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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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调整管理制度
人员调整管理制度
第一条 调出人员,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写明调出理由,经本部经理签署意见,上报人事部。
第二条 经人事部批准后,本人填写“调出申请表”,办理调出手续。
第三条 人员调出后,人事部及时更改人员统计表,并将“调出申请表”、“工资停发单”等归档。
第四条 凡要求调入公司的人员,首先要填写“调入申请表”,按公司用人需要和用人标准,由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对其进行面试,了解其情况。
第五条 人事部到申请调入人原所在单位阅档,具体了解其全部情况。
第六条 调入人员须进行体格检查,查检结果符合要求,由人事部开具调令。
第七条 办理调入手续包括:核定工资,填写员工登记表、工资转移单,更换工作证等内容。
第八条 人事部和接收部门应及时填写人员调入记录,建立有关档案。
人员管理制度3篇
扬州路第一小学租车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
交通法规,造成事故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应积
极参加交通部门召开的安全教育例会和有关活动。
3、驾驶人员对所开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驾驶人员有
病、睡眠不足不得开车。
5、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违规借用造成事故
的由当事人和车辆驾驶员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2) | 返回目录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的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
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不合格人员和心理障碍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严禁校外心理障碍人员进入校门。
2、学校及时发现行为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教职员工,原则上应规劝 他们离岗
回家。离岗后待遇按相关人事政策办理。
3、个别情况下,校内如还存在不合格员工和心理障碍员
公司人员调整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们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人员调整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地管理*人事调整事务,保证公司内部员工的合理配置,改善公司内部的人事关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达到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和创树人力资源优势的目的,特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指人事调整包括人员晋升;调动、降职与退休。
1.3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人员晋升
2.1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品行;
(4)完成职位需要的相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2.2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若没有适合人选时,则从外部招聘。
2.3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年终根据公司人事考核评议制度对员工考核评议的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行进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提升;
(3)试用人员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晋升。
2.4晋升操作程序:
(1)行政人事部根据年终考核评议资料,与各部门主管协调后提出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晋升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行政人事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
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2、项目组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分管项目经理请示填获准后方可外出。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需向项目副经理通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处理。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例会。
2、每日例会由施工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报公司总经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施工队、班组间需协调的问题提交每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上级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由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公司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等的协调问题提交周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退休人员档案正式移交社区,社区要认真进行整理、登记,认真填写档案移交登记卡,同时要配备专用档案柜。
2、社区协理员要将退休人员档案,按电脑编号归档,以便借阅查找。
3、妥善保管档案,做到不丢失,无破损,无霉变。
4、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归还制度。不许无关人员无故查阅、翻看退休人员档案。
5、借阅档案时要严格招待封签制度,不许开口借阅。
涉密人员管理规定_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自觉承诺不泄露接触或者知悉的国家秘密信息,有哪些关于涉密人员的管理规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涉密人员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涉密人员管理条例
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三、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四、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 五、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
六、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七、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八、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
校园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校园流动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文明工作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
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校园流动人员管理制度如下:
1、对校园流动人员的责任部门是后勤总务部门,责任岗位是门卫。
2、一般情况下,不准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家人探望学生一般由门卫同志通知老
师带学生出来到门外进行。
3、如上级部门、兄弟单位来访、家属来访等必须进入校门的外来人员,必须在
门卫进行登记,出示证件证明后方可进入。出校门时把被访者签过名的出门单交
给门卫后方可放行。
4、如遇重大活动,如家长会、会议等,必须在大会议室或某个教室等指定地点
进行,不允许家长和外来人员进入其他教学区和其他场所。
5、一般不出租学校教室和场所给外来人员办班和举办会议等,如遇特殊情况,
同样规定在指定场所进行,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其他场所。
6、经观察,对患有精神病等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外来人员,不管是教师家属还是
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放入学校。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
餐厅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餐饮、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三、聘请卫生监督所管理人员,不定期对酒店餐饮、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等卫生知识,提高卫生安全素质。
四、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卫生监督所举办的卫生知识培训班学习,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五、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1次,对不能达到卫生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六、每年举办一次卫生知识的竞赛,强化职工的卫生意识。
七、凡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一律按时参加卫生知识培训,不得缺席
八、建立餐饮、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卫生知识培训状况。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餐厅、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餐厅、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到南山区卫生防疫站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