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合同没有法律规定应该参考哪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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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补偿法律规定
加班补偿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股权赠与的法律规定
1、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但是,如果股东(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赠与人)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2、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
借条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借条写的不规范对债务人、债权人都会有影响。下面小编整理了借条的概念及法律规定,供你参考。
借条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一、借条的概念:
借个人或者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单位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
二、借条代表的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规定:
借条代表的是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借条就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是法律第一次明确提到“借据”的规定。
三、注意事项: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 借条与欠条有没有区别,这里面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不是没一个人都清楚的了,在这里,给大家郑重
就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大学生毕业分配政策方面作了重大调整,即由原来的国家计划分配转变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机制,这是高等教育走向市场,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同时,为了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充分尊重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意愿,保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笔者认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简称《协议》)其法律性质是一种民事合同。具体理由如下:
(一)《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毕业生的就业选择中,毕业生可以自由地选择用人单位,到工作条件好,待遇好,适合自身发展的用人单位去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选择优秀的毕业生到本单位工作,从而为单位谋求更大的利益和发展。其他的任何人或单位、组织非依法定理由不得对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协议》加以干涉。
(二)《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能成立《协议》,否则《协议
管理一方工商造福一方百姓演讲稿
朋友,如果你是50年代出生的人,你可曾为苏联“老大哥”生机勃勃、蒸蒸日上的社会主义事业欢欣鼓舞过?朋友,如果你是60年代出生的人,你可曾为苏联社会主义大厦的轰然倒塌扼腕叹惜过?朋友,如果你是70年代出生的人,你可曾为历史教课书中,苏联兴也勃勃,亡也忽忽的历史深思过?
1991年12月8日,苏联的社会主义事业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俄罗斯等加盟共和国纷纷独立,苏联正式宣告解体,就这样一个曾经拥有过辉煌历史的政党,一个曾经在220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上执政了74年的政党,黯然离开了自己的执政地位。消息一出,世人震惊,人们不禁要问:这个曾经十分显赫的政权,为何一夜之间土崩瓦解?
在了解个中缘由之前,让我们先来看一个民意调查。就在苏联解体前的1990年,《西伯利亚报》曾在公众当中作了一项关于:“苏共党究竟代表何人利益?”的民意调查,调查的结果显示:认为苏共党代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益的占86%;而回答代表人民利益的却仅占区区7%。
这个调查结果十分清楚地表明,此时的苏共党已经严重的脱离了人民群众,而这正是其丧失执政地位的诸多原因的最终表现。苏共党丧失执政地位的事实再一次向我们昭示了人类历史上无数政权兴衰更迭背后的那一铁的法则,那一颠簸不破、亘古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一)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至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前言 (鉴于条款)
第一条 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
第二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注意事项与法律规定
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四种类型。
秘密技术转让合同违约责任
转让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违约责任,约定违约责任是确保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订立的双方当事人完全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对妨碍技术秘密合同顺利实施的一方给予相应的惩罚。
《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该条的规定,转让人应承担以下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转让技术[包括1]没有全部转让;2]没有按约定期限转让;3]逾期转让超过两个月的法定规定;4]提供的技术秘密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和要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因此而造成受让方的损失。
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
我们是一方春泥
我们是一方春泥
常常会有人将幼儿教师比做红烛、当成园丁、看作是灵魂的工程师,但我却从未发现有人将幼儿教师比做过什么。著名文学家冰心先生有过这样一句话:“让孩子像野花一样自然地成长。”于是我找到了一个词来形容幼儿教师,那就是春泥。因为只有春泥最无私也最平凡;最热情也最温存;也只有春泥它包含了万物却诠释了简单,它独自守护着花海无怨无悔,因为他的心中充满了爱。
如今,在新世纪知识经济的浪潮中,孩子再也不是百纸,而是绽放的野花,他们可以选择自己的土壤、自己的水源、甚至是自己的天空,而教师的作用是帮助他们更多地吸收营养。
我虽然是个刚踏入工作岗位的幼儿教师,但我却深知这一点。记得班中有个调皮的男孩,每次排队我总不忘先牵起他的手,但有一次他却很肯定地告诉我他不想牵我的手。虽然我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放心,但我还是松开了我的手。我给孩子一个自由选择的空间,他也同样以他的实际行动给了我一个完美的回应,向我证明了他可以。我很庆幸我的手不是一把枷锁而是一把钥匙,一把开启自由大门的钥匙。但我深知我所做的是微不足道的,因为在幼儿教育这片热土上,有千千万万的幼儿教师再挥洒着她们的汗水、奉献着她们的青春、诠释着她们独有的魅力。
请各位静静地想一想,为何人的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样式一)
合同编号: 科技合字( )第 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受让方: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
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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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制单位(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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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主要研制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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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号 │ │ 专利批准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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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
哪些属夫妻一方的财产?
哪些属夫妻一方的财产?wad();所谓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案例:小李和小陈结婚后,小李的姐姐出国,把她自己的一套私有房产指明赠与给小李。后来小李与小陈离婚,小陈提出要分割小李姐姐赠与给小李的房产,法院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小李受赠的房产应属于其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