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航合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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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航合同
1.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2.拖轮船东/营业地
3.租船人/营业地
4.被拖物(名称和类型)
5.总吨位/排水量
6.最大长度/最大宽度和拖航吃水(前后吃水)
7.船期和登记地
8.登记船东
9.船级社
10.保赔责任承保人
11.被拖物概况
12.被拖物上货物和/压载和/或其他财产的详细情况
13.拖轮(船名和类型)
14.船期和登记地
15.总吨位
16.船级社
17.保赔责任承保人
18.额定系柱拖力(如有)
19.指示马力
20.良好天气及海况时预计燃油平均日耗量
(a)拖带被拖物全速拖航时
(b)不拖带被拖物全速航行时
21.绞车和主要拖航索具
22.服务性质(条款1)
23.计划航线(条款17)
24.起拖地(条款7)
25.目的地(条款8)
26.起拖地免费时间(条款2(g))
27.目的地免费时间(条款2(g))
28.通知(起拖地)(条款(c))
(a)最初起拖通知(从/到)
(b)最初起拖通知(提前通知天数/起拖期限)
(c)最终起拖期限通知(提前通知天数/起拖期限)
(d)最终起拖期限和日期通知(提前通知天数)
(e)通知应
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
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概念
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赁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
(二)法律特征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
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
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概念
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赁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
(二)法律特征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
赠与合同的概念与写作
一)赠与合同的概念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转移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公民、法人都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但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能成为赠与人。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赠与,无民事能力的公民不能成为赠与人,但可以成为受赠人。一般对法人做赠与人没有限制,但国有法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赠与,必须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过国有资产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审查批准,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才能依法生效。
赠与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各种法律不禁止的实物、货币、有价证券及财产权利,财产权利可以是票据权利,也可以是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商号专用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等知识产权。其中,有价证券的赠与要履行背书的法律手续才能成立。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的赠与要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或者备案等手续。不动产如房产、特殊的动产如机动车辆的赠与,要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赠与才能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特征
1.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赠与合同以赠与人将其财产给予受赠人所有为内容,赠与的结果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赠与合同的概念与写作
一)赠与合同的概念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转移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公民、法人都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但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能成为赠与人。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赠与,无民事能力的公民不能成为赠与人,但可以成为受赠人。一般对法人做赠与人没有限制,但国有法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赠与,必须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过国有资产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审查批准,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才能依法生效。
赠与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各种法律不禁止的实物、货币、有价证券及财产权利,财产权利可以是票据权利,也可以是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商号专用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等知识产权。其中,有价证券的赠与要履行背书的法律手续才能成立。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的赠与要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或者备案等手续。不动产如房产、特殊的动产如机动车辆的赠与,要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赠与才能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特征
1.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赠与合同以赠与人将其财产给予受赠人所有为内容,赠与的结果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赠与合同的概念与写作
一)赠与合同的概念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转移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公民、法人都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主体,但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能成为赠与人。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赠与,无民事能力的公民不能成为赠与人,但可以成为受赠人。一般对法人做赠与人没有限制,但国有法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赠与,必须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过国有资产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审查批准,办理有关法律手续才能依法生效。
赠与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各种法律不禁止的实物、货币、有价证券及财产权利,财产权利可以是票据权利,也可以是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商号专用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等知识产权。其中,有价证券的赠与要履行背书的法律手续才能成立。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的赠与要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或者备案等手续。不动产如房产、特殊的动产如机动车辆的赠与,要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赠与才能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特征
1.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赠与合同以赠与人将其财产给予受赠人所有为内容,赠与的结果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自传的概念
自传是传主通过系统而有侧重的自我介绍,展现自己成长道路,反思历史,达到与读者交流人生看法,自述自己生平的文章。
聘书的概念
聘书是聘请书的简称。它是用于聘请某些有专业特长或名望权威的人完成某项任务或担任某种职务时的书信文体书
2.聘书的写作
(1)标题。一般是印刷好的,在封面上印上的“聘书”二字,字号要求较大,制作美观、大方,有的套红、烫金。书写的聘书在用纸的第一行中间书写的“聘书”或“聘请书”字样。
(2)正文。第一行顶格写,写聘请人姓名,称呼,如“先生”、等。也可第一行空两格写,“兹聘请“秘书工作”先生”,接着写聘请他担任什么职务,或做什么工作,期限多久,待遇多少等。
(3)结尾。有的结尾另起一行,用“此聘”、有的不写什么。
(4)署名。一般在正文后边,另起一行,偏右,署上聘请单位名称,并盖上公章。
(5)日期。紧接聘请单位名称后,另起一行写上年、月、日。
启事的概念
启事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有事情需要向公众说明,或者请求有关单位、广大群众帮助时所写的一种说明事项的实用文件。 这种文体,有的具有广告性质,可代替广告用,但广告不能全代替启事用。比如“寻人启事”,不能写成“寻人广告”,“征婚启事”不能写成“征婚广告”等。启事可张贴、登报、广播、在电视上放映
题词的概念
题词又称题辞。是为留作纪念而题写的简短、精炼,具有一定的审美教育意义的集公关、书 法、艺术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文字。 今天的题辞是从古代的题辞中演变而来的。古代的题辞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专指在书籍前面题写的文辞,广义的还包括题跋和题名。我们这里所指的题辞,其所包括的对象和内容,要比古代题辞广泛得多。它在新的社会关系中表达对人、事、物的积极肯定的态度,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题辞,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题辞包括传统性文化活动中的题诗,题壁,题额,题铭,题署,题写诗文等;狭义的题辞指题书,用两句精粹的文辞题写,常见的为四个字,也有超过四个字的,但字数不多。 题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写作,二是美术。文辞体现着中国人对所言人与事的种种观念与情感,乃至中国人独特的思维方式。美术绘画也应考究,美观,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