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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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纠纷与处理方法
赠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赠与合同作为有名合同的一种,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合同法将其作为一章加以规定有其必要性。但是,由于成文法本身的局限性,使得法律的制定,或因概念不够明确,或因法条之间有矛盾或抵触之处,总须借助于法律解释,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注:杨仁寿:《法学方法论》,96~97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因此,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以促进法律的妥当适用,应是不可回避的问题。笔者在此拟就赠与合同的相关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赠与合同的标的
《合同法》第185 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此可见,只要是赠与人以自己之财产而为赠与的,均无不可。而依我国许多学者的观点,赠与合同移转的是标的物之所有权(注:郑立、王作堂:《民法学》, 32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孔祥俊:《合同法教程》,585页,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因此,赠与的标的物可以是各种法律不禁止的实物、货币和有价证券。不以有价证券表示的权利不能成为赠与的标的物(注:王利明:《民法学》,293页,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笔者认为前述观点有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如何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范文1
上诉人:于某,女,x年7月28日生,汉族,##软件有限公司工程师,住##市##区##镇6号楼4单元602号
被上诉人:蔡某,男,1x年5月5日生,汉族,北京##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北京是海淀区##镇##号楼##单元##号
上诉人因蔡某诉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昌平区(x1)昌民初字第##号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法院认定按照合同约定上诉人于某应承担个人所得税的事实是错误的。
首先,要查清本案的事实部分,我们需要了解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居间公司之间就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一系列细节约定。x0年8月21日上诉人通过鑫尊置业居间公司和被上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上诉人多次反复向居间公司和被上诉人核实税、费项目,得到肯定的答复是,卖方只有一套房产,并满五年,不存在个人所
处理赠与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因赠与合同产生纠纷,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处理赠与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处理赠与合同纠纷有哪些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婚姻法》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都对赠与合同纠纷处理罗列了详细的法律依据,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
接到邀请如何处理
(1)接到请柬、邀请信或口头的邀请,能否出席要尽早答复确认。对注有r. s. v. p(请答复)字样的,无论出席与否,均应迅速答复;注有“regrets only”(不能出席请复)字样的,在不能出席时才回复,但也应及时回复;经口头约妥再发来的请柬,上面一般注有“to remind”(备忘)字样,只起提醒作用,可不必答复;答复对方,可打电话或复以便函。
(2)在接受邀请之后,不要随意改动。万一遇到不得已的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尤其是主宾,应尽早向主人解释、道歉,甚至亲自登门表示歉意。
(3)应邀出席一项活动之前,要核实宴请的主人、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是否邀请了配偶以及主人对着装的要求等情况;活动多时更应注意,以免出现走错地方,或主人未请配偶却双双出席等尴尬。
租赁合同纠纷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1994年通过的《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有:1、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2、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4、属于违章建筑的;5、不符合安全标准的;6、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7、法律、法规禁止的。
而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
租赁合同纠纷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1994年通过的《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有:1、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2、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4、属于违章建筑的;5、不符合安全标准的;6、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7、法律、法规禁止的。
而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
违章处罚如何处理
交通违章处罚标准是什么?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违章处罚的相关消息,仅供参考!
违章处罚基本内容
违章处理是对有违反税法行为的纳税人采取的惩罚措施。违章处理是税收强制性在税收制度中的体现,纳税人必须按期足额的缴纳税款,凡有拖欠税款、逾期不缴税、偷税逃税等违反税法行为的,都应受到制裁(包括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制裁等)。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包括未办理税务登记、注册登记和使用税务登记证;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未按规定建立、使用和保存帐务、票证;未按规定提供纳税资料,拒绝接受税务机关监督检查等行为;
欠税:即纳税人应故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少缴或未缴的违章行为;
偷税:即纳税人使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
抗税:即纳税人公然拒绝履行国家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
对违章行为的处理
征收滞纳金;处以税务罚款;税收保全措施;追究刑事责任;
违章处罚处理方式
1.可以通过代办缴纳网站查询处理。
2.到好易机代缴。
3.银行代缴交通违章罚单。
4、到本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5、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车辆被现场执法或电子眼执法后,可以在1周内查询到违章记录,非省内的违章需要
打翻酒时候如何处理
宴会上常会不小心把酒打翻,怎么办呢?
打翻白酒比较好处理,只要确定酒未渗透桌布沾到木质桌面,其他都不难解决(因为酒会破坏木材表现。)而白酒不太会残留在桌布上,丢进洗衣机冲冲就行了。最重要的是,得赶快用餐巾把酒抹干,然后拿纸巾垫在桌布和桌面之间。
打翻红酒就麻烦得多,留下的渍痕可能怎么也洗不掉,所以一打翻就要尽快处理。如果你是闯祸的客人,听到人说“大家不要动,我会处理”,就最好别动;如果现场有服务生,服务生会处理;如果没有服务生,主人又不反对, 除了道歉外,应该立刻跑到厨房拿纸巾、干净的抹布、或苏打水。
首先,除去桌布下的残酒,再从上头把酒吸干,拿纸巾垫在桌布下保护桌面。接下来,可在红酒渍上一大堆盐,也可以倒苏打水然后用干净抹布吸干。如果席位桌垫上打翻红酒,则立刻把布垫浸在冷水里;如果没桌布,只好等客人都离开后再用冷水泡。
最重要的是请记住,如果你是主人,一定要让闯祸的客人感到你根本不在意,压根儿忘了这回事;如果你是闯祸的客人,就请尽力协助善后,若酒渍很深,请主动要求第二天替主人把桌布拿去洗衣店干洗。
如何处理特别会议
文秘工作人员遇到特别会议如何处理呢?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处理特别会议,仅供参考。
所谓“特别会议”是指那些在规定的时间而定期召开的例行会议之外,由于非常特别的情况而由主管经理临时召开或指派他人临时召开的内部工作性会议,是该部门在管理或商务活动出现特殊情况时,而采取的一种应变措施。
特别会议虽然是在应急的情况下而召开的,通常是所遇问题突然、会议准备的时间又很短,但对会议的安排也仍然要尽可能做得完备、充分,不要仓促开会。
当主宇航局经理吩咐秘书人员就特定的问题临时召集一个会议时,如果经理就会议的背景、目标、问题和参加会议的人员做出明确的部署时,秘书人员可按照经理的要求一一进行办理。
但是,如果秘书人员被告知就某一或某些事情召集会议时,而并没有获得对此会议有关要素的授意,在这种情况下,秘书人员可征得上司的同意有分寸地就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向主管经理进行探明,并迅速作出准备。这六个需探明的问题是:
(一)为什么开会
这个会议是为什么开的?是为了说明什么情况,还是为解决问题而获得结论呢?是为了交换情报,还是为了出谋划策?明确会议目的是使一些为突发情况而召开的会议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二)议题是什么
会议
劳动合同纠纷与雇佣合同纠纷的不同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是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保护企业承租厂房中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1、 审查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基本情况
对出租方主要应了解内容:
① 租赁场所相关手续是否齐全。② 租赁物基本情况。
对承租方主要应了解的内容有:
①法律地位; ②经营范围; ③ 社会信誉; ④ 财务情况;⑤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
2、 租赁合同之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条款
(1)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实行按季支付制。
(2)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每期于每季的几月几日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时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出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3、 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出租方应负责租赁场所固有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免费维修,在一定时间内未派 员维修或未恢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承租方自行维修产生的费用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予以扣除。
4、 租赁合同之拆迁补偿归属条款
当前由于规划原因导致的拆迁经常发生,租赁合同中应对拆迁中相关补偿费进行详细约定,如一次性经营补助、搬迁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