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与通报的区别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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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与通报的区别
一、通知与通报的区别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聘用干部。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通知和通报有相似的一面,两者都具有知照性的特点,可以用来沟通情况,传达领导机关的意图。但两者的功用又明显不同:通知提出工作意见和办法,要求遵照执行或限期执行;而通报则着眼于思想和路线方面的教育。
二、通知的分类和写法
(一)通知的分类
1.指示性通知。用于指导下级机关开展工作,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或共同执行的事项。
2.批示性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等。
3.一般性通知。用于向下级机关知照一般事项。如要求报送材料,告知机构的设立与撤销、人员的任免等。
(二)通知的写法
三类通知中,一般性通知比较简单,只要做到言简意明、没有遗漏就可以了。以下只介绍指示性通知和批示性通知的写法。
1.指示性通知的写法
(1)标题。通知的标题要注意完整性,在准确的基础上求精炼,以方便阅读和存查。(其它几种通知的要求
通告范例与通知、通报的区别
通报、通告、通知的区别
通报、通告、通知这三个文种都有沟通情况、传达信息的作用,但又有区别:
1.所告知的对象不同。通报是上级机关把工作情况或带有指导性的经验教训通报下级单位或部门,无论哪种通报,受文单位只能是制发机关的所属单位或部门;通告所告知的对象是全部组织和群众,它所宣布的规定条文,具有政策性、法规性和某种权威性,要求人们遵照执行,一般都要张贴或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通知一般只通过某种公文交流渠道,传达至有关部门、单位或人员,它所告知的对象是有限的。
2.制发的时间不同。通报制发于事后,往往是对已经发生了的事情进行分析、评价,通报有关单位,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通告、通知制发于事前,都有预先发出消息的意义。
3.目的不同。通报主要是通过典型事例或重要情况的传达,向全体下属进行宣传教育或沟通信息,以指导、推动今后的工作,没有工作的具体部署与安排;通知主要是通过具体事项的安排,要求下级机关在工作中照此执行或办理;通告公布在一定范围内必须遵守的事项,有着较强的、直接的和具体的约束力。
4.作用不同。通报可以用于奖惩有关单位或人员,通知、通告无此作用。
通告范例
___电力工业局关于使用定期借记业务结算方式的通告
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区别
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有什么区别?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什么是议案?
议案是指由法定机关和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
法律对议案的提出、议案的内容和处理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议案的提出者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政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同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2)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依法应当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或者就其他组织处理的问题制定行政法规、调整行政区划、调整机构编制、申请经济文化建设项目、增加劳动工资、解决某项专款等事项,不宜作为议案提出。
(3)议案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
公告跟通知的区别
通告和公告二者有一些相似之处,也有一些不同之处。聪明的读者你发现了它们之间的异同之处吗?下面小编整理了有关公告跟通知的区别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告跟通知的区别范文一
公告和通告的区别
《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一、公告和通告的区别:
第一,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
第二,告启的范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目前,公告和通告这两个文种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混乱现象
议案和提案的区别
议案和提案有什么不同?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议案和提案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有关部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
宪法第7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对议案进行审议,主席团可以将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经表决,议案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提案
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向人民政协组织,并通过政协组织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就有关国家或地方大政方针、社会生活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
通告和公告的区别
公告与通告的区别
《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一、公告和通告的区别:
第一,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与公告相比,通告的内容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
第二,告启的范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党和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新华社、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门也可以根据授权使用公告。而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目前,公告和通告这两个文种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混乱现象。在报纸杂志中,在公共场所的招贴栏上,常常可以看到某某企业开业的《鸣谢公告》,宣传产品质量的《公告》,等等。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些作法都是不规范、不妥当的,“鱼目混珠”的后果,使得这样两种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失去了其对公众应有权威性和约束力。这种现象应该引起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注意。
二、公告
复函和批复的区别
复函和批复的区别在哪里呢?下文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关于复函和批复的区别,欢迎阅读!
复函和批复的区别:复函
复函,是答复不相隶属机关的业务问题或上级机关的办公部门、业务职能部门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书。这种函的针对性强,对方请求解决什么问题就回答什么问题,同时要求有一定的时效性。写复函时要明确写清发函的缘由,用礼貌性的语言向对方作出答复,成文日期要用汉字写明“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复函结构写法
开头
明确写清发函的缘由,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然后用过渡语“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引起下文。缘由部分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和发文字号,如“×年×月×日贵单位来函收悉”或“×字×号函悉”,然后写“经研究决定函复如下”为过渡语。
主体
主体是复函的核心部分,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讲清楚,使对方接到函后能快速了解来函的意图,准确作出反映,叙写清楚。答复事项要有针对性。
结尾
一般用礼貌性的语言向对方作出答复,如给予支持、帮助或合
议案和提案的区别
每年“两会”期间,总会听到代表和委员会在大会期间提交一些关乎民生的议案和提案,两者有什么区别?下面小编给大家分析一下议案和提案的区别在哪里,提供给大家参阅。
关于议案和提案的区别
概念不同
议案是全国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事原案。这是反映人民意愿、行使代表职权的重要途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参会的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都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其内容涉及法制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
提案是政协委员、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向人民政协组织,并通过政协组织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就有关国家或地方大政方针、社会生活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形式。政协提案实行提出提案的时间不限、内容不限、人数不限的“三不限制”原则。
提出的主体不同
提出议案的主体必须是法律规定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政府,同时代表联合提名可以提出议案。但代表提出的议案,必须要达到法
命令和决定的区别
在公文写作中,一不小心就会因为分不清命令与决定,就写错了。那么为了避免错误,我们就要知道这两者中究竟有什么不同。下文就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命令和决定究竟有什么不同。
命令与决定的区别
一、命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命令(令)与别的公文相比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内容重要。
命令(令)所涉及的事项,有的是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有的是宣布施行重
大强制性行政措施,这些都是重要的内容。运用命令来奖惩有关人员,往往也是在全国或某一地区影响较大的。如果是一般性的表彰先进或批评错误,就不用命令而用通报等别的公文文种。
2.权威性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以及县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发布命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发布命令。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地方政府都很少使用命令这一文种,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和主要领导人才较多使用。因此,命令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命令一旦发布,别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修改或歪曲,如果别的公文的内容与命令的有关精神相抵触的,也一律以命令的为准。
3.强制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一、 “借条”与“欠条”大不同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 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约定利息写入借条
月息、年息要注明。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超出部分不予保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三、还款期限写入借条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
四、留下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出借人要求借款人留下身份证复印件,一来减轻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