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超过多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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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无效的情况
在民间借贷中,借条显示出很重要的作用,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最直观的证据就是借条。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即使存在借条也无法追讨会债务。这是为何?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供你参考。
借条无效的情况
一、明知借款的用途违法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二、趁人之危签下的高利贷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谓乘人之危,是指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做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
一般情况下,在借条中约定24%的利息法律依然会保护的,超过了36%的利息法院就会判决不需支付超额的利息。但是如果是在紧急情况下,出借人趁机约定高息,借款人万般无奈下答应的,则出借人在主观上具有乘人之危的故意,所取得的利益明显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因而高利贷借条会被判决无效。
三、逼迫写下的借条
《民法通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今天来说说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借条的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诉讼时效制度就是这一精神的典型体现,对于民间借贷,出借人应该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就会产生借款债权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不利法律后果。司法审判中,不乏这样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巨额借款损失的惨痛教训。
同时在实践中,有些借款人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起诉或不具备起诉的条件,面临这种局面,应充分利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破解普通的3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余祖舜律师根据实践经验和法律规定整理出中断民间借贷3年诉讼时效的八大技巧及注意事项与大家分享。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总结此文法律规定的技巧,并不是希望大家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相反余祖舜律师建议:对于民间借贷债权,如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应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其主要原因归纳有如下方面的好处:
1、避免因时间长久而遗失关键证据(曾经有当事人将一张15万元的借条遗失,咨询该怎么做?)
2、避免因诉讼时效中断证据不足,而导致超过诉讼时效。
3、只有经过起诉判决且进入执行的案件,法院才可以对债务人采取司法拘
超过两年的借条是否受法律保护案例
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借条写的不规范对债务人、债权人都会有影响。那么你知道超过两年的借条是否受法律保护?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超过两年的借条是否受法律保护案例
近日,家住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的李善手持一张3万元的借条要求起诉,并向巴马法院盘阳法庭的法官详细询问了诉讼风险有关情况。李善听人说借条超过两年过期就要不到钱了,非常担心。盘阳法庭的法官解答说,不是超过两年的借条就不受法律保护,要根据具体的约定确定诉讼时效期间,你的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从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李善对手中的借条有信心要回钱了。
【分歧】
公民之间的借贷是民间融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民间借贷,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的借贷行为很普遍,也为解决资金困难促进生产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由于借贷行为的不规范,约定不明确,同时产生了不少纠纷,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你知道借贷的风险和法律保护期间吗?是两年还是另有规定呢!对此,我国法律规定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一般为两年,但具体如何确定,要根据借条的约定才能确定诉讼时效保护期间,并不是超过两年的借条就不受法律保护。
【评析】
关于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作了一般性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了
人员借调过多弊端
借调用人,似乎已成机关常见现象。城市办运动会,成立临时性机构;机关推进某项工作,缺相关专业人才;下级机关为培养人才,给年轻人创造机会,把他们派到上级机关学习锻炼等等。确系工作需要借调一些人员,并不会引起公众的关注和反感。问题是,借调必须有所节制、规范,不能过度。
这几年,新闻报道中一再出现“临时工现象”——某些工作人员因粗暴执法、滥用职权被曝光,其所在单位常出面声称“此人系临时工,已经被辞退处理”。这里面,有的单位可能是拿“临时工”当幌子,但联想到如今这么庞大的借调人员队伍,也可能当事人的确就是借调来的“临时工”,这也从一个侧面反证机关借调风之盛。借调的人员比正式员工还多,而且动辄上千,表明对过度借调确实有必要进行清理。
机关借调人员过多,体现出作风之弊。所谓“一个萝卜一个坑”,机关人、事、责的匹配本有一定规制,借调人员过多,至少说明几个问题:一是机关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本来几个人够用了,但为显示个别领导的有为和才干,凭空折腾出一些事来,实际对于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并无益处;二是机关的人懒散惯了
办理离职证明要多久
办理离职证明需要多久呢?怎样办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办离职证明要多久?
