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公文文种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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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文种区别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公文已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及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大家知道公文中文种的区别吗?下文是公文中文种的区别,欢迎阅读!
公文中文种区别:决定与决议
(1)决定属于行政机关公文,决议一般用于党的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的决议》。
(2)决议必须经会议表决通过,而决定不一定经会议表决通过。
(3)决定一般用于部署具体工作,不一定充分论述。而决议涉及面较为宽泛,不做具体的工作部署,有些决议还带有较强的议论色彩。如《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公文中文种区别:公告与公报
公告是行政机关文种,而公报是党的机关文种。公报也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主要有会议公报、联合公报、专题公报、统计公报等。除统计公报是政府统计部分发布的以外(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行政机关很少使用公报这一文种。公告比较简短,而公报则较为详尽,篇幅较长。
公文中文种区别:公告、通告与启事
(1)公告面向国内外,知照范围最广;公告的内容属于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重在知照性,一般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属于通用公文,由法定机关单位制发,具有权威性。一般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会、国务院及其各部
公文文种的写法和区别
文种是内容性质、具体功用相同的同类公文的规范化名称,在公文上标注文种可以为撰写者和阅读者双双带来便利:有了文种,撰写者会有所遵循,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原则、方法和手段去创制能最有效解决特定问题的公文,并将其迅速准确地投入生效过程;有了文种,可以帮助阅读处理公文的人们一目了然地了解和把握具体公文的性质、公文对自己行为的影响,从而迅速确定办理这一公文的基本方法、程序与需采取的有关措施。但是,要真正获得这样的效果,其前提就是文种的标注本身必须准确,不能出现错用、误用。实事求是地说,要在目前我国常用公文文种的数量较多、文种之间的差别比较精细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非常需要我们努力研读《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若干在性质、用途相近相似的文种的适用范围及其他一系列特点认真进行辨析,分清它们之间的区别。如下几组文种尤其有此需要。
一、“条例”“规定”“办法”间的区别
“条例”与“规定”和“办法”相比,主要特点是所涉及事物和问题的性质更重要,范围比较宽;内容高度概括;
有效的时间与空间范围广阔,稳定性强;对制定与发布机关的地位有较严格限制,如行政系统只有国务院有权使用,“国
如何正确选用公文文种
要拟写一篇公文,我们首先就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如何选择一个合适的文种来行文?
对于公文文种的正确选用,国务院于XX年8月24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已有明确规定: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关系确定。
然而据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少数拟文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还是会出现选用公文文种不恰当甚至错误的现象。为此,笔者结合一些比较典型的例子,作一下探讨。
一、所选文种应当在法定文种之列
根据《办法》的规定,目前行政机关的公文共有13种,分别是: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而“计划”、“总结”、“规划”、“方案”等则不在13种法定文种之列。笔者曾遇到过这样一个例子:某机关一拟文人员就某一项工作起草了一份总结,并拟行文上报给上级机关,标题为“(省略发文机关)关于XX年×××情况的总结”。显然,将“总结”直接上报是不正确的。那么,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人大机关公文文种
当前机关公文处理的依据主要有:一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3号,xx年8月24日印发,xx年1月1日起实施,共九章五十七条);二是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1996年5月3日印发,发布之日起实施,共十二章四十条);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的《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常办秘字[]197号,xx年11月15日印发,xx年1月1日起实施,共七章十六条)。公文处理规范性文件,过去一般是7到xx年修改一次,因此估计新的办法或者规定就要出台了。
其实,早在1951年9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颁布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而到了1989年4月25日,中央办公厅才发布《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试行)》。至于《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试行)》则是1998年2月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而且,xx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关于印发〈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里面开宗明义地指出,制定《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依据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可见,《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之间的血缘关系。而国务院的办法起步早、时间长、层次高、
人大机关公文文种浅谈
当前机关公文处理的依据主要有:一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3号,XX年8月24日印发,XX年1月1日起实施,共九章五十七条);二是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1996年5月3日印发,发布之日起实施,共十二章四十条);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的《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常办秘字[]197号,XX年11月15日印发,XX年1月1日起实施,共七章十六条)。公文处理规范性文件,过去一般是7到XX年修改一次,因此估计新的办法或者规定就要出台了。
其实,早在1951年9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颁布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而到了1989年4月25日,中央办公厅才发布《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试行)》。至于《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试行)》则是1998年2月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而且,XX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关于印发〈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里面开宗明义地指出,制定《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依据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可见,《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之间的血缘关系。而国务院的办法起步早、时间长、层次高、
教你如何正确选用公文文种
要拟写一篇公文,我们首先就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如何选择一个合适的文种来行文?
