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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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房屋租赁合同
昆明市是灵秀而迷人的,它三面环山,南濒滇池,湖光山色,天然成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昆明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昆明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昆明市五华区圆通北路86号冶金研究院17栋9号 ;共 7 层 第 3 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xx年_7_月_15_日至_20xx_年_7_月_16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贰 千 壹 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半年一付 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
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预拌砂浆是指由专业化厂家生产的,用于建设工程中的各种砂浆拌合物,是我国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建筑材料。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昆明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广应用预拌砂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推动建筑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云南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拌砂浆包括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
干混砂浆,是指水泥、干燥骨料或者粉料、添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照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者配套组分拌和使用。
湿拌砂浆,是指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和物、外加剂、添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
第四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预拌砂浆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拌砂浆生产、销售、使用的统一监督管理,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全文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制定了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关于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吧。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工作,适用本条例。
学校安全属于公共安全,包括学校及其周边和学校组织校外活动中的学生、教职工生命健康安全、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学校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学校安全相关工作。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管理权限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督促学校
2021年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20xx年3月12日昆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xx年5月30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下文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昆明市的最新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xx年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爱国卫生工作,增强公民卫生意识,提高全社会卫生水平和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强化社会卫生意识,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保障人民健康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社会卫生活动。
参加爱国卫生活动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地方负责、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使城乡卫生水平的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六条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
2021年《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
为加强环滇池生态区的保护,制定了《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xx年《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20xx年《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
第136号
《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已经20xx年3月2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xx年4月27日
第一条为加强环滇池生态区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环滇池生态区是指滇池一级保护区和环湖路临湖一侧以内的滇池二级保护区中的禁止建设区。
第三条在环滇池生态区内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环滇池生态区的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官渡、西山、呈贡区和晋宁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沿湖县区人民政府”),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应当加强对环滇池生态区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环滇池生态区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城市规划"是规范城市建设,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项目立项、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6月1日施行
新修订的《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施行,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6月1日施行
记者从“《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已实施十年的《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已完成立法修订工作,将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20xx年中缅管道天然气入昆,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开始以来,城市燃气在全市得到了日益广泛地推广和使用,改善了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环境质量,昆明市的燃气发展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这样的背景下,20xx年起施行的《条例》已呈现出部分内容与当前燃气管理工作不相适应的情况,出现了燃气供给品种、应用程度、管理方式发生变化,行政处罚的幅度和执行标准偏低,部分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必要进行修改完善。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永宏介绍,新修订的《条例》已经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并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对原先的体例结构做了调整,由八章五十三条改为八章四十八条,分为总则、规划建设与供应保障、经营与服务、使用维护与器具管理、设施保护、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2020年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篇一】
农银保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限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的贷款。在此期限和限额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每笔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三、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借款人应按借据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五、借
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场地校舍建设保护条例
《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场地校舍建设保护条例》对规范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场地校舍建设保护条例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场地校舍建设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场地校舍的建设和保护,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中小学、幼儿园,包括国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公民个人以及中外合作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场地校舍的规划、建设和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教育、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发展和改革、财政、房产管理、防震减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公安、文化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场地校舍的建设和保护工作。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和建
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 市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的行业管理。其所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