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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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内容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其他条款
1、试用期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服务期条款: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劳动合同内容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其他条款
1、试用期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服务期条款: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劳动合同与劳动协议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务合同关系的区别比较大,一是劳动合同关系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关系则不需要;二是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当符合《劳动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重要依据则是双方约定;三是劳动合同关系中被雇用一方必须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劳务合同关系则不需要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四是劳动合同关系有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支付的限制,劳务关系则没有上述限制等等。
劳动合同关系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务合同关系发生劳务争议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规,审理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质上却相差很大,劳动合同才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才能享有劳保待遇;劳务合同却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不能享受劳保待遇。
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作内容
第一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 (姓名)
担任 岗位(工种)的工作,其职责是
劳动合同与劳动协议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务合同关系的区别比较大,一是劳动合同关系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关系则不需要;二是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不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当符合《劳动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重要依据则是双方约定;三是劳动合同关系中被雇用一方必须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劳务合同关系则不需要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四是劳动合同关系有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支付的限制,劳务关系则没有上述限制等等。
劳动合同关系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务合同关系发生劳务争议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规,审理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质上却相差很大,劳动合同才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才能享有劳保待遇;劳务合同却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不能享受劳保待遇。
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工作内容
第一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 (姓名)
担任 岗位(工种)的工作,其职责是
担保合同包含内容与履行责任
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担保的方式;
(4)担保的范围;
(5)担保的期限;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的履行责任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质押合同的履行责任
质押合同包括动产质押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移交于质权人。对于动产质押合同,当主合同的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对于权利质押合同,当主合同的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有权处理权利凭证,以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定金合同的履行责任
定金合同的当事人就是主合同的当事人。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了解和认识聘用合同的特征,作为管理人员可以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聘用合同这一形式,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改革;作为事业单位和其受聘人员,可以更好地运用这一形式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聘用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
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了解和认识聘用合同的特征,作为管理人员可以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聘用合同这一形式,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改革;作为事业单位和其受聘人员,可以更好地运用这一形式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聘用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
聘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具有一般合同共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调书市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以是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劳动合同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学校作为毕业生管理部门承担见证和监督职能。
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1、主体不同:前者是指劳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是高校毕业生也可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2、内容不同:前者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后,双方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归纳:
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即双方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有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后,双方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归纳:
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即双方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有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