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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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瓶装医用氧的使用,加强氧气瓶的安全管理,制定了氧气瓶安全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氧气瓶为我院固定资产,由氧房统一负责对我院所有氧气瓶建档、保管、定期检验,定期养护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科室护士长根据本科室的实际需要,固定一定数量的氧气瓶在本科室以备加床病人、危急重病人使用,固定科室的氧气瓶清单经护士长和氧房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留存氧站备案。
三、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应高度重视气瓶的安全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每天检查钢瓶氧气使用情况,悬挂“有氧”“无氧”标识。
发现无氧钢瓶应及时与氧房进行调换,确保需要吸氧病人能够及时使用。
四、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固定在专用手推车上,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五、氧气瓶为特殊设备,氧房和使用科室应妥善保存,严格管理,钢瓶如丢失的,由保管科室负责赔付。
六、氧气瓶只准在医院各病区内、救护车辆上使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套取、私自外借、换、充装氧气瓶行为,违者按私收费处理。
确需借
气瓶管理规定
贮运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的一次性或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的压力容器就是我们说的气瓶,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气瓶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气瓶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气瓶管理的各部门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气瓶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质技监局锅发[20xx]250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3]4号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TSG R4001—20xx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TSG R5001—20xx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3 职责
3.1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对全公司所用气瓶安全工作和管理负全面责任。
平台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本单位车改后公务用车高效、安全、规范运行,制定了《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平台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平台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平台租车原则
(一)公车要公用、公务要保障;
(二)厉行节约、集中管理、务实高效、监督问责;
(三)先约再用,不足部分社会化保障。
二、平台租车保障范围
平台租车保障范围为经济开发区参加车改并领取车改补贴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参加重要公务、机要应急公务和补贴区域外赴交通不便区域公务出行。
三、使用平台租车情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平台租车公务出行:
1、因时间或公共交通条件等所限,无法及时参加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组织的重要会议。
2、因时间或公共交通条件等所限,无法及时参加县领导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
3、县领导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
4、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紧急任务。
5、接待中央、省级、市级和外省(市、区)组织的来常重要公务活动。
6、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7、参加外事活动。
8、跨部门联合督查、检查、考核等集体公务出行。
9、单位统一组织的全体或10人以上集体教育活动。
10、在社会化交通
印章管理使用规定
第一条印章是公文的重要内容之一,公文只有用印后才能生效,各单位(部门)应严肃认真地做好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第二条各院(部)和处级单位、部门的印章以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印章,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刻制、颁发、启用、回收、销毁。刻制印章,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印章管理,严禁伪造、刻改印章。使用印章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乱用、滥用印章,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令和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印章的使用范围,应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来确定,不得超越权限使用。
第五条机构调整、印章磨损等原因需刻制印章,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办公室审签并开具介绍信,到指定刻制单位刻制。
第六条“武汉工程大学”,和“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印章,用于对外联系工作、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报表和以学校名义下发的各种文件及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使用校级印章需经院(部)、处领导核签后,到学校办公室用印。使用校领导名章须经领导本人同意后到学校办公室用章。涉及重要问题的文件用印需经主管校领导或学校办公室主任核批,登记后用印。登记簿应妥善保管,备查。
第七条“武汉工程大学”钢印,由学校办公室保管,用于教职工的工作证、
公司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公司制定了手机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公司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司手机使用管理条例
一、使用规定
(一)配备的手机和号码所有权为公司所有,使用者仅具有使用权。
(二)使用者应保证手机每天(包括假日)早七点至晚十一点保持畅通。
(三)手机没电应及时充电,外出应携带充电器,不需要携带充电器的情况下,应 提前充足电量,事先做好准备。
(四)手机欠费应及时充值,手机报销费用按照对应单据给与报销。
(五)使用者应保证手机和号码仅用于公事,不打私人电话。门店有权查阅通讯记录。
(六)手机和号码使用期间,因使用者的原因丢失或损坏的,手机卡,维修或补卡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七)使用者对外使用手机和号码均代表公司形象,故使用者应时刻注意礼貌用语,维护公司和个人的形象。
二、通讯录
使用者存储联系人时,要求必须存储在卡里卡面内存不足时可充正在手机上客服经理负责不定期监督检查通讯录的录入情况每月2次。按月度每月15日和30日,将存入的客户信息,在电脑上做统一备份更新一次。
三、费用报销
使用者每月手机报销费用为30元。报销费用的提升,需使用者书面提出申请,提出可
