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钢职工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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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职工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 职工奖励
第三条 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 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
乡镇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对村(居)的工作完成情况按项计分、按月考核、按季奖惩兑现。
2、考核实行百分制。除了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等每月均要列入考核外,其它考核项目按当月工作重点,由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经集体研究后确定。
3、当月考核项目的分值比例,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当月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的重要程度提出,经集体研究后确定。
4、支部书记、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各每月150元考核,个人实得奖金按所驻村当月得分比例计算,当月得分低于85分的取消当月奖金。
5、未驻村领导按驻村领导的平均得分计奖。
6、未驻村的在岗在职财政拨款人员按每月100元考核,自收自支参照执行。
7、重要中心工作原则上均设奖,奖金额度和具体考评办法由集体研究确定。
8、各村(居)年终考评名次由12个月考核分相加所得总分排定。
9、年终考评全面先进单位第一名奖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XX元,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奖800元。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各得总奖金额的20%、15%。
10、计划生育和筹款事项对全年考评工作具有一票否决权。
11、镇政府工作人员分管或负责的部门工作获上级党委政府表彰,获得奖匾奖牌可作为政府年终考核加分依据的应予奖励。其中,国家级
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1.0 目的
为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及创造性,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保障公司制度的正常进行,激励公司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所有的奖励与惩罚,均依照本办法处理;
3.0 解释
3.1 员工奖励:给予表现出色的员工以奖赏与勉励;
3.2 员工惩罚:对违反了公司规定的员工给予一定的惩处或者责罚;
4.0 原则
4.1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各类规定以及文件,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技术业务知识,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4.2 公司奖励制度是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并且采用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4.3 公司惩罚制度是采用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更体现了公司的人道主义;
4.4 对公司员工实施奖惩,其批准权和审核程序由行政部遵照程序进行;
5.0 奖励制度
5.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会视情况而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5.1.1 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生产速度、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成本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5.1.2 在生产产品、产品设计、改善工作环境、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
企业廉洁履职奖惩办法
xx公司运输部工段职以上
干部廉洁履职奖惩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运输部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勤政廉政的制约机制,将自律机制、监督机制、惩戒机制与奖励机制有机结合,促进干部队伍廉洁高效,干部廉洁从政,根据公司有关部精神,依据《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履职奖惩办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责任与风险相结合,监督与惩处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部工段职以上干部。
第二章 设定方式
第四条 廉洁履职奖金额:正科职x元;副科职(含工段职)x元。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违规接受礼品馈赠、宴请、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挥霍浪费公共财务等。
第六条 贪污受贿的行为。非法占有公私财务,贪污、受
贿、违规收受回扣及手续费等。
第七条 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违规借用公款或以个人
名义存储公款,违规担保以及违归操作资金的二次分配权等。
第八条 本人自动离职。
第九条 参加赌博活动。
第四
县级电力企业安全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彻底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确保全局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主要目标
1、不发生特大、重大事故;
2、不发生农电职工(包括临时工)生产重伤以上事故;
3、不发生农村人身触电伤亡责任事故;
4、杜绝送电变电事故;
5、配电事故(倒杆、断线配变烧毁、出口故障24小时内未恢复送电)不超市局下达的指标;
6、不发生火灾事故、责任交通事故和锅炉压力爆炸事故;
第三条:事故责任划分
1、发生事故追究事故责任者,事故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2、发生特大、重大的事故,农电职工生产重伤以上的事故和农村触电伤亡责任事故,追究党、政、工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责任;
3、送、变电和10kv线路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事故,生技科长、专责,分管局长负有一定的责任;
4、低压电网发生事故,抄收班班长、供电所长、分管局长负有一定的责任;
5、由于管理不善给工企用户造成事故,追究供电所所长,营销科科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分管局长负有一定的责任;
6、单位安全员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追究安全员的责任;
