每周进行日常病毒检测,装入计算机系统的任何程序、数据要经过病毒检查,同时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
2.任课教师不得传播、复制、编写病毒程序、严禁利用电子白板教室网络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
浙江海域使用管理办法
海域使用分类定级和海域使用基准价评估是海域管理最基础性的工作,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迅速发展,迫切需要加强这类基础研究工作。下文是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持续利用,提高海域使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海域是指属本省管辖的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下的海域及其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不包括河口区域\\\)。
第三条 海域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单位和个人可依法取得海域的使用权。
海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对在本省某一固定海域从事3个月以上排他性的下列开发利用活动,实行有偿使用海域制度:
\\\(一\\\)工业\\\(包括造船、修船、拆船、工矿企业专用码头、采矿、石油化工等\\\)项目;
\\\(二\\\)旅游项目;
\\\(三\\\)排污、倾废项目;
\\\(四\\\)海底管线登陆点用海项目;
\\\(五\\\)其他经营性项目。
使用海域用于公益事业、科研教育、渔业生产、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以及滩涂围垦、海岸防护项目的,不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罚款单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使公司各种罚款的收缴手续合理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对任何部门或个人的罚款均使用罚款单。公司罚款单分为特种罚款单和通用罚款单。特种罚款单,即公司针对某一专项事宜的办理程序制定的一卡式处理表。通用罚款单,即除特种罚款单以外,公司统一制定的各部、室、科(以下简称部门)均可使用的“通用罚款单。”
2、特种罚款单和通用罚款单由财务部负责统一组织制订。任何部门根据实际工作
需要均有权向财务部提出制订特种罚款单的书面申请(根据自已的思路设计出初稿),由财务部与申请部门负责人、业务相关人员及相关联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探讨、推敲,从而理顺程序,修改初稿或重新起草出讨论稿,经反复讨论、修改后最终制订出特种罚款单。
3、特种罚款单所涉及到的所有部门或个人,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处理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敷衍、含糊。表中所有对个人和部门的罚款按本规定第7条执行。
4、公司所有管理人员、辅助人员及赋予相应职权的人员在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对违犯规章制度、设备和工艺操作规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均有权使用公司通用罚款单进行处理。
5、通用罚款单和特种罚款单由财务科统一管理发放,财务部建立&
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1、财务(包括内部核算财务)要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整理,装订成册或立卷后送公司档案室存档。存档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核对、清点数量无误并签署存档记录表后,档案管理员方可给予存档。存放会计档案的档案柜必须双锁开关,钥匙由主管会计和财务经理各持一把(不同锁)任何人经批准后方可查阅财务档案,必须由主管会计、财务经理共同开锁,由主管会计妥善保管,严防失火、损坏、丢失。
2、公司内部任何人员调阅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外来人员调阅或复制档案,要凭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
3、档案销毁,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档案部门共同鉴定,由总经理批准后由主管会计与财务经理共同监督。销毁的档案须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4、会计人员变动,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并由财务经理或主管会计监交,填写移交清册,并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5、主管会计须设置会计档案管理记录簿,档案收发调阅等事项要及时登记,出纳人员不能兼管会计档案管理。
6、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发生,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凭证,是记帐的依据。会计帐簿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簿籍,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