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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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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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06
版 次:a
页 次:1/2
实施日期:
1、目的:宿舍是公司提供给在职员工居住的场所,是员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之一,为保障员工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环境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公司所有宿舍。
3、内容:
3.1宿舍安全秩序
3.1.1各宿舍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相关事务并安排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
3.1.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品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3.1.3严禁乱搭接、拆改电线电路及在宿舍生火,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给予罚款。
3.1.4严禁在宿舍酗酒、聚众打麻将、赌博、打架、盗窃及盗用不属于本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处以500-1000元罚款。
3.1.5严禁高空抛物,乱扔垃圾和烟头,乱倒污水。一经发现,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3.1.6严禁外人留宿和在宿舍接待宾客,特殊情况须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3.1.7住宿员工必须服从房号和铺位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更换铺位,不准私拆床架,不得到宿舍顶楼乘凉或睡觉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二章 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
宿舍钥匙管理规定制度
第一条 为管理办公场所物品的整洁及安全,特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总公司钥匙由行政部(办公室)统筹管理、复制,部门钥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三条 总公司大门钥匙分配四把,各部门大门钥匙分配二把。
第四条 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得向保管人说明使用目的,用毕后应立即归还。
第五条 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钥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或允许同仁借予他人使用,否则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 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查办。
(一)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部(办公室)负责人。
(二)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管理单位报备。
(三)非经管理单位同意不得复制。
(四)不能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第七条 办公场所的桌、抽屉等钥匙应由行政部(办公室)、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统一保管一套,并依类保管,以备急需。
公司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1、目的:宿舍是公司提供给在职员工居住的场所,是员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之一,为保障员工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环境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公司所有宿舍。
3、内容:
3.1宿舍安全秩序
3.1.1各宿舍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相关事务并安排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
3.1.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品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3.1.3严禁乱搭接、拆改电线电路及在宿舍生火,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给予罚款。
3.1.4严禁在宿舍酗酒、聚众打麻将、赌博、打架、盗窃及盗用不属于本人的财物,一经发现处以500-1000元罚款。
3.1.5严禁高空抛物,乱扔垃圾和烟头,乱倒污水。一经发现,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3.1.6严禁外人留宿和在宿舍接待宾客,特殊情况须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3.1.7住宿员工必须服从房号和铺位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更换铺位,不准私拆床架,不得到宿舍顶楼乘凉或睡觉。
3.1.8损坏公司财产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员工应相互监督,正确使用,以保障公司财产完好。如损坏人无法确定,则宿舍内的所有住宿人员均有承担赔偿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
3.2宿舍卫生秩
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寝室文化与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安全秩序,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多校区管理重心下移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的重要课堂,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宿舍文明建设的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宿舍环境,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本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学校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学生一律不准擅自在外住宿,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学生未经批准在外租房住宿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担。学生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有特殊情况留宿校外人员,应征得楼栋管理员许可,并进行住宿登记后方可留宿。
三、住宿学生应自觉服从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宿舍内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睡懒觉、酗酒、起哄、乱扔或燃烧物品,禁止在寝室内使用蜡烛。
四、男生不准进入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在宿舍内抽烟、点蜡,以免引发火灾。
2、宿舍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现金要加密存入银行。
3、严禁乱摸、乱动灭火器、供水阀门等消防设施。
4、严禁乱接电源、插充电器、损坏插座及电源开关。
5、严禁在阴阳台上探身喊话、观景、乱扔杂物、泼倒污水,严禁在阴阳台外晒晾衣物。
6、不上网吧、不逃夜。
7、隔断玻璃门要轻推轻拉,当心玻璃。
8、双休日及节假日回家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
9、严禁乱窜宿舍、乱窜楼层、结伙滋事、在宿舍内打打闹闹、玩危险游戏。
10、值日生全面负责宿舍安全,离开宿舍时,必须锁好门窗,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责任。
11、严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12、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或学校报告。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1条 管理人员按时上下班,按时开关门,保证所有宿舍及上下楼通道畅通无阻。
第2条 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
第3条 严格按有关规章制度使用房间门钥匙,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第4条 学生进入公寓后要加强巡逻,防止学生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发生。
第5条 严格执行学校两休管理制度、规定,维持好秩序,对房间人数认真清查登记,对空、缺床铺的学生做好记录并上报学校政教处。
第6条 学生公寓严禁外来人员进入,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
第7条 管理人员加强对消防器材的检查,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第8条 加强对安全指示牌等物品的检查,对损坏的及时上报并更换。
第9条 随时检查学生房间内隐患,包括杜绝火种进入房间、是否有管制刀具、电器及线路是否安全等。
第10条 如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触电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同时迅速拨打“119”、“110”、“120”、或“999”等电话,有条不紊的疏散学生。
第11条 保障电话畅通,不乱用工作电话私聊,如电话不同及时上报学校维修。
水上安全管理约谈规定
为加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广东海事局研究制订了《水上安全管理约谈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水上安全管理约谈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水上安全管理约谈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上安全管理约谈规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约谈,是指航运公司、从事水上水下活动的企业或与水上水下活动相关的企业、船员服务机构、引航机构(以下统称被约谈对象)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时,海事管理机构对被约谈对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进行的提醒和安全建议谈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被约谈对象的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一)船舶发生大事故及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二)船舶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的污染事故;
(三)日常监管中发现被约谈对象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四)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水上交通和水域环境安全的重要事项。
第三条 广东海事局辖区公司及其所属船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广东海事局负责实施安全管理约谈,相关分支海事局参加:
(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用火的种类及级别, 确定了各级人员的权限和审批的程序, 给出了安全用火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和各级用火的期限,并对审批人、安全监护人、动火人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本标准适用于我厂生产区、仓库区内的一切生产施工用火(不含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加热炉、电加热器);生活区民用瓦斯管线抢修施工用火;生产区外油品及系统管道的抢修、施工用火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本企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管理规定》
3 用火种类
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下列用火作业,均应按本标准办理用火手续。未取得合格《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用火: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和削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条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 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第四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主管安全领导,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中国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