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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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
居住证是中国流动人口在各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持证人具备当地相关条件,就可在就业、医疗、计划生育、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下文是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长沙居住证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省会长沙人才发展环境,加快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吸引并鼓励国内外优秀人才来长沙创业和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才,以不改变其户籍或者国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可以依据本规定申领《长沙市人才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第三条 市人事局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市公安局负责《居住证》的发放及其相关管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房屋产权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居住证》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居住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或者国籍(地区)、有效期限和签发日期等内容。
第五条 《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可分为1年、3年、5年或20xx年。
第六条 《居住证》具有下列
陕西居住证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下文是陕西居住证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陕西居住证管理办法最新全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在其他县(市、区)居住的人员;但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
第三条 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遵循优化服务、保障权益、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将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流动人口融入居住地。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可以为流动人口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信息管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等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民族事务、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工商行政管理、税
合肥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世界淡水资源的消耗急剧增加,世界正面临着水资源危机。下文是合肥市水资源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合肥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防治水害,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和水害的防治。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有效保护、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五条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当今世界各国发展经济、保护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是如何实施的呢?下文是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的主要品种包括:废旧金属、废旧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及其他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品等。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回收利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县、区供销社或者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以下统称主管部门)。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全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辖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
规划、公安、工
合肥市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剧毒化学品具有非常剧烈的毒性,对人体危害极大,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严重的安全事故,是一种必须实行严管严控的特殊物品。下文是合肥市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合肥市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剧毒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剧毒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为剧毒化学品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收录的剧毒化学品。
第四条 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和剧毒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公安、环保、质监、卫生、工商、交通、邮政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剧毒化学品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六条 剧毒化学品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保
居住证管理管理条例
居住证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而制定。下文是居住证管理调理,欢迎阅读!!
居住证管理管理条例各方建议
应建户籍自由登记制度
台盟中央建议,积极的进行制度改革,创建农民工同城市融合的制度平台,推进城乡平等就业制度建设,还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利,改革户籍制度,变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为户籍自由登记制度,彻底消除户籍同福利待遇挂钩的现状,还农民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权利。
统一城乡居民养老医保
居住证管理办法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王海波建议,流动就业人员异地参保面临困难,可通过4种办法完善社会保障管理制度。一是抓紧制订完善跨地域接续社会保险的办法,切实解决流动就业人员难以便利地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二是尽快统一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是尽快出台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衔接的办法,努力把更多新一代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四是待遇计算办法要简洁明了,使参保人清楚参保缴费与自己年老以后的待遇是如何挂钩的,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和农民工参保积极性。
将农民工纳入工会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王俊峰建议,鉴于进城就业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
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城市地下管线被誉为城市的“生命线”,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建立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风险评价体系对整个城市是非常有意义的。下文是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地下管线工程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管线空间资源,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信息档案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再生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有线电视、公共监控视频、燃油、工业物料等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不包括农业生产管线和工矿企业内的生产管线。
第四条 本市地下管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协调管理、节约资源、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工作。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
合肥市测绘管理暂行办法
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迅速蓬勃发展,在各行业应用的不断深入对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的不断精细化、专业化提出更高要求。下文是合肥市测绘管理暂行办法,欢迎阅读!
合肥市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测绘工作管理,确保测绘成果准确和测绘资料完整,使测绘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含市辖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包括从事地方测绘工作的军事测绘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合肥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测绘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省测绘局的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各项测绘管理法规、规章;
(二)对本市测绘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任务协调;
(三)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测绘发展规划;
(四)主管全市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
(五)负责全市测绘成果的管理、监督和保密工作;
(六)保护全市的测量标志。
各县、区建设局(委)负责本县、区的测绘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领
北京居住证制度
北京居住证制度
北京居住证制度有哪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明确了居住证待遇及落户准则等制度。
办事说明: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明确了居住证申领条件待遇及落户准则等制度。北京目前实行暂住证和工作居住证制度。XX年1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北京市XX年将“推行居住证制度”。
享受待遇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1、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2、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
3、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7、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8、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10、机动车登记;
1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12、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13、办理生育服务证;
14、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2017北京居住证制度
北京居住证制度北京居住证制度有哪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明确了居住证待遇及落户准则等制度。
办事说明: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明确了居住证申领条件待遇及落户准则等制度。北京目前实行暂住证和工作居住证制度。XX年1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北京市XX年将“推行居住证制度”。
享受待遇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1、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2、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
3、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5、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7、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8、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10、机动车登记;
1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12、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13、办理生育服务证;
14、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落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