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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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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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化厂家生产的,用于建设工程中的各种砂浆拌合物,是我国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建筑材料。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广应用预拌砂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推动建筑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拌砂浆包括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

  干混砂浆,是指水泥、干燥骨料或者粉料、添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照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者配套组分拌和使用。

  湿拌砂浆,是指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和物、外加剂、添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

  第四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预拌砂浆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拌砂浆生产、销售、使用的统一监督管理,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湖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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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量扶贫资金的投入改善了贫困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速了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也为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增强抗灾防御能力,加快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和经济振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文是湖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湖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了管好用好国家和省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办发[1997]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和省扶贫资金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对规划和项目进行审定,分级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并分级负责检查、督促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第三条 扶贫资金是指中央和省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和信贷扶贫资金。

  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和省安排的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省农业发展基金扶贫专项。

  信贷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和省扶贫专项贷款。

  第四条 财政扶贫资金设民委、老区、以工代赈、扶贫专项:

  民委专项重点用于全省16个少数民族贫困县,主要由民委和财政部门负责。

  老区专项重点用于17个老区贫困县和重点老区县,主要由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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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和工业发展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质量技术监督、气象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发现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

《湖南省社科普及条例》全文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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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3号

  《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于20xx年9月25日经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xx年9月25日

  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20xx年9月25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培养公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的社会科学文化素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社会科学普及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政府主导、社会支持、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三条 社会科学普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二)法治观念和法律常识;

  (三)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四)社会科学其他基本知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体系;将社会科学普及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

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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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究竟是怎样的?是怎么实行的呢?下文是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 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任务是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 火葬,改革土葬,摒弃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提倡文明 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是殡葬管理的领导机关,应 切实加强领导,支持主管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协调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宗教、卫生、国土、财政、侨务 、交通、劳动、人事、新闻、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方面 部门的关系,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第四条 各级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施殡葬管理工作。其主要 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规 章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二)制定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

  (三)领导和管理殡葬管理所、殡仪馆、火葬场、 公墓等殡葬单位;

  (四)处理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城乡 基层组织,应对本单位或本辖市的人员进行殡葬改

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

标签:文库时间: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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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映在丧葬问题上极为简单,如一个成员去世后,后人不忍见死者遗体腐坏,用柴草盖上,埋在野外,既不挖坟墓,也没有礼仪。下文是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 殡葬管理工作坚持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破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殡仪馆、火葬场等殡葬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列入当地的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积极为推行火葬创造条件。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省殡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殡葬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地区行政公署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殡葬管理工作中,要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快殡葬改革和推行火葬的工作进程,提高服务质量。

  卫生、土地、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殡葬管理有关工作。

  第六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城乡

甘肃省农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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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20xx年9月20日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甘肃省农药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甘肃省农药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药生产(含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下同)、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农药登记初审、农药质量监测鉴定和农药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办理。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省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的初审,并对农药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及农药质量的监督管理。

  农药生产企业的开办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发放,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条 农药实行登记制度。农药登记分为田间试验阶段、临时登记阶段和正式登记阶段。田间试验阶段的农药不得销售

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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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殡葬文化,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并沉淀下来的,集中了人们对死亡的认识、生存的价值、人性亲情等有关于人类本源性问题思考得出的结论。下文是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 加大殡葬改革力度,革除丧葬陋习,移风易俗,大力提倡和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把殡葬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殡葬设施用地和资金,保障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 地级市、县级市和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县为火葬区;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为土葬改革区。

  火葬和土葬改革区的具体划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市、州(地区)人民政府(行署)同意,省民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告。

  第六条 各级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各级土地、公安、工商、卫生、物价、建设、质量技

甘肃省河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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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道河道划分为五个等级,即一级河道、二级河道、三级河道、四级河道、五级河道。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甘肃省河道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甘肃省河道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的保护、治理、利用和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河道包括江河、湖泊、水库库区、人工水道、行洪区。

  第三条 河道的保护、治理和利用,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遵循全面规划、严格保护、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河道保护和治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河道保护、治理和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河道管理实行按流域统一管理和区域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河道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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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标对支持水运、渔业、海洋开发和国防建设等具有重要作用。中国海事局对我国沿海航标实行统一管理与维护。 下文是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对航标的管理和保护,保证航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省辖区的内河和沿海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航标的设置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军用航标、渔业航标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广东省辖区的内河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的航标,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省航道部门负责管理。

  广东省辖区的沿海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的航标,由海事管理机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省航道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航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航标管理职责,打击侵占、破坏、偷盗航标或者航标辅助设施的行为。

  第五条 航标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做好航标的规划、建设工作。

  编制航标规划应当遵循便利航行、保障安全、统筹兼顾、科学布局的原则,并与防洪、港口、航道、航运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有关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六条 航标管理机关应当根据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