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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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国税局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和执法服务,不断改进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巩固国税系统的良好形象,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现行税收工作流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根据《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确立以质量方针为指导,以质量目标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重点,以满足内部管理和上级要求、实现本级工作目标为目的,保证工作程序规范,执法到位,服务高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局对基层局的考核,各基层局的考核可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市局所属各事业单位的考核另行发文。
按照工作程序化、信息网络化、办公无纸化的要求,本办法实行微机化监控和考核。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市局考核机构的设置
1.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由市局局长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市局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二○○四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了明确每位职工的岗位目标和责任,贯彻工作实绩与奖惩挂钩的原则,增强责任感,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各级交办的式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人事局全体职工(含领导)
二、考核内容
1、加强学习。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利用业余时间积极自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10分)。无故不参加学习一次扣2分,马虎应付的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信息工作。每位职工每年撰写人事工作简报、信息、调研文章共6篇(调研文章至少一篇)被采用二篇(10分)。每超一篇信息加1分,调研加2分,另被采用的每超一篇信息加2分,调研加3分,获市县表彰的每篇信息加5分、2分,调研加10分、3分。简报每少一篇扣1分;调研文章少于一篇扣2分。
3、信访工作。接待热情,认真进行政策解释,及时回复,做好来访登记,防止集访事件发生(10分)。信访工作中发生与上访者吵闹、抓扯,每次扣2分。因工作不到位发生集访或到重庆市上访的一次扣5分。
4、业务工作。按业务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办事承诺时限,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0分)。办事超过承诺(交办)时限的,受局
国税局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国税局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和执法服务,不断改进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巩固国税系统的良好形象,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现行税收工作流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根据《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确立以质量方针为指导,以质量目标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重点,以满足内部管理和上级要求、实现本级工作目标为目的,保证工作程序规范,执法到位,服务高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局对基层局的考核,各基层局的考核可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市局所属各事业单位的考核另行发文。
按照工作程序化、信息网络化、办公无纸化的要求,本办法实行微机化监控和考核。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市局考核机构的设置
1.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由市局局长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市局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组成,负责全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领导和综合考评工作。
2.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目标
国税局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国税局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和执法服务,不断改进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巩固国税系统的良好形象,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现行税收工作流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根据《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原则,确立以质量方针为指导,以质量目标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重点,以满足内部管理和上级要求、实现本级工作目标为目的,保证工作程序规范,执法到位,服务高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局对基层局的考核,各基层局的考核可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市局所属各事业单位的考核另行发文。
按照工作程序化、信息网络化、办公无纸化的要求,本办法实行微机化监控和考核。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市局考核机构的设置
1.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由市局局长担任考核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市局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组成,负责全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领导和综合考评工作。
2.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目标
市直机关2011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效能,确保全市中心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对市直机关2011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全面考核评比,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年度中心任务和市直机关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科学评价各单位工作,坚持考核结果与兑现奖惩和使用干部相结合,着力在创建“三满意”机关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机关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我市科学发展、振兴崛起夺取新胜利。
二、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创新;
(二)科学规范,简便易行,务求实效;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惩分明。
三、考核范围
市直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机关,法、检两院)和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党群序列(×个单位)
市委办公室(含督查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组织部(含党史办)、宣传部(含文明办、新闻办、文联)、纪检委(监察局)、政法委、统战部(含工商联、民进)、农办、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老干部局、党校、信访局、编办、法院、检察院。
(二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党委集体
1.党委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委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委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分管单位(部门)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委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或作1次学习辅导。
4.党委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全局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党委书记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
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
今年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我校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全校教职工立足本职工作,迎接十四届市运会的召开。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制定以下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分工
1、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地完成单位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副书记: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学校公会、团支部、大队部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3、宣传委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根据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完成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市委党校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按照市委提出的“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的要求,全面加强党校机关党的建设,为争创一流党校,充分发挥“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第三条机关党建工作由校委统一领导,机关党委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四条 校委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机关党委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吸收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校委有关会议,参与有关工作的研究和领导;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机关党委履行职责,督促党员
落实党员承诺制考核办法
落实党员承诺制考核办法
为认真落实党员承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员承诺制的有效实施,使党员承诺制真正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落实党员承诺制考核领导小组,种衍华任组长,周丽、翟中印、张永峰同志任付组长,负责党员承诺制的落实、督查、考评奖惩兑现等事项,对党员的承诺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与定时定量考核,使党员承诺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定期督查制度
每位党员结合自已岗位职责作出承诺后,向社会公开。考核小组每月一次对党员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通过听取分管领导同志的汇报,查看工作实绩,检查党员承诺的具体落实情况,检查情况记录在《党员承诺践行表》上,对发现的问题,填写《党员践诺建议书》予以反馈,并督促党员本人对照整改;对问题较多的,由党员所在支部的书记对其批评教育,批评及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三、分析调度例会制度
根据每月督查结果,党组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的周四下午召开党员承诺践行情况工作例会。调度党员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好的典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把党员践诺情况于会后及时反馈给各支部,并在一定范围内进
机关车队驾驶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机关车队驾驶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每位驾驶员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机关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道听途说。
(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警钟长鸣、安全第一,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安全学习,及时总结安全行驶经验,交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及时排除故障,按时完成车辆年检,确保车辆良好性能状况。
(六)精心爱护车辆,按规定停放车辆,不无故在外乱停放及过夜。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如有特殊情况用车,应事先向局或处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从车辆调度,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应及时汇报,以免影响出车任务。
(八)相对固定的车辆,如领导较长时间出差在外,此期间驾驶员及车辆由车管处统一安排使用。
(九)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