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电池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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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能源汽车补助细则
合肥近日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补助细则,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60%,下面是细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近日,《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20xx年修订)》正式印发。记者了解到,此次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贴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
A【购车】
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60%
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续驶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对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其他类新能源汽车原则上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2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
按照现行政策,针对个人纯电动乘用车的,续驶里程为150到200公里(包括150公里)时,中央补贴金额为3.6万元,;续驶里程超过250公里(包括250公里)时,中央补贴金额为4.4万元。
地方配套资金含省市两级资金,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的60%。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助标准。个人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
另外,对自行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纯电动乘用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也将给予20xx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并要求专项用于
2021新能源车配置细则出台
近日,北京小客车指标办官网公布《关于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轮候配置有关规则的通告》,就大家关心的20xx年新能源车指标“先到先得”规则做了详解。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欢迎阅读!
1月7日,小客车指标办公布20xx年新能源车配置规则,即共6万个,其中个人5.1万个、单位3000个、租赁6000个,不摇号,申请人按时间先后顺序直接配置指标,每期均按剩余额度足额配置,用尽的话则下一年优先配置。
通告指出,申请人按时间先后顺序直接配置指标,每期均按剩余额度足额配置,用尽的话则下一年优先配置。
至于轮候时间先后次序如何确定,通告分5种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就大家的关心的普通车转新能源车,通告表示,将按最后一次切换时间计算,即早转可次序居前。
记者还注意到,此次通告提出新的规则,即单位新能源车指标每年最多5个。此前按照缴税额度并未设定上限。
附:《通告》全文
关于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轮候配置有关规则的通告
经市政府批准,20xx年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共6万个,其中个人指标和单位指标面向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轮候配置,现就有关规则通告如下:
一、轮候规则
1.凡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按申请时间先后顺
汽车运输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杜绝或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企业稳步发展,现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行车安全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及内部治安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一票否决权。总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保科负责实施。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 第五条:总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总公司内的重大安全问题必须通过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第六条:总公司设立安保科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成立安全
汽车运输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杜绝或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企业稳步发展,现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行车安全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及内部治安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一票否决权。总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保科负责实施。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 第五条:总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总公司内的重大安全问题必须通过安全消防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第六条:总公司设立安保科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成立安全
外协单位能源环保管理规定
为规范外协单位能源环保的审批、计量、使用和日常调度管理,减少能源浪费与环境污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能源使用的审批:
外协单位需使用能源,由用能单位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到环安节能处登记,签定供能协议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停止用能后,押金收据经环安节能处处长签字后,给予退还。未经环安节能处批准,任何部门严禁对外供能。
二、计量:
1、审批手续办完,环安处会同生产处、电仪车间及外协单位共同确定计量仪表的量程、安装地点,并由环安处协调外协单位,协助电仪车间完成仪表的安装工作。
2、每月25日,环安处会同审计处和外协单位共同就外协单位使用公司能源情况抄表,每月27日行政处发放缴费通知,环安处、审计处签字认可后报公司财务处,财务处负责收款(转帐)和开具发票。外协单位使用公司水、电、汽的结算价格为:用水按照自来水市场价格结算;用电按0.70元/kwh结算;蒸汽第一年按70元/吨,第二年以后按75元/吨结算。水电汽费用每月一次结算。
3、审计处负责对外购、供能源的计量监督,同时建立健全对外购、供能源台帐。
4、当计量仪表停计时,外协单位须当日通知公司环安处和仪表班,由仪表班进行
学校租用汽车的管理规定
租用汽车的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租用汽车的管理,保障用车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1、凡因工作需要租用汽车,必须由用车部门向校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必须明确租车用途、租车时间及确定的驾驶人员等,经校办审核并报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租车手续,同时由租车部门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2、使用租用的汽车,必须由持有相应驾驶证的人员驾驶,驾驶者驾驶车辆,出现交通纠纷、事故、车辆损坏或丢失,均由租用单位负责处理。
3、对租用的汽车,未经批准不得私用,凡私用必须经用车单位领导批准,所有费用均由使用者负责支付;发生交通纠纷、事故及车辆损坏或丢失,均由使用者负责。
4、公款租用的汽车使用后,必须回学校停放,不得停放在私人家中,违者追究用车单位领导责任,其间造成车辆损坏或失窃的,由使用者承担责任。
5、学校租用经营性车辆的,应当选择合法的车辆运输经营者,其车辆和从业人员应当符合行业有关规定,并与租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学校租用汽车的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租用汽车的管理,保障用车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1、凡因工作需要租用汽车,必须由用车部门向校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必须明确租车用途、租车时间及确定的驾驶人员等,经校办审核并报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租车手续,同时由租车部门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2、使用租用的汽车,必须由持有相应驾驶证的人员驾驶,驾驶者驾驶车辆,出现交通纠纷、事故、车辆损坏或丢失,均由租用单位负责处理。
3、对租用的汽车,未经批准不得私用,凡私用必须经用车单位领导批准,所有费用均由使用者负责支付;发生交通纠纷、事故及车辆损坏或丢失,均由使用者负责。
4、公款租用的汽车使用后,必须回学校停放,不得停放在私人家中,违者追究用车单位领导责任,其间造成车辆损坏或失窃的,由使用者承担责任。
5、学校租用经营性车辆的,应当选择合法的车辆运输经营者,其车辆和从业人员应当符合行业有关规定,并与租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郑州新能源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出台
近日,郑州新能源车推广应用补贴细则出台,购置、使用、更新新能源车辆均有相应补贴,下面是hi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xx年9月份《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出台后,配套的具体实施细则何时出台一直备受关注。记者12月21日从市工信委了解到,郑州市已正式印发《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对购买新能源车辆补贴范围、标准、方式及申请条件、申请及拨付流程等均给出详细规定。《细则》实施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即日起,相关企业即可提出申请。
购置、使用、更新新能源车辆均有相应补贴
购买车辆时就可享受到补贴,对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车辆(不含公交车),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6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省市两级财政补贴之和不超过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且不超过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车辆销售价格的60%;对非财政投资的公交运营企业购买的新能源公交车,参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由市财政和省财政共同承担,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省市两级财政补贴之和不超过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车辆销售价格的60%;对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再享受市级财政配套补贴。
使用环节同样享受补贴,对个人和企业购买使用及
水上安全管理约谈规定
为加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广东海事局研究制订了《水上安全管理约谈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水上安全管理约谈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水上安全管理约谈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上安全管理约谈规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约谈,是指航运公司、从事水上水下活动的企业或与水上水下活动相关的企业、船员服务机构、引航机构(以下统称被约谈对象)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时,海事管理机构对被约谈对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进行的提醒和安全建议谈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被约谈对象的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一)船舶发生大事故及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二)船舶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的污染事故;
(三)日常监管中发现被约谈对象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四)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水上交通和水域环境安全的重要事项。
第三条 广东海事局辖区公司及其所属船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广东海事局负责实施安全管理约谈,相关分支海事局参加:
(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用火的种类及级别, 确定了各级人员的权限和审批的程序, 给出了安全用火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和各级用火的期限,并对审批人、安全监护人、动火人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本标准适用于我厂生产区、仓库区内的一切生产施工用火(不含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加热炉、电加热器);生活区民用瓦斯管线抢修施工用火;生产区外油品及系统管道的抢修、施工用火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本企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管理规定》
3 用火种类
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下列用火作业,均应按本标准办理用火手续。未取得合格《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