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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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_______个。分别是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
旅游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_______个。分别是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
旅游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国际机票专属优惠
甲方购买国际机票、即赠送_________元全程飞安险。(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保险)
二、国内旅游专属优惠
乙方为甲方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仅为旅客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
三、国外旅游专属优惠:
甲方组团人数达_________人(含)以上、委托乙方所办理之旅游团体:
a.乙方为甲方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仅为旅客办理履约保险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
b.致赠国际电话卡一张。(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
甲方参加旅行团体之人数未达_________人、报名参加乙方或其他旅行社所组之旅游团体、即赠送_________元全程飞安险。(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保险)
四、本合约之甲方须提供证明为其身份证明文件影本。
五、本合约依政府司法机关之相关法
旅游开发合同书
甲方:xx县人民政府
乙方:李小东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xxxxxxxxx)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快xx县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投资开发期限、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
乙方在xx县杨树乡界牌村(大堰寺山场)分两期开发别墅群、会厅、特色小吃楼、果园、养殖场等旅游项目(涉及湖区开发以65米水位计算),面积为45亩,总投资为1000万元(具体界址以乙方与权属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国土部门发放的土地证为准)。整个工程建设分两期开发:
第一期开发时间为~年4月至~年3月;开发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果园、养殖场、会所、特色小吃楼,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
第二期开发时间为~年4月至2012年3月;开发内容为:别墅20幢,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
第二条 投资方式及合同期限
1、乙方采用独资方式投资,开发区域内的土地、水面、林木风景资源采用租赁或出让方式。
2、乙方投资xx旅游资源开发土地出让的期限为4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出让)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延长使用时间,双方可再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开发地的使用权。但应与甲方重新
旅游开发合同书
甲方:xx县人民政府
乙方:李小东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xxxxxxxxx)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加快xx县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投资开发期限、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
乙方在xx县杨树乡界牌村(大堰寺山场)分两期开发别墅群、会厅、特色小吃楼、果园、养殖场等旅游项目(涉及湖区开发以65米水位计算),面积为45亩,总投资为1000万元(具体界址以乙方与权属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国土部门发放的土地证为准)。整个工程建设分两期开发:
第一期开发时间为~年4月至~年3月;开发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果园、养殖场、会所、特色小吃楼,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
第二期开发时间为~年4月至2012年3月;开发内容为:别墅20幢,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
第二条 投资方式及合同期限
1、乙方采用独资方式投资,开发区域内的土地、水面、林木风景资源采用租赁或出让方式。
2、乙方投资xx旅游资源开发土地出让的期限为4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出让)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延长使用时间,双方可再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开发地的使用权。但应与甲方重新
形式合同4篇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书面形式的问题答复是:
1、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2、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强制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等非书面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以上未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
赠与合同的形式
【赠与合同的形式】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口头形式优点是简便易行,广泛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尤其是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特点,法律又允许一般赠与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撤销赠与,那么对赠与人就更难有约束力了,因此,口头形式多用于小金额赠与。
(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还有实体法上的效力,因此,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三)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赠与合同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只要赠与合同一经公证,就对赠与人产生法律上的强制赠与性,即合同公证后,如果赠与人反悔,不愿交付财产的,根据合同法188条规定,受赠人可依法要求赠与人交付。
(四)登记形式
登记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某些特殊的赠与财产,比如不动产赠与、一些注册动产的赠与,其转移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
【赠与合同公证的形式
形式合同4篇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书面形式的问题答复是:
1、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2、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强制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等非书面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以上未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
2017形式合同(3篇)
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币种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借款用途
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目前,我国的贷款范围还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工资福利、垫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请和发放贷款。
借款金额。
这是指根据借款方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人可以按约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额。
借款利率。
在中国,银行的借款利率是由国家根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植、有所鼓励、有所限制的原则,对不同行业规定不同利率。借款合同均须根据这种规定的利率签约。
借款的期限。
中国的银行贷款有短期和中、长期贷款之分。短期贷款一般不超过一年,中、长期贷款可达1
解除购房合同要签书面协议
近日受到房贷收紧政策等影响,买房人与卖房人心里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在南京月末二手房交易会上有人甚至不到现场看房就要与房主签合同,纷纷想尽快达成交易。为此二手房市场越来越火,但在此同时也产生不少的风险与矛盾。
市民王先生就遇到这样的困扰。原来市民王先生前些日子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在某中介登记出售,市民李小姐看中了该房子,于是双方通过中介签订了买卖契约补充协议,李小姐向房主王先生交付了2万元的购房定金,约定尽快办理过户。
但三天后,买主李小姐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单方向卖房人提出悔约,卖房人在不退定金的条件下同意悔约,中介经纪人也对双方的言辞都作了证实,买方也同意卖房可以继续将该房源在中介发布。期间中介经纪人也多次催促双方尽快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都因双方忙碌,时间无法安排等理由而迟迟未果,后卖方王先生寻找到了另一买家,价格等都已经谈妥,而且比当初与李小姐商谈的价格要高出10万元,然而就在王先生准备和第二位买主签订购房协议之际,前一位买家李小姐又决定购买王先生的房子了,于是王先生答复说李小姐能补上这后来谈定价格高出的10万元,就可以继续卖给她。但李小姐坚决不同意,于是一纸诉状将卖房人王先生告上了法庭,告其违约,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目前此案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