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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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市民政局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对外宣传制度
(一)负责机构及职责
浏阳市民政局对外宣传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外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宣传的内容和对象
宣传的内容:宣传的内容除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外,还包括我局有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内容:浏阳市民政局工作职责、关于政务公开的规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各科室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标准与要求以及办事依据、纪律、程序。
宣传的对象:浏阳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党政机关、民主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全体人民群众。
(三)宣传的形式及措施
宣传形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编发信息、简报,或通过浏阳政务服务网、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和群众宣传有关内容。 民政工作宣传要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宣传内容要及时准确。
二、社会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把局机关及所属各部门的工作
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对外宣传制度
(一)负责机构及职责
浏阳市民政局对外宣传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外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宣传的内容和对象
宣传的内容:宣传的内容除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外,还包括我局有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内容:浏阳市民政局工作职责、关于政务公开的规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各科室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标准与要求以及办事依据、纪律、程序。
宣传的对象:浏阳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党政机关、民主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全体人民群众。
(三)宣传的形式及措施
宣传形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编发信息、简报,或通过浏阳政务服务网、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和群众宣传有关内容。 民政工作宣传要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宣传内容要及时准确。
二、社会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把局机关及所属各部门的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经常性教育,使其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依法行政,廉洁奉公,提高办
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共x区司法局党组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全局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党务公开工作“四有五化”。即:有机构、有方案、有阵地、有资料;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内容真实化、公开形式规范化、公开程序民主化。
三、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1、党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等。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5、组织建设情况。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石狮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暂行) 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及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探索和实践,切实建立、落实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逐步形成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共泉州市委关于在农村、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及《中共石狮市委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要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特别要注意发挥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全市各级党组织都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 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兼顾广泛性和代表性。主要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代表,离退休党务干部或普通党员群众代表中选聘。聘期一任3年,聘
政府政务督察工作制度
一、责任制度。督察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件件有部门承办,事事有专人负责。对一些重大事项,要报请领导研究或组织有关部门督察。
二、审批制度。省州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的重要事项,呈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阅批;省州政府办公厅(室)交办的事项,呈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阅批;省州有关部门及办公厅(室)交办的一般事项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重要事项,呈请办公室主管领导同志阅批;一般事项由督察室领导主任审定。
三、检查制度。 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采取不同方式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承办的上级转办、交办的工作任务要记录在案,定期进行督察,以免积压或延误;对督查室发出的各种督办通知,每周要进行回查,避免造成查而不办的现象。
四、报告制度。 对列入督察的事项,要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准确、及时办理,并及时向领导报告;每年年中和年末要及时汇总督察事项办理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五、通报制度。 及时掌握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督察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及时指出,进行指导,督促改进;对工作不认真、不得力等造成损失的,要查明原因,报请市政府对相关单位进行批评。
民调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原则
一、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程序
一、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三、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汇报制度
一、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二、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三、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四、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登记制度
一、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二、调解民事
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加大政务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力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区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狠抓落实,辖区绝大多数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都实现了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规模不断扩大;二是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全面铺开;三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四是政务公开形式不断多样化;五是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区 多个区直机关事业单位、 个乡(镇)、 个农场、 个行政村(社区)、 个卫生院、 所中小学校全部都按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间和形式实行了政务公开,公开率达100%。重点抓好以下内容的公开:
(一)抓事权公开。一是公开政府的重要决策事项。将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及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开栏等进行公开。二是成立办证
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自1998年以来,我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二次创业”发展战略,把政务公开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创新载体,完善机制,积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市3个街道、16个乡镇、76个市直单位全部推行了政务公开,形成了市、乡、村三级联动,部门齐抓的工作格局,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市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组织部长和分管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室(乡镇、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乡镇(街道)、部门也相继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督、部门落实、群众参与、社会评价”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为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遵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建立完善
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资格条件
(一)政治上可靠,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公道正派,品行优良,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正错误,能够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三)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提出较好的意见建议和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
(四)党务公开监督员要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有一定比例的党员,还要有非党人士,主要在本室退休干部和非党人士中聘请。
(五)党务公开监督员资格要经广大党员、群众认可,党组审查后方可确定。受聘期间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取消其资格。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二)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监督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四)出席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
(五)监督和帮助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将解决问题的情况和研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