车辆使用及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严格管理,堵塞漏洞,特制定车辆使用及管理规定:
一、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日常使用应本着服务于领导,有利于工作的原则调度。
二、车辆使用审批程序
(一)总经理用车,可直接通知驾驶人员出车。
(二)副总经理用车,可直接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在保证总经理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负责人合理安排并通知驾驶人员出车。
(三)各部门用车,须填写《派车单》,注明用车事由、时间、目的地等内容,经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驾驶员出车。
(四)车辆原则上不提供其他员工使用。
三、驾驶人员须严格按照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通知或经审批的《派车单》内容出车,不得随意接受其他人员指派的出车任务,如有违反以私自使用车辆论处。
四、驾驶人员不按规定出车或私自使用车辆的,一经发现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并责令本人停驾1天,停驾期间工资待遇按旷工处理;
五、车辆油费的核算按照《派车单》并结合实际出车情况执行,超额部分不予报销。
六、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对驾驶人员发给出车补贴2元/天,月底按本月实际出车天数兑现。
八、驾驶人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予以保管,车辆不得外借他人,并做好日常维护保
公司电梯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电梯是公司的重要设备之一,正确维护合理使用是大家的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的关于公司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细则,欢迎参阅。
公司电梯使用管理规定范文1
1、电梯机房除电梯维修、管理人员外,其它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机房内的设备非电梯维修人员不得操作。
2、电梯管理员或维修员每日对电梯的主要部位作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震荡,不正常的声音或电梯有损坏,应立即停梯检修。
3、电梯管理、维修人员应每天检查电梯机房的通风、降温设备,机房必须上锁。
4、电梯突然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应迅速通知电梯维修员检修,如救援不能奏效时,应安慰乘客不要惊慌并尽快通知电梯厂家维修。
5、当电梯超载时,后上的乘客应自觉退出轿箱,分批搭乘,以免超载发生危险。
6、切勿让幼儿单独搭乘或进入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7、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管理员应立即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控制火势蔓延。
8、楼层发生火灾时,切勿搭乘电梯,因电梯可能随时在半途停顿,将人困于电梯内,被困者可能因浓烟而窒息。
9、发现有水渗入电梯或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以免触电,并设法将电梯升高较安全地方,迅速阻断漏水源,对湿水电梯进行除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配备公务用枪单位和购置公务用枪计划,会同政工人事部门对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为规范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工作,提高民警管枪、用枪能力,保障枪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公务用枪配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务用枪,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公务用枪配备办法》配备的各种枪支。
职能部门,是指公安机关承担公务用枪管理职责的内设部门。
配枪部门,是指公安机关配备公务用枪的内设部门、派出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
配枪民警,是指获准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以下简称持枪证)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以工作必需、规范管理、保障使用、确保安全为原则。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枪管理制度,明确所属职能部门、配枪部门管理职责,明确配枪民警管理、使用枪支责任。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配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公务用枪管理责任,落实公务用枪管理制度。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采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务用
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手机保密使用的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试行〉〉的通知》,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手机使用(含小灵通、大灵通等)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中保委发〔20xx〕3号)及《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试行)》(东密发[20xx]2号),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涉密单位和人员使用手机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第二章 保密管理措施
第四条 涉密单位应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
第五条 召开涉密会议或者举办涉密活动时,主办单位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
严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 应在会议通知中对手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二) 指定专人对手机进行监督管理;
(三) 在会场入口处对手机使用管理做出明显提示;
(四) 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机带入,特殊原因确需带入的,应当经过主办单位同意,并将手机电池取出。
第六条 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使用手机。
介绍信管理使用规定
第一条介绍信是对外联系工作、商洽事务等派出人员持有的凭证。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介绍信等证明材料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校介绍信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负责印制、编号、登记、发放、销毁。各单位(部门)要有专人分管,介绍信薄不得丢失,使用完后将存根退学校办公室保存,定期统一销毁。
第三条开具校党政介绍信应履行审批手续。联系一般性工作事项,需经学校办公室领导签批,涉及学校的重要事务需经学校主管领导签批。
第四条填写介绍信内容要明确具体、包括前往的单位(部门)名称、联系具体事宜、开信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应与存根内容一致。书写要工整,不得涂改。印章管理人员应在检查核对无误后用印。
第五条不得开空白介绍信。
第六条介绍信开出后未使用的,应退还管理人员,与原存根一起保存。介绍信持有人若将介绍信丢失,应及时报告,以防冒名顶替。
第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