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垃圾管理规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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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垃圾管理规定
《沈阳市城市垃圾管理规定》于20xx年4月19日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沈政令56号公布,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沈阳城市垃圾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沈阳城市垃圾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垃圾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毒无害性工业垃圾、工程残土和医疗废物等。
第三条 本市三环路以内城市垃圾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三环路以外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的垃圾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垃圾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管理工作。
市、区、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市城市垃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区属负责、管干分开、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先进手段回收利用城市垃圾。本市城市垃圾逐步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实现城市垃圾治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
第七条 城市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应当逐步实行专业化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促进能源节约,改善城市照明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城市照明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美化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全国的城市照明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城市自然地理环境、人文条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分区,对不同区域的照明效果提出要求。
第八条 从事城市照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城市燃气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城市燃气的发展应当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燃气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城建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燃气发展规划。
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布局要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并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城市燃气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第八条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燃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xx年7月13日经建设部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下文是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全文)
(1994年11月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发布,根据20xx年8月15日《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20xx年7月20日《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的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
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垃圾进行科学的治理,对于保护城市环境,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文是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市郊各镇、开发区。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本市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
第四条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各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 鼓励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
城市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袋装收集,运输密闭化,并积极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搞好综合利用。
第六条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市发展规划,会同市规划、计划、环保、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实施。
第八条 从事经营
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维护供热企业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根据《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和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峰峰矿区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规划、物价、环保、房产、供电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权范围,共同做好城市集中供热工作。 第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开发,鼓励采用新技术,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改善城市环境。 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城市人民政府鼓励多元投资建设城市集中供热。 第二章 供热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五条 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并由城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发展应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
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城市排水系统被称为“城市生命线系统”之一,是衡量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保证城市生活正常运转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任何环节滞后或失灵都可能导致整个系统的瘫痪。下文是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完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发挥城市排水设施的功能,防止洪涝灾害,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污水、雨水、地下水的接纳、输送、排放和处理。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和排放污水、雨水、地下水的管网、河道、沟渠、人工湖、泵站、闸门等设施和污水处理厂及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
第三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排水管理和建设、维护、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市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排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排水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所属的排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
区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排水管理和监督
城市垃圾管理公司运行的可行性研究
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那么,如何处理城市垃圾,对于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接下来就由CNrencai网的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城市垃圾管理公司运行的可行性研究的相关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城市生活垃圾数量也在迅速增加。为解决城市生活垃圾这一全社会热点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不断采取相关措施,在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同时,投入大量资金或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的建设,并将其列入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作为各级政府部门为民办实事的工作重点。以此来保证人们生活的需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项目的选址不仅要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和《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等规定的技术要求,不管是对环境还是对人类生存、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都有一定的作用,在建设城市垃圾管理公司时必须征询场址周边居民的意见并获得认可。由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将伴随污水、恶臭、蚊蝇等一系列污染问题,加上人们对垃圾厌恶的普遍情绪,在垃圾场选址时周边居民反映是很强烈的,阻力很大,所以选址工作非常困难。然而,生活垃圾填埋场是
罚款单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使公司各种罚款的收缴手续合理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对任何部门或个人的罚款均使用罚款单。公司罚款单分为特种罚款单和通用罚款单。特种罚款单,即公司针对某一专项事宜的办理程序制定的一卡式处理表。通用罚款单,即除特种罚款单以外,公司统一制定的各部、室、科(以下简称部门)均可使用的“通用罚款单。”
2、特种罚款单和通用罚款单由财务部负责统一组织制订。任何部门根据实际工作
需要均有权向财务部提出制订特种罚款单的书面申请(根据自已的思路设计出初稿),由财务部与申请部门负责人、业务相关人员及相关联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探讨、推敲,从而理顺程序,修改初稿或重新起草出讨论稿,经反复讨论、修改后最终制订出特种罚款单。
3、特种罚款单所涉及到的所有部门或个人,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处理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敷衍、含糊。表中所有对个人和部门的罚款按本规定第7条执行。
4、公司所有管理人员、辅助人员及赋予相应职权的人员在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对违犯规章制度、设备和工艺操作规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均有权使用公司通用罚款单进行处理。
5、通用罚款单和特种罚款单由财务科统一管理发放,财务部建立&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四章 项目建设
第五章 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六章 项目的移交
第七章 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八章 违约的补救
第九章 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 其它
第十二章 附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和中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一方:中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协议另一方:__________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