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后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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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职业病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职业病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传统的职业病危害尚未完全消除,新的职业病又不断产生。为此,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强调:目前国家法定的10大类115种职业病都已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本市劳动者患有职业病应按照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本市于XX年出台并实施了《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在规定中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称职工),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患职业病的职工和跨省市流动作业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
治治秘书"职业病"
能随时跟随在领导同志身后,专司秘书之责,这个职业在今天确实吃香得很,令人羡慕不已。然而这些年来,由于现实生活中某些事情的发生,人们对于秘书这一特殊职业却又颇有微词。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河北省高官程维高的腐败案。其两任秘书、尤其是因大肆贪污受贿并有“中国第一秘”之称的李真,就是在程维高的庇护、重用下“长大”的。可以说程维高的腐败,很大程度上与其用人不当、放纵秘书有关。于是,人们在反思中也不得不对领导同志秘书这一职业进行某些规范,如某地专门就领导干部配备秘书以及秘书的工作安排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又有消息说,某地作出这方面新的规定后,全市约有90名秘书将要“下岗”。可见,关于秘书的话题,确有议一议之必要。
谁都知道,秘书本来就是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事务的。然而,或许人们已经看到,如今有的秘书,其工作性质似乎有些变味,人称患了“秘书病”,表现为:
谎报瞒上病。主要是骗瞒自己的上司。欺上虽有“欺君”之罪,但若能因时而异、见机行事,则能收到异想不到的效果,不但不会被怪罪,反而还会得到其领导的好评。如火势再猛也不能惊扰领导的春梦,洪峰再大也不能扰了领导之好心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骗举,虽说其后果是客观存在的,但人家的心还不是为了领导好,谁又会怪罪他呢
关于职业病知多少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下文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职业病的批复相关消息,仅供参考!
20xx年关于职业病的批复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最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
广东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请示》(粤卫[20xx]30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在申请诊断时应当提供既往诊断活动资料。某一诊断机构已作出职业病诊断的,在没有新的证据资料时,其他诊断机构不再进行重复诊断。
二、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上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
三、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
关于职业病的调研报告
【前言】
目前,职业病防治问题日益严重,我国多年来经济高速发展、劳动保护力度薄弱积累下来的职业病隐患进入了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根据卫生部提供的数据,我国现有约1600万家企业存在着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约2亿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遭受不同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十分严峻和紧迫。由于劳动保护水平普遍较低,处于煤矿、加工制造业、建筑业等低产业链的职业伤害比比皆是,这意味着大量劳动者承受了极大的病患痛苦,甚至失去生命,政府和社会则要付出巨大的经济成本。
2011年以来,全国人大连续两年将《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列为一类立法计划。2011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草案的立法建议。与此同时,不断在媒体上曝光的职业病案件,如苹果公司供应商员工职业中毒事件等,也屡屡牵动着社会神经。由于涉及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保护义务、多个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力度、经济发展产业格局、全球化经济供应链等问题,职业安全与健康问题,已经被推到舆论的风头浪尖、制度变革的前台。
2011年12月至2011年2月,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开展职业病调研,力求了解职业病患者群体的生存状况,寻找职业病防治制度的顽疾和解决之道。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的目标群体为全国
职业病宣传周活动小结
XX年4月26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市卫生局、市劳动和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开展根河市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在龙凤门前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6日上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健教科和公共卫生科专业技术人员共计十余人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围绕“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这一主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刊出职业病宣传板报一块、现场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市职业病防护监督管理人员和职业病防治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咨询者提出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给予现场解答。