7、人为违章作业
学生会干部奖惩办法
第一条 学生会成员在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学生会组织章程、各类条例及学生行为规范的情况下,必须依照本章程接受处罚。处罚分为警告、停职反省、勒令开除。
第二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以警告处罚:
(一)违反学生会组织章程及各类工作条例,造成一定后果的;
(二)工作散漫,不能按时到岗,不能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开会连续迟到、旷会的;
(三)从事损害学生会名誉的活动,造成学生会利益受到损失的;
(四)为同学们树立恶劣表率,助长不正之风的;
(五)其它应被处以警告处罚的情况;
第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以停职反省处罚:
(一)违反学生会组织章程及各类工作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未经主席团批准使用学生会公共款项与物品、开展活动;
(三)破坏活动、检查秩序,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其他少数同学或本班谋取利益的;
(四)泄漏学生会机密的;
(五)其它应被处以停职反省处罚的情况;
第四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以勒令开除处罚:
(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学生会组织章程,损害学生利益与学校尊严并造成恶劣后果的;
(二)工作散漫、危害学生
派出所等级化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为了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等级化管理,促进公安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和优秀人民警察评选表彰活动规划》以及某局、分局《关于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建立长效机制,实行等级化管理,要以很需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公安部建立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在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更好地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为目标,以激发队伍内部活力、预防民警违法违纪为重点,本着“真抓、早抓、主动抓”的原则,坚持“制度建警、规范管理、素质强警、再上台阶”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公安机关的工作规范和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量化考核,严格奖惩制度,形成长效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的完成。
二、考评奖惩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奖惩分明的原则。
(三)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在所党支部的领导下,由考评小组组织实施。考评小组由所党支部成员和行政、资料、治安、户口、身份证及租暂人口内勤组成。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
教学质量和特殊贡献奖惩办法
秋教学质量和特殊贡献奖惩办法
1、教育总支奖惩制度不与本办法发生关系。
2、以上年度期末成绩为基准,学科平均成绩位次每上升一位奖50元。
3、学科成绩居全镇顺数三位分别奖300、200、100元;倒数一、二位惩100、50元,但分差在三分内不惩。
4、总分进入全镇优生行列,一人次奖励班级20——30元。
5、奖惩科目为全镇统一阅卷的语、数、英学科。
6、一年级主课教师奖金享受单位内参奖教师的平均奖金。
7、非统考科目专职教师享受参奖教师平均奖金的三分之一。兼职教师享受五分之一。
8、在学科教学中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弱科教学中取得显著进步者,可以进行200—500元的特别奖励。
9、总奖金控制在1XX元内。若超过则按比例降低,如果经济允许可以实发。
10、以上所有奖惩均要求建立在比较真实的考试基础上,若出现严重成绩失真问题,则本办法不执行。
小学班主任工作评价奖惩办法
叶家寨小学班主任工作评价奖惩办法(试行草案 一、考核目的: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校风的形成和学校工作的兴衰。因此,为进一步调动班主任的积极性,挖掘班务工作的创新性,同时体现班主任工作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为进一步公平、公正、公开评价班主任工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提供科学有力依据,经校行政会研究和教师大会讨论后,特制定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二、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责任分工、部门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由学校教导处牵头负责、后勤处、大队部、卫生处、体育处等部门协同检查考核,校教导处组织各部门分别对各班班主任工作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统计各班班主任的班务工作实得分。 三、奖励计算办法: 班主任考核实行分项积分考核,分基础分(100分)和嘉奖分(按实际积分)有奖有罚。实际积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基本条件;积分在75—89分为合格,积分在60—74分为基本合格;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能参与各类先进、优秀评选,并深刻反思工作不足;学校每学期将在评为优秀的班主任中评选出一名优秀班主任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系统累计考核,对连续两学期评为优秀班主
公司职工奖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增强我司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人与企业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对职工实行奖惩,要按照以人为本,维护三者利益,建立和谐企业的要求,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奖励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惩处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第二章 奖 励
第四条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㈠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资金和消耗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㈡在生产经营、技术研发、企业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㈢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备改造、建设施工等方面开拓创新,取得重大成果的;
㈣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