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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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详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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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银行和个人操作
问:制定《细则》主要体现了管理部门的什么思路?
答:我们在研究制定《细则》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几点:一是鼓励藏汇于民,支持个人合理依法持有与使用外汇,实行均衡管理,积极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二是便利银行和个人操作;三是坚持公私并重,完善跨境资金流动和交易的监管;四是依靠现代化手段实行有效监管。
年度总额内手续简化
问:日前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提出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此次《细则》中明确年度总额分别为5万美元。请问,这一做法的主要政策考虑是什么?
答:年度总额管理是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调整的重要内容。年度总额以内的结售汇手续和凭证大大简化和便利,年度总额以上的则加强真实性审核。这次,《细则》明确境内个人年度购汇总额由以前的2万美元大幅提高到5万美元,将有利于更好满足境内个人的用汇需求,藏汇于民。与此同时,对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结汇也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改变了过去“宽进严出”的管理模式,体现了资金流出入均衡管理的原则。
为防止出现重复购汇和
消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卫生是现在人们十分关注的话题,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找来了有关消毒管理办法实施的细则。
最新版消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消毒工作及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消毒管理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消毒技术规范,对生产、经营和使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管理。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的卫生防疫机构承担本系统内的消毒监测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 国家对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简称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消毒服务和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的所有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
物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 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 包括住宅小区、 单体住宅楼、公寓、 别墅、 度假村等, 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 设备和公共场地。下文是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
最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
销售行业的同志们看过来,最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在7月1日出台,你们准备好了吗?我们一起看看详情。
7月实施细则:最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20xx解读——7月实施细则:4月14日,商务部印发了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旧版法案将同步废止。
销售管理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据悉,汽车超市,卖场,电商等模式都将进入社会化销售体系,以此来打破过往单一的品牌授权体系,消除行业垄断。
新法案中还明确提出,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业内人士表示,新《办法》的落地实施对厂家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切实提高自己的产品竞争力,否则失去“品牌授权”保护后很可能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新办法出台后,更多的社会资本将会进入汽车流通行业,汽车销售也将从单一种渠道变成多种渠道。新办法也将会改变汽车生产商在汽车流通环节一家独大的话语权,平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制定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为产权人或产权人配偶。
第四条 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第五条 以受赠、继承等非购买方式取得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 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承租人和配偶在本市应无产权住房。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中,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住本市住房,年房租超过承租人及配偶年工资收入的10%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七条 《提取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七)项的 “重病、大病”仅限: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
《长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贷款操作,制定了《长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长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管理,规范贷款操作,有效防范贷款风险,保证贷款资产安全,根据《长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是指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须满一年以上;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三)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须满十二个月以上。
借款人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造成断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该断缴期间可视同连续缴存。
对申请贷款时所在单位连续欠缴超过三个月的借款人,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中心)不予贷款。
第三条 《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住房主要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即二手住房)、自建住房。
第四条 《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企业名录管理
第一条 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出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货款或按规定存放境外;进口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
企业收取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出口货物;支付货款后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进口货物。
第三条 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见附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见附2)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四)
《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近日,《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台,以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强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
《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细化明晰《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5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资格准入
(一)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资格准入严格按《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5号)规定执行。
(二)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职责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管理工作。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完善住房保障、房地产、民政、公安、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增强准入资格审核信息的准确性,提高监管工作效力;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区民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收入审核工作。社区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委托,通过入户调查、组织评议、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城市低
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说明)
“现在已经迈出第一步,《办法》已颁布,春节前后就要有实施细则。”1月19日,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材研究院院长马眷荣向记者表示,《办法》指的是《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今年将全面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发放工作。
相比绿色建材,绿色建筑评价工作早已先行一步。20xx年,《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要求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到20xx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新修订的GB/T50378-20xx《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今年1月1日起实施,采用打分方式,对具体的绿色建筑措施分情况进行量化。
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是何关系?马眷荣说,在绿色建材中,节材和材料资源利用与绿色建筑直接相关,主要看材料“绿色度”如何,室内环境质量也与绿色建材密切相关。装配式建筑、零能耗建筑被动房,要想实现绿色目标,除了设计上运用一些先进理念外,其余都要靠绿色建材达到要求。“如果说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绿色建材支持,绿色建筑就是空中楼阁。”
据媒体报道,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设计和运营两类,广东省目前有188个绿色建筑,但获得运营评价标识的不到10%。专家建议,为更好地发挥绿色建筑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大房金发 [20xx] 97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管理,确保公积金贷款资产安全,根据《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大房金管发[20xx]3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办法》第三条所称代办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办法》第三条所称办事处指:
(一)抵押房屋坐落在市本级的(含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下同):商品房纯公积金贷款在市本级各办事处均可办理;商品房组合贷款在组合银行所在办事处办理;其他类型贷款,在抵押房屋所在区办事处办理。
(二)抵押房屋坐落在区市县范围内的,由抵押房屋所在地办事处(或网点)办理。
第三条 借款人是指符合《办法》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同一笔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超过两人。两个借款人的,借款人之间应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借款人与购房人不是同一人的,应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借款人与贷款所购房屋的原所有权人之间不能为本人或配偶关系。
借款人办理组合贷款之公积金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