对于公文文种的正确选用,国务院于xx年8月24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已有明确规定: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关系确定。
然而据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少数拟文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还是会出现选用公文文种不恰当甚至错误的现象。为此,笔者结合一些比较典型的例子,作一下探讨。
一、所选文种应当在法定文种之列
根据《办法》的规定,目前行政机关的公文共有13种,分别是: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而“计划”、“总结”、“规划”、“方案”等则不在13种法定文种之列。笔者曾遇到过这样一个例子:某机关一拟文人员就某一项工作起草了一份总结,并拟行文上报给上级机关,标题为“(省略发文机关)关于xx年×××情况的总结”。显然,将“总结”直接上报是不正确的。那么,我们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常见公文文体的区分
公文具有上传下达、互通情报、宣传教育,作为工作依据和凭证,规定人们行为规范等作用,是公务员系统、事业单位等从事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办公的常用工具。所以,无论是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的公共基础知识、军转干考试等无不涉及公文应用与写作这一块。它可能出现在行政职业能力传有常识判断、申论公文写作、综合应用能力试卷的文书改错等。公文写作复习说难不难、说易不易,下面以公文写作第一步——文体区分来说明。
学习公文写作的第一步是要能够区分在何种情况下用何种文体,首先需要将学过的几种文体进行分类,在党政机关常用的14种文体中,着重要区别的有这么几对:请示和报告、公报和公告、通告和公告、指示和意见、决议和决定等。
1.请示和报告的关键区别在于时间和语气的不同,请示是询问请准的语气,发生在事前,报告则是陈述语气,写作时间不定。
2.公报和公告的区别在于两者涉及的内容范围有所不同,公告是告知单独事件,而公报则涵盖事件的经过和结果,一般比公告的事件复杂。
3.通告和公告的区别是公告比通告告知的范围要大,所涉及的事件要更为重要。
4.指示与意见都是指导工作的公文,区别在于指示是上级对下级,而意见的行文方向不限。
5.决议和决定的区别在于
公文文种错用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起草公文,首先必须选择适当的文种。那么,应当根据什么来确定公文文种呢?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公文文种的选择根据有三:一是“根据行文目的”,二是根据“发文机关的职权”,三是根据“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来确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在公文文种使用上仍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直接影响到公文质量和机关的正常工作,确实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请看下列几例:
1.《××市关于提高粮食销售价格的通知》;
2.《关于解决××水库超标运行及副坝溢洪造成损失问题的报告》;
3.××县教育局给该县财政局的《关于解决民办教师经费问题的请示》;
4.《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农民负担收费管理的报告》;
5.《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规定》。
以上数例反映了机关公文文种错用问题的几种情况,现分析如下:
一、在相近文种的使用上,应尽量选择最佳文种
例1属于公文文种用得不准。当前,各级机关在行文时,一个十分突出的问
公文中相似文种的区别是什么
公文是公务员考试历来必考的一个部分。这部分内容相对考的比较细,考点也比较多,很多考生复习时常常会将公文中相似的文种弄错,导致题目出错,丢失分数。可见,搞清楚相似文种的区别非常重要。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公文中相似文种的区别,欢迎阅读!
公文中相似文种的区别
一、决定与决议的区别
(1)决定属于行政机关公文,决议一般用于党的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的决议》。
(2)决议必须经会议表决通过,而决定不一定经会议表决通过。
(3)决定一般用于部署具体工作,不一定充分论述。而决议涉及面较为宽泛,不做具体的工作部署,有些决议还带有较强的议论色彩。如《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二、公告与公报的区别
公告是行政机关文种,而公报是党的机关文种。公报也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主要有会议公报、联合公报、专题公报、统计公报等。除统计公报是政府统计部分发布的以外(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行政机关很少使用公报这一文种。公告比较简短,而公报则较为详尽,篇幅较长。
三、公告、通告与启事的区别
(1)公告面向国内外,知照范围最广;公告的内容属于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重在知照性,一般
常见公文批示用语
审批公文是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公文批示,正确表达和准确理解批示意见,提高工作效率。下文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常见的公文批示用语,欢迎阅读!
常见公文批示用语一
(一)署领导、办公厅主任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签发人批示“发”、“同意”、“速发”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发文,可批示“不发”、“缓发”、“修改后重报”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2.请他人审阅后再发:签发人批示“请××阅后发”,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3.改请他人签发:在发文单“签发”栏之外批示“请××签发”。
4.请补充、修改后发:签发人批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意见后,先行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只适用于做简单补充修改的情况。如果需要做较多重大修改,则应批示退回办文单位重办。)
(二)请署领导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请××签发。”
2.请他人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