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委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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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实现公司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管理局党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议事原则
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坚持维护中央的权威,自觉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马列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决策问题,努力把中央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同公司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项目的投资、重大资金支出使用,在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由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常委同志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不靠,勇于负责
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实现公司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管理局党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议事原则
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坚持维护中央的权威,自觉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马列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决策问题,努力把中央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同公司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结合,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项目的投资、重大资金支出使用,在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由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常委同志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现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中央、市委、市交通党委重要方针、政策、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制定贯彻意见,研究具体措施。
(二)分析我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讨论决定和部署总体工作或专项工作,提出目标任务。
(三)讨论和决定党委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明年)工作安排意见。
(四)各委员通报开展工作情况以及某些重要任务的执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
(五)组织建设、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
(六)重要信访研究或决定。
(七)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保持企业稳定的方法和措施。
(八)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构建。
(九)制定
党委议事规则(医院)
医院党委议事规则 根据市卫生局党委制订下发的《医院党委工作条例》和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1.议事范围 (1)讨论和决定上级党委重大决策、指示和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意见。 (2)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方案及实施部署。 (3)讨论和决定医院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4)讨论和决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讨论和决定医院年度财务预决算及调整、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备购置计划等。 (6)讨论和决定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老干部、知识分子等工作及党的建设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7)讨论和决定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事项。 (8)讨论和决定应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任免事项。 (9)讨论和决定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0)其他需经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2.议事要求和程序 (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延期或临时召开。凡须提交党委会讨论审议或决定的问题,应由职能科室或分管领导事先做好准备(包括不同方案论证,部门协调工作、有关文字材料等),做到有情况,有比较分析,有处理意见。 (2)党委会参加人员为全体委员,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可指定组织
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促进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议事决策的效率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行政议事要以“四个坚持”为指导思想,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确保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学校党委的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坚持依法治校,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 行政会议主要由院务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组成,由院长根据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要求确定召开何种形式的会议。
第二章 会议召开
第四条 院务会议的安排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院长办公会根据工作要求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 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或受其委托的副院长召集主持会
党委议事规则(医院)
医院党委议事规则根据市卫生局党委制订下发的《医院党委工作条例》和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1.议事范围(1)讨论和决定上级党委重大决策、指示和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意见。(2)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方案及实施部署。(3)讨论和决定医院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4)讨论和决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5)讨论和决定医院年度财务预决算及调整、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备购置计划等。(6)讨论和决定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战、老干部、知识分子等工作及党的建设中的其他重要事项。(7)讨论和决定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事项。(8)讨论和决定应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任免事项。(9)讨论和决定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10)其他需经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2.议事要求和程序(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延期或临时召开。凡须提交党委会讨论审议或决定的问题,应由职能科室或分管领导事先做好准备(包括不同方案论证,部门协调工作、有关文字材料等),做到有情况,有比较分析,有处理意见。(2)党委会参加人员为全体委员,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可指定组织、宣传、纪委、工会、团组织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3
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行政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促进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议事决策的效率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行政议事要以“四个坚持”为指导思想,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确保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学校党委的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坚持依法治校,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行政会议主要由院务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组成,由院长根据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要求确定召开何种形式的会议。
第二章会议召开
第四条院务会议的安排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召开。院长办公会根据工作要求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或受其委托的副院长召集主持会议。
第六条院务会成员由正、副院长,正、副
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x年x月x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依法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
第三条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专业委员会。如: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评委员会、提名与人力资源规划委员会等。
第四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决定公司的投资、资产抵押等事项;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聘任或者解
区议事规则
议事的总体要求是: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一、需要区委常委会研究的事项
1、干部人事任免,重要人事变动,对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
2、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性的重要会议召开、文件出台、制度印文,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后扩大到四大班子联席会研究。
3、关于全局性的奖励意见。
4、对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召开的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意见。
5、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武部等提交研究的重大事项。
6、区财政收支、社保资金收支、信访稳定、计划生育、党的建设、重要国有资产处置、大的财政预算外支出(十万元为起点)等工作,要定期不定期听取汇报。
7、区政府常务会、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等讨论需要提交常委会研究的事项并提交区委常委研究事项。
8、凡提交常委会讨论的问题,事先要做好充分准备,并经过协调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提交常委会讨论的文件、材料,分管领导要认真把关。
二、需要进行通报的事项
1、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研究确定的重大事项,要在区四大班子联席会上通报情况。
2、重大决定、重要人事安排情况要在区四大班子成员之间通报情况。
3、市委、市人大
电台台务会议事规则
某电台台务会议事规则
为切实加强台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发挥集体智慧,进行科学决策,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一、 应提交台务会讨论决定的主要事项:
1、贯彻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的重要事项,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和省、市党政主管部门重要决议、决定;
2、本台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本台人、财、物管理方面重要管理规定、办法的制订与修改;
4、本台各业务部室的设置和调整,中层干部的推荐和任免;员工的招聘及特殊人才的引进等事项;
5、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6、重大改革方案的出台;
7、涉及本台干部职工利益的大事;
8、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台务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二、台务会必须每月召开一次,遇到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各成员。
三、台务会必须有五分之三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问题时应发扬民主,每个成员都要发表意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达不成一致意见时,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请示决定。
四、台务会对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