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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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为了规范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活动,完善立法程序,制定了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活动,完善立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为前提,从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第四条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法规的制定活动。
第二章 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
第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六条 下列事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规:
(一)法律规定由市人民代表大会规定的事项;
(二)本市需要制定法规的特别重大事项;
(三)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自身活
2021年《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制定了《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xx年《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8号)
阳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xx年1月22日通过的《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xx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xx年4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第三条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适应本市实际需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四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二章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和法规起草
第五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
2021年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为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了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xx年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20xx年2月20日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xx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潮州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第三条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原则。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从实际出发,具有针对性、可执行性。
第二章 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和法规的起草
第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
第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向社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驻本市的全国
天津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本市绿化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本市绿化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政府组织、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促进自然生态与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绿化工作的领导,将绿化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本行政区域绿化目标,实行绿化目标责任制,保障公共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经费的投入。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
第五条 市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作。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农村绿化、造林绿化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市政公路、农业、水务、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和天津警备区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绿化工作。
区、县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绿化工作。
第六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绿化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绿化先进技术,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特色乡土植物。
第七条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绿化科学知
天津市安全生产新条例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下文是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欢迎阅读!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民用航空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并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所需经费应当予以保障。
第五条 生产
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
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服务型的业务性工作,档案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如何,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和保证档案服务质量的决定因素。下文是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档案的范围,包括国家所有的档案,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档案中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档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 档案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和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好各自的档案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都有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的义务
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良好的建筑行业环境是经济腾飞的必要条件,营造良好的环境就是要优化建筑市场信用、完善建筑市场机制等。下文是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保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服务、建筑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经营等与建筑市场有关的活动,以及实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市政公路、交通港口管理部门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水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利专业建设工程市场的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筑市场管理应当遵循统一、开放、有序的原则,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受地区、部门和行业的限制。
第五条 本市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归集、评价、发布建筑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向社会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于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八章五十七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xx年9月5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xx年9月25日天津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xx年6月2日天津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条例所称单位包括下列范围: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
天津市导语词
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此次天津一日游活动,首先,我代表我们xx旅行社的全体员工和总经理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赵,是本次活动的导游员,大家叫我小李就可以了!在我身后开车的师傅姓王,王师傅的驾驶技术娴熟,行车稳妥,乘坐他的车保证您舒适安全。今天能带着大家一起出来旅游是一种缘分,也是我的荣幸。如果大家行程中有什么要求,请尽管提出来,很高兴为您服务。在此,由衷的预祝大家旅程愉快。
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天津市概况,天津市是中央四大直辖市之一,我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首批优秀旅游城市,20xx年国务院将天津城市定位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天津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东临渤海,北依燕山,共辖16个区县。天津素有“渤海明珠”之称,漫长而又的地质演化,逐渐孕育形成了山、河、湖、海、泉、湿地俱全地貌景观。又因地处海河流域下游,故有“九河下梢”之称。
从历史上看,天津的形成不同于内陆地区,宋代以前未见史册,金朝时原住民聚落之一的大直沽建立“直沽寨”;元代时,朝廷在此设立了“海津镇”,设置海运、
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近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下列地方性法规作出修改:
一、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一)将第十三条修改为:“严格控制征收、占用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工程外,其他建设项目禁止征收、占用基本农田。”
(二)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征收、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征地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删去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八条中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四)删去第二十九条。
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若干规定
(一)将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对方以正当理由和合法途径要求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时,有关部门应当拟定提供方案,并经单位负责人和保密工作机构审查。属于本机关、单位业务范围内的事项,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同级保密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