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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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保护办法
《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xx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甘肃省林地保护办法,欢迎阅读!
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地保护,规范林地管理,合理利用林地,保障林业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林地的保护、管理和利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林地是指林业用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林地保护利用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林地保护的投入,严格限制改变林地用途,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面积总量不减少,逐步增加有林地面积,改善林地质量,提高森林覆盖率。
第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林地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农牧、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林地保护有关的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林业工作机构应当做好本辖区林地
2021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
近日,济南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将于20xx年2月2日起实施,下面是中国人才网小编整理的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全文,欢迎阅读!
《条例》全文如下:
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xx届〕第26号
《济南市湿地保护条例》已于20xx年12月14日经济南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xx年1月22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xx年1月22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和发挥湿地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湿地的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适宜野生生物生存、具有生态调控功能,并经依法认定和公布的潮湿地带、水域。
本条例所称湿地资源,是指湿地以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生物资源。
第四条 湿地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
盐业管理条例
《盐业管理条例》在加强对盐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加强盐业管理,促进盐业生产发展,保证盐的正常运销,以及对保障盐业执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那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盐业管理条例
(1990年2月9日国务院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1990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盐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加强盐业管理,促进盐业生产发展,保证盐的正常运销,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盐资源开发、盐业生产和运销活动,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盐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盐资源实行保护,并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国家鼓励发展生产,对盐的生产经营实行计划管理。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轻工业部是国务院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盐业工作。省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工作。
第五条 国家鼓励盐业的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对于在盐业科学技术研究和运用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资源开发
第六条 开发盐资源(包括利用海水制盐、开发岩盐
班级管理条例
一:为使班级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而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对本班有效,所有班级成员都必须遵守。
第一章 班级基本目标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学会:
一个中心是:以学习为中心;
两个基本点是:纪律和卫生;
三个学会是: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处事。
学会做人:道德上做个好人,学习上做个能人。
学会学习:学习上要不断进取,培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并要持之以恒。
学会处事:学会处理与老师的关系:听从领导,服从分配,一定不能做出出格的事。
学会处理与同学的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班级在一个良好的、正气的环境中发展。
学会处理与父母的关系:孝敬父母,珍惜金钱,勤俭节约,为父母争光。
第二章 班级精神
自信、合作、务实、奋进是本班的精神。
自信: 自信是成功的前提,所有的同学都应该树立坚定的信心。
合作: 班级是个大家庭,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对班级的事要积极参予,加强合作,要认识到集体的力量和团结的重要性。
务实:脚踏实地,一步一层;积极肯干,苦干加巧干;不轻浮,不自满,不自欺,不欺人。
奋进:胸怀大志,理想永存;锐意进取,刻苦勤奋;鞭策自身,激励他人。
第三章 班规
(
外汇管理条例
现行的外汇管理条例根据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外汇管理条例
(199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3号发布 根据1997年
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
修订 20xx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
(五)其他外汇资产。
第四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 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第六条 国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
湛江市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
《湛江市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20xx年3月起施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湛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8号)
湛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6日通过的《湛江市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已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xx年12月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xx年12月7日
附:
湛江市湖光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
(20xx年10月26日湛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20xx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湖光岩景区风景名胜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湖光岩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湖光岩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湖光岩景区的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保护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湖光岩景区所
住宿管理条例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寄宿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有序,促进文明宿舍的建设,保证住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整洁干净的休息和学习环境。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日生活常规
1、早晨6点10分起床,进行洗漱、整理内务,去食堂吃早餐。规定7点10 分离宿。
2、中午12点至13点10分在宿舍休息,离宿前整理好内务;规定13点20分离宿。
3、下午15点55分至18点50分,课外活动、晚餐、洗澡。规定18点50分离宿。
4、晚上21点30分至22点05分 洗漱、洗澡。高一、高二年级22点10分,熄灯就寝。高三年级,22点10分在宿舍自主学习,23点30分熄灯就寝。
5、每周五,在放学后的一小时内,住宿生必须离开宿舍。生活教师开始检查室内水、电、门窗等设施,安全无问题后锁好宿舍门,任何人不能私自再开宿舍门。(如:下午15点30分放学,16点30分学生必须离宿)。
6、每周日,下午17点至19点50分,高一、高二年级住宿生返宿。(高三住宿生周日下午14点返宿,14点30分离宿去教室上课)。
二、住宿生须知
1、进行体检合格,确定无传染病且经教育处进行住宿前的培训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其
班级管理条例
班级卫生
1、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班值日生要按时进行清扫。
2、不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教室内吃东西。
3、教室内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
4、大扫除时班级同学应积极参加,完成后卫生委员认真检查,做到有质量,效率高。
班级纪律
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认真履行请假手续
2、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勤与老师交流,尊重教师的劳动,不看与上课无关的书
3、作业认真完成,不抄袭,及时上交
4、热爱集体,爱护公共财物,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
5、
自习
1、自习课不大声喧哗,不私自离开座位,不看与课业无关的书刊
2、有疑难问题时要问老师,如果要问同学,须在不能影响他人的基础上进行。
3、自习课要做到“六个自己”:自己计划学习,自己看书钻研,自己查阅资料,自己整理笔记,自己完成作业,自己总结知识规律。
课间休息
1、课间学生必须到教室外休息,但不能作剧烈活动。
2、在教学楼内不要大声喧哗。
3、语言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
4、行为文明,上楼梯时不推搡,不追逐打闹
注:如有人违反以上的条例,写1000字的检讨,严重着酌情处理
《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
《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湿地资源档案管理制度。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利用、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的潮湿地域,主要包括沼泽地、湿原、泥炭地以及湖泊等生态功能明显的水域。
湿地资源是指湿地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野生生物资源。
第四条 湿地保护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湿地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所属的湿地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水利、农业、畜牧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本级国
班级量化管理条例
奖分部分
1.卫生大扫除获当周年级第一名,奖该组同学1分\人。
2.文艺汇演得一等奖,奖参加表演的同学5分\人。
3.运动会中获奖前三名奖2分/人次,对获得名次的同学奖励1分。
4.在学校组织的考试中成绩进入班级前十名,奖励现金20元,18元,…2元(依次递减),设进步奖三名,建立现金5元。
5.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等,奖0.5分。
6.班干部半期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奖励现金10元。
7、班干部其考核表现突出的,评为班级优干,并进行物质奖励。
8、积极做好人好事的,奖励0.5分。
9、一个月未请过假,未迟到过的同学,奖1分。
扣分部分
1、月扣5分,停课反省,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共同教育,写出300字的说明并当班作检讨。
2、月扣7分者家长领回家反省一周,并写出500字检讨书一份,月扣10分,家长直接领回家反省。
3、每周迟到,早退一次者扣0.5分,二次者扣1分,停课并写出300字的说明,三次以上者,扣5分,班主任将与家长联系共同教育,旷课一节者扣5分,停课并写出300字的说明,旷课达两节以上者,扣10分,家长直接领回家,劝其退学。[可缓冲一分钟]
4、班级劳动时不在场的,一次扣1分,二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