本次活动自4月24日开始、持续到5月1日。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企业、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及中、小学校、卫生院、社区等开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增强了市民对《职业病防治法》的认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市劳动局:
本人:,男,汉族,出生于1958年10月3日;现住。
本人于x年x月号左右为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工,从x年x月x1日开始成为该公司正式员工,当时的工种是炉前工,主要负责出料。
事故起因是在x年xx月x日,在当日早上7点左右本人未接班时发生炉子内部蓬塌,但当时没有操作人员伤亡。本人7点半接完班,当时炉长明确指出这是本人的工作让我必须坚守岗位,并没有采取任何防范事故措施。就在上午9点半左右本人与同事秦发年正在炉前操作时,第二次炉内蓬塌事故发生,此时炉内实物与蒸汽一涌而出,在我二人毫无防备时分别将面部、四肢烫伤。当日10点左右被送往x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
公司办公室电话:
家中座机:
当事人:
x年 月 日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一:
市劳动局领导:
我叫,女,19xx年生,中共党员。20xx年7月武汉冶金建筑专科学校(现武汉科技大学)环境工程系给排水专业毕业,分配至市自来水公司至今。
因工作和项目各项推进需要,长期加班加点熬夜核对设计图纸、整理项目处理方案、编写上报材料、筹备文艺节目方案等,20xx年12月27日终因睡眠不足体力不支晕倒在工作现场,被120送往医院急救。当晚ct检查轻度中风,第二天核磁共振查脑梗塞,住进丹江口市医院神经内科。20xx年12月31日受到公司领导及同事关心,送往十堰太和医院神经内科治疗。20xx年1月24日出院在家休养,又出现惊恐、少言、幻觉、社交恐惧等严重精神抑郁,大脑反映迟钝,思维发散,精神恍惚,记忆力下降,神智不清等,智力明显下降,身体体力不接。20xx年3月27日早再次休克被送往市医院急救。20xx年4月3日,因全身水肿、血压持高再次住进市中医科院治疗至今。
在本人住院休养的近4个月时间里,身心经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病痛折磨,可以说是不人不鬼,生不如死,多亏公司领导、同事和家人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但给公司和家庭增添了很大的经济和护理负担,四个月个人支付医治费用已达1.2万元,而后续治疗的时间、费用及大脑
建筑企业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
作为建筑业企业,我公司容易导致的职业病一般为: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电焊工尘肺、眼病;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 ;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的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高温中暑等,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职工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依法为职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公司安全管理科设专人负责各在建工程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监督,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在各在建工程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人员给予奖励。
各在建工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加强职工劳动过程中
2012年工伤认定申请书
山东潍坊律师:
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代某某,女, 日出生,汉族,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寿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申请人x年x月x日所受伤属工伤性质。
事实和理由:
xx年7月8日9时左右,代某某在xx公司xx厂工作过程中不慎被同事剪刀伤及右前臂腕部,感到疼痛剧烈,流血不止,不能活动,伤势非常严重。当时代某某的工作岗位属于剔骨班分级切割禽肉工作,岗位属于剔骨班分级工种。事故发生后,代被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多元,单位已予全部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贵局对申请人的伤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为工伤。
此致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
超时限申请不能认定工伤?
核心提示
蔡伟,曾在江西仁和集团就职,在一次下班的途中不幸发生交通意外,身受重伤。按规定,蔡伟本应享受工伤待遇,但在随后的三年里,不仅被公司无故辞退,工伤认定也遭到拒绝。蔡伟的父亲为其讨说法毫无结果,整个家庭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25日,蔡伟的父亲走进本报,向记者诉说了他们一家的遭遇。
事故 会后回家途中突遇车祸
XX年,在与江西仁和集团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后,蔡伟被派往湖南永州市任地区销售经理。当年3月9日19时,负责仁和集团湖南和湖北地区销售的负责人邹某电话通知蔡伟,晚上前往其所在宾馆开会。当时,蔡伟在电话里说自己身体不适,询问能否推迟到明天早上。但邹某告诉他一定要去,如果不去将按公司制度罚款200元。
无奈之下,蔡伟只得前往,会议直到23时20分才结束。因为离住的地方比较远,蔡伟从会场出来后,打了一辆“摩的”返回。无法预料的意外很快发生了,在经过一个过桥收费处时,“摩的”与一辆桑塔纳相撞,“摩的”司机当场死亡,蔡伟在空中翻了两个跟斗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动弹不得。
经医院诊断,蔡伟左腿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并发“脂肪栓塞综合征”,生命垂危,治疗七个月之久才得以出院,至今大腿内还有钢钉未取出。当地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作出认定:蔡伟不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