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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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XX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林业的初级产品(即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在固定的门店或者其他固定场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者,包括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和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是指生产加工场所与销售场所相分离的食品小作坊。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是指在同一场所或者紧密连接的场所,现场即时加工制作并直接零售食品的食品小作坊。
本条例所称食品摊贩,是指不在固定门店,从事食品流通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包括流通类食品摊贩和餐饮类食品摊贩。流通类食品摊贩是
食品生产防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产品防护,防止食品出现污染或损坏。
二 职责
2.1仓库负责辅料、包装材料防护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及源水防护工作。
2.3仓库负责成品防护工作。
3原辅料包装材料防护
3.1运输辅料、包装材料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
3.2辅料、包装材料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货架上或容器中。
3.3辅料、包装材料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
3.4辅料、包装材料应先进先出。
4源水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防护
4.1源水储水箱及管道要保持清洁,确保源水质量。
4.2原辅材料与半成品、成品分开,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4.3生产工人应搞好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应穿戴好工作服、帽,及时对手进行消毒,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
4.4及时对设备、容器、工具进行清洗、消毒,防止机油、残留的清洁剂、消毒剂等对食品的污染。
4.5搞好车间环境卫生,采取防尘、防鼠、防虫等措施,对生产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灰尘、脏水、屋顶上的脱落物、水珠及蚊蝇、虫鼠等对食品的污染。
4.6
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2、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3、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4、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
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6、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7、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9、学生小饭桌应急处置预案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学生小饭桌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一、参加食品药品监管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检查学生小饭桌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处置;
四、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杜绝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为学生加工食品;
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六、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七、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2、学生小饭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体检表或复印件、健康合格证明或复印件)。患有痢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
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二、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或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三、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清洗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或使用。
1、肉类加工:
⑴ 加工肉类首先注意肉类新鲜度,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的禽畜肉不得采用。
⑵ 海鲜类不要与禽肉类混合清洗。
⑶ 禽、畜、鱼肉类品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⑷ 加工好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
⑸ 砧板要求做到“三洁”(砧板面、砧板底、砧板边保持光洁),收市后应刮洗清洁后竖放。
2、蔬菜加工:
⑴ 蔬菜瓜果进货后必须分类放在蔬菜架上,不得随地堆放。
⑵ 蔬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二洁、三切。洗涤蔬菜要有足量清洁水清洗,洗
OEM加工管理制度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委托加工分为三种方式,即:oem、odm、obm。以a代表委托方、b代表被委托方:a方看中b方的产品,让b方生产,用a方商标,即是oem;a方自带技术和设计、让b方加工,这叫odm;b方只负责生产加工a的产品,然后贴上a的商标,叫obm。
我公司目前的外委加工均为oem方式,本外委加工管理制度即针对oem方式而制定。
一、oem产品的确定
1、由销售部或产品生产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及本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包括oem产品的具体品种及口味、包装物尺寸规格及图案、产品档次、保质期等质量要求。
2、由品控中心依据国家及行业对于该产品的相关标准审定上述质量要求的合理性。
3、公司决策层确定该oem申请是否立项。
二、oem加工工厂的选定
1、该工厂必须具有有效资质:营业执照(含有我方预加工产品的类别及品种)、生产许可证(预加工产品属于该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
2、该工厂必须具备保证被委托生产加工产品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
3、该工厂必须达到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的各项卫生要求,食品卫生信誉度为a级的优先。
4、该工厂必须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并承诺不得将接受委托生产加工的产品再委托其他食
加工间卫生管理制度
1.加工人员必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并取得合格证者,方可上岗,上岗时要随身携带健康证以备检查。
2.进加工间,必须穿戴整洁干净的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漏于帽外,并把双手洗净。
3.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
4.手接触脏物、进厕所、吸烟、用餐、离开加工场所后,都必须把手洗干净才能工作。
5.洗手时要求把胳膊露于工作服袖外部分全部用具有杀菌作用的洗涤剂冲洗干净,每次洗手不得少于2分钟。
6.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7.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8.生产加工场所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9.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10.除因工作需要外,非本加工间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加工场所。
11.加工场所内要划分原料、半成品、成品盛放区,盛放器皿要按照所划分区域整齐摆放,不得乱放,更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
12.保持作业环境的清洁,工作过程中随时清扫地板、
餐饮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朽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
生产定置管理制度
生产定置管理办法
为更进一步用科学的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方法来加强我公司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现场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现场管理要求
1、整理要求:
a) 不用的东西及废品必须从现场清除,防止混杂不清;
b) 对不常用的工模夹具及其它工位器具,要分类存放;
c) 偶尔使用的东西,集中存放;
d) 经常使用的,要存放有序,放置在作业区内。
2、整顿的要求:
a) 需要的东西,定置摆放,做到物各有位,物在其位;
b) 对现场实行挂牌和目视管理,做到心中有数,物品随用随还、取用方便;
c) 各类工模夹具,分型号规格、统一存放,一目了然。
3、清扫的要求:
a) 工作场地经常清扫,滴油、滴水随时擦洗;有油污的车间每周洗刷一次,时刻保持现场清洁;
b) 在对设备清扫时,要同时检查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时刻保持设备的润滑;
4、清洁的要求:
a) 操作者要保持工作环境每时每刻都清洁、美化;
b) 要对现场进行随时清扫,要做到无铁屑、无滴漏、无积灰、无油污。
5、素养要求:
培养操作者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员工自我管理水平的意识。
二、工艺要求
1、要求生产车间必须现场挂工艺卡片和作业指导书。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