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车改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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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车改革实施细则
江西公车改革有了实施细则。10日,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新闻通气会在南昌举行,大众关心的车补标准共分四个层级,其中科员及以下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在司勤人员安置上,我省专门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办法》,明确了竞聘上岗、内部转岗、允许提前离岗等七种安置途径。
公车支出将压缩45.9%
10日,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公车改革办副主任李志刚介绍,传统的公务用车实物供给制,对保障公务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成本高、浪费大、不公平的弊端也日益显现。长期以来,“三公”经费占行政经费总支出的比例偏高,其中公车支出又是“三公”经费的大头。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把节约的资金用在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上。经过测算,改革后,全省公车相关支出压缩比例将达到45.9%;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以节俭的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促进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竞聘上岗
参改单位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内部转岗
参改单位根据实际
山东车改方案实施细则
9日从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已经明确,省级党政机关车改今年上半年完成,市县今年年底前完成。
据了解,山东省已经成立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目前,我省的车改方案已经基本确定,正在上报国家审批。
根据计划安排,山东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市县要在年底前完成。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山东公车改革坚持因地制宜、保障公务、高效服务的原则,各级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研究本地区公务用车市场化保障措施、制定车改后定向化车辆管理办法。
20xx年,山东将全力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革的主体内容就是取消一般公车,而对于保留的机要通讯、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其他车辆,其编制核定和配备使用也将制定严格的制度予以规范。
据了解,结合本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机关事务局将研究制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明确定向化保障公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等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
车辆定向化管理后,其用途将会明确限定,源头上防止公车私用。
由于车改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完成,省市相关部门也将提前了解政策,积极准备统筹做好车改期间的交通服务保障、衔接等工作,保证政务工作
湖北省车改方案实施细则:最快下个月实施
备受关注的公车改革工作在我市紧张有序推进。今年7月,我省下发《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全省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根据推进时间表,我市公车改革方案最快将在下月实施。
记者日前从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虽然我市公车改革的方案已起草完毕,但有关数据、规定细则还在核实完善之中。不过,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我市车改方案的总体方案已经成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严清华就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参改范围已限定
严清华介绍,根据上级政策,我市这次公车改革限定两个范围。
一是参改机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
二是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其中市级、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鼓励其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湖北省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
垂直管理系统驻地方
厂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实践的重要思想,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精神,结合我厂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行厂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实践重要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思想。贯彻维护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全体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我厂两个文明建设的和谐发展。
二、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党支部统一领导,建立厂长为第一责任人,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领导管理体制,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监督评议小组由副厂长任组长,两个小组成员由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和若干职工代表组成。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务科长担任,并由若干办事员组成。
2、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公开方案,做好有关厂务公开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对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作出解释或解答。同时,建立厂务公开档案。监督评议小组要根据厂务公开,民主监督的有关规定,监督评议
黑龙江科技改革实施细则出台
11月25日,黑龙江省出台《黑龙江省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改革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文件由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知识产权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制定,从科技成果的使用与处置、科技成果的收益与分配和科研人员的管理与监督等三大方面提出20条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提出,鼓励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优先在省内转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不再经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可通过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价格。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纳入本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财政,不冲抵财政经费拨款。科技成果转化收益首先用于对科技成果完成人、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国有企事业单位取得的科技成果一年以上未启动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和参加人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与成果所有单位的协议进行该项科技成果的转化,并享有协议规定的70%-90%的转化收益。
《实施细则》还提出,规范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担任管理职务的科技人员参与技术入股。成立由分管省领导为召集人,相关部门参加的黑龙江省技术入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奖惩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办是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决定进行裁决。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第三章 奖励管理
第七条 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
1.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提薪升级。
第八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九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质量优、效率高,不讨价还价,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全年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厂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精神,结合我厂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行厂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思想。贯彻维护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全体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我厂两个文明建设的和谐发展。
二、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党支部统一领导,建立厂长为第一责任人,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领导管理体制,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监督评议小组由副厂长任组长,两个小组成员由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和若干职工代表组成。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务科长担任,并由若干办事员组成。
2、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公开方案,做好有关厂务公开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对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作出解释或解答。同时,建立厂务公开档案。监督评议小组要根据厂务公开,民主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部门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各单位应发扬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文秘人员收发、分办、用印、立卷。
第五条 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国家机密。
□ 公文种类
第六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请示
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
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五)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六)通知
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
公务接待实施细则
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该如何制定?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仅供参考!
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一
第一条 公务接待,主要指上级部门、上级领导、校外有关单位到学校(含学院、机关部处及业务实体等,下同)视察工作、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合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活动。
第二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三条 根据宾客的职级、来校的目的等情况,本着“谁接待、谁负责”的要求,按照严格标准、对口接待、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第四条 接待规格。根据公务接待对象及活动内容,本着对等节俭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一)省(部)级领导因公来校,由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校领导接待,两办负责安排。
(二)厅(局)级领导因公来校,一般由对口校领导负责接待,牵头部门负责安排。确需学校主要领导出面的,由两办负责协调。
(三)其他因公来校,校领导原则不参加接待,按来访要求由对口单位负责接待。如确需学校有关领导会见的,须事先报两办,由两办进行协调安排,但校领导原则上不陪同,不陪餐。
第五条 严格控制接待范围。
(一) 学校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部门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各单位应发扬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文秘人员收发、分办、用印、立卷。
第五条 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
□ 公文种类
第六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请示
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二)报告
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三)指示
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
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五)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六)通知
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