其实,离职证明不用多长时间的,如果是企业的话,其实可以直接给你的。如果还涉及本地户口社医保的话,可能时间上会拖延一点,一般也不用一个月吧
一般情况下,原单位应当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但是劳动合同法也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是不是以前你和单位有什么矛盾。无论是不是,你都应该想办法讨好愿意的领导,尽可能地让原单位为你出具证明。如果还是不帮的知,你问原单位要你的辞职报告来复印,这样你就有了凭证。
解释一下.因为我是自离(自动离职)所以没有辞职报告.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原公司才不愿给我开离职证明.但现公司又非要不可.请问.有什么折中的办法么
如果这样也不能怪你原来的公司,你的过错在先。我想现在新单位想要你的离职证明,目前就是看你还与原公司有没有关系。所以我建议你到原公司承认自己的错,让公司理解你的基础上为你出具证明。如果公司还是不肯的话,你可以让你原公司的同事到你新单位为你证明已经离职。我想最好的办法也是这样了。
离职证明范本(一)
兹证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xx部职员,在职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现已办理所有
无效的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合同无效(加盟合同无效)原因是什么?目前,为什么加盟商被“骗”的越来越多?是何原因造成加盟商与特许经营企业之间的矛盾?f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无效的特许经营,欢迎参考阅读。
一、特许经营合同无效(加盟合同无效)的商业原因
一方面是加盟商加盟一个项目比较草率,没有对项目的市场情况及特许经营企业进行调查,就轻信特许经营企业“一夜暴富”、神话般的宣传,糊里糊涂的交纳了加盟费及保证金。
另一方面是特许经营企业违规操作。一些特许经营企业看到了不错的项目,没有经过系统准备及经验积累,一味追求“入帐”的加盟费和保证金(或者一开始就本质上就不想作好对加盟商的服务而只想着收钱),忽视或轻视特许经营过程是否合法,更忘记了对加盟商进行市场及培训支持的承诺,违规操作。
二、特许合同无效(加盟合同无效)认定的法律依据
1、《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个人借条的借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那么你知道个人借条的借条是怎么写吗?下面小编整理了小学生借条范文,供你参考。
个人借条范文一: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兹因 近来手头不便,而向 借款,共借人民币 元整
(大写),人民币元(小写)。
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违约责任: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大写),人民币元(小写)。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立据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立据见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借条出具时间 : 年 月 日
个人借条范文二:
今借到__人民币__元整(年利息__%),年 月 日 前还清本息。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个人借条范文三:
现因借款人_______因经营__________(写借款用途)需向贷款人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借
什么是担保合同无效
什么是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设定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形式不发生担保效力,担保人还可能承担担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后果
《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些法律的规定,确认了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是采取了“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的性质属缔约过失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也正是以民法上以过错为原则而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什么是借条_借条知识大全
什么是借条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
通常是指借一些钱了以后按期归还和借钱数额的凭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或者违约。
一、借条的概念:
借个人或者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单位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二、借条代表的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规定:
借条代表的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借条就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是法律第一次明确提到“借据”的规定。
三、注意事项:对于法律方面的问
无效劳动合同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
(一)问题与解决方法
就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在审判实践中主要有两大问题。一个大问题是对于《劳动法》第18条所规定的两种情形的理解与把握。另一个大问题是在《劳动法》第18条之外,有无其他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这两个问题在将《劳动法》第18条规定同《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比较中京可发现。对比《民法通则》,不难看出,《劳动法》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情形的规定源于《民法通则》第58条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但又远少于该条规定的7种情形,并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属于《民法通则》未明确规定的情形。再对比《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基本规定即第52条的规定,《劳动法》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情形的规定也较之《合同法》规定的5种情形要少,同时相类似的情形《合同法》的规定较之《劳动法》有进一步的限定,《劳动法》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在《合同法》中的相应表述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法》的“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情形在《合同法》中的相应表述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这种对比产生的相应问题是:在具有《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民事行为无效或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时,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