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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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下文是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别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
2021年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了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xx年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交通企业运输生产管理办法
分公司运输生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运输征管,提高运输生产运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依照交通部有关规定和《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运输生产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协调发展,规范运作,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兼顾,车辆和客运站同步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 运输管理
第三条 所有进站参运车辆必须保证各项手续齐全,技术状况达到参运要求。
第四条 参运车辆应按规定的进、出口进出站场,实行分区域规范管理,停放有序,坚持进站有检查,出站有登记。逐步实现人车分流。
第五条 车辆经营者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安排。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严禁辱骂、侮辱、殴打站场管理工作人员、旅客及其他经营者,严禁聚众打架~、堵车砸车、破坏公物等扰乱正常运输生产秩序的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六条 营运车辆必须按运输管理部门审批的线路运行,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提前一个月申报,经公司同意,运输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七条 参运车辆按规定的线路、班次、发车时间运行,并悬
农场畜牧业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团党委x届x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我团"强牧"战略的实施,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实现"以质强牧、以效强牧"的奋斗目标。根据团《生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团畜牧业生产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防疫统筹,统一品种改良,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草场有偿使用和规划管理,统一实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第三条:团属基层单位的连长、厂长(经理)、社区主任是本单位畜牧业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规划本单位畜牧业发展。畜牧业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与第一责任人的政绩和工资挂钩,其考核分占物质文明考核的30%。
第四条:全民牧业棚圈设施等生产资料实行作价归户。
第五条:认真执行《动物防疫法》,强化全团动物防疫工作,实施防疫统筹制度。
1、依据《农九师动物防疫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一六五团动物疫病流行动态,确定动物防疫项目如下:
牛:口蹄疫(2次/年)、布病、出败、气肿疽防疫。
羊:口蹄疫、布病、羊痘、三联四防苗、疥癣(药浴) (2次/年)、绦虫病防疫。
猪:口蹄疫(2次/年)、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防疫。
2、兽医站负责全团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并且负责社区的动物防疫和全
农场畜牧业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团党委*届*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我团"强牧"战略的实施,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实现"以质强牧、以效强牧"的奋斗目标。根据团《生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团畜牧业生产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防疫统筹,统一品种改良,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草场有偿使用和规划管理,统一实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第三条:团属基层单位的连长、厂长(经理)、社区主任是本单位畜牧业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规划本单位畜牧业发展。畜牧业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与第一责任人的政绩和工资挂钩,其考核分占物质文明考核的30%。
第四条:全民牧业棚圈设施等生产资料实行作价归户。
第五条:认真执行《动物防疫法》,强化全团动物防疫工作,实施防疫统筹制度。
1、依据《农九师动物防疫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一六五团动物疫病流行动态,确定动物防疫项目如下:
牛:口蹄疫(2次/年)、布病、出败、气肿疽防疫。
羊:口蹄疫、布病、羊痘、三联四防苗、疥癣(药浴) (2次/年)、绦虫病防疫。
猪:口蹄疫(2次/年)、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防疫。
2、兽医站负责全团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并且负责社区的动物防疫和全
*农场畜牧业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团党委*届*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我团"强牧"战略的实施,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实现"以质强牧、以效强牧"的奋斗目标。根据团《生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团畜牧业生产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防疫统筹,统一品种改良,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草场有偿使用和规划管理,统一实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第三条:团属基层单位的连长、厂长(经理)、社区主任是本单位畜牧业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规划本单位畜牧业发展。畜牧业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与第一责任人的政绩和工资挂钩,其考核分占物质文明考核的30%。
第四条:全民牧业棚圈设施等生产资料实行作价归户。
第五条:认真执行《动物防疫法》,强化全团动物防疫工作,实施防疫统筹制度。
1、依据《农九师动物防疫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一六五团动物疫病流行动态,确定动物防疫项目如下:
牛:口蹄疫(2次/年)、布病、出败、气肿疽防疫。
羊:口蹄疫、布病、羊痘、三联四防苗、疥癣(药浴) (2次/年)、绦虫病防疫。
猪:口蹄疫(2次/年)、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防疫。
2、兽医站负责全团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并且负责社区的动物防疫和全
农场畜牧业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团党委x届x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我团"强牧"战略的实施,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实现"以质强牧、以效强牧"的奋斗目标。根据团《生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团畜牧业生产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防疫统筹,统一品种改良,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草场有偿使用和规划管理,统一实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第三条:团属基层单位的连长、厂长(经理)、社区主任是本单位畜牧业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规划本单位畜牧业发展。畜牧业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与第一责任人的政绩和工资挂钩,其考核分占物质文明考核的30%。
第四条:全民牧业棚圈设施等生产资料实行作价归户。
第五条:认真执行《动物防疫法》,强化全团动物防疫工作,实施防疫统筹制度。
1、依据《农九师动物防疫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一六五团动物疫病流行动态,确定动物防疫项目如下:
牛:口蹄疫(2次/年)、布并出败、气肿疽防疫。
羊:口蹄疫、布并羊痘、三联四防苗、疥癣(药浴)(2次/年)、绦虫病防疫。
猪:口蹄疫(2次/年)、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防疫。
2、兽医站负责全团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并且负责社区的动物防疫和全团动物及
甘肃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下文是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欢迎阅读!
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全文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装备,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
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收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在江苏省境内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及仓储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贸委)负责制定江苏省辖区内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省辖市、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成品油批发经营,是指利用油库等经营设施,向成品油零售企业、批发企业销售成品油或向终端用户批量销售成品油的经营行为。成品油仓储经营,是指利用油库等经营设施,向其他单位提供成品油储存、周转业务的经营行为。成品油零售经营,是指利用加油站(点、船)从事成品油终端销售的经营行为。
第二章成品油经营企业基本条件
第六条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范文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旨在保障公司生产安全顺利的进行,及时消除生产设施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解决安全问题。下面是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范文一
一、安全费用提取:
二、安全费用的管理:
1、财务部负责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和安全费用的使用台帐,专户核算,不得挪作他用。年度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2、生技部负责安全费用支出的核定工作,按规定范围经公司同意后安排使用。安全费用的支出票证在交财务部入帐前,需由生技部审核。
3、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进行安全投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范围使用。
三、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等等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