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追溯监管系统企业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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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企业监管研究报告
随着县医药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县药品流通市场急剧扩大,药品流通企业的数量呈现快速的增长势头。截止201x年10月零售药店数目为270家,新发证的药品零售企业20多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x年5月份对药品零售企业实行网格化监管以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行为,保证了流通药品的质量,但是如何保证药品流通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是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调研的方法和资料来源
(一)对药品流通企业的日常监管
每年我们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检查2遍(平时抽查和群众举报)除外,逐步完善了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管制度,调研期间,我们共对辖区内200余家药品流通企业进行了日常检查,对药品流通企业通过认证后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二)对药品流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情况
从201x年4月起,我局按照GSP标准展开了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共对200余家在通过GSP认证的药店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时,检查员们对这些药店自通过认证后的经营情况、各项档案、操作记录进行全面综合的检查,从人员的培训教育、质量制度的执行情况、药品的购进、储存养护、销售和售后服务多方面获取了第一手资料。
(三)对201x年
药品流通的管理办法最新版
药品是在医疗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所以监管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大家知道药品流通监督的管理办法吗?今天就让小编来告诉大家吧!
药品流通监督的管理办法最新版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共五章,四十七条(含附则),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负责。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适应现代药品流通发展方向,进行改革和创新。
第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鼓励个人和组织对药品流通实施社会监督。对违反本
农村药品流通供应网络的调查报告
为认真实践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部署落在实处,真正解决好县各族农民群众用药不方便、用不上放心药的问题,我县药监系统在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和药品流通供应网络(以下简称 “ 两网 ” )建设中,为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实践探索,使我们更好的开展工作,我局开展了对我县农村药品流通供应网络的摸底调查工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西北部,与贵州省接壤,与云南省相邻。全县辖 21 个乡镇 178 个村,面积 3552.96 平方公里,在地形上我县地处云贵高原的上升部,地势复杂多变山高路险,全县有 30% 属喀斯特地貌,交通极为不便。我县共有壮、汉、苗、彝、仡佬5个民族,总人口35万。无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 79 家,医院(包括卫生院) 29 家,个体诊所 13 所,村卫生室143个。**是一个百色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交通不发达,信息不畅通,人口 90% 以上分布在广大山区农村,在市场监管的深度、广度上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加之我县药品经营企业多集中在城镇,农村群众用药主要依靠卫生院(所)、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规范、便捷的药品流通供应主渠道尚未成形,广大农村特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面对当前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构建严密的法律保护网保护食品安全、惩治与预防食品安全犯罪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以供参考。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篇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生产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加强对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的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肉类商品的流入,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按gb18406.3-XX《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供应肉类产品。乙方保证供应的肉类商品来自非疫区,检验及相关检测证明齐全;外省市进沪肉类商品持有非疫区证明和运输、检疫、入境证明,证货相符。
2.对乙方所供肉类商品疑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暂扣并交有关法定检测机构复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复检证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肉类商品由甲方负责销毁,或移交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处理。
3.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可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场所、质量管理和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随访,乙方应给予配合。
4.乙方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供应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的肉类商品的,甲方有权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报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及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5.甲方在肉类商品销售期间,应根据不同批次建立统一台帐
2011年商品流通处工作计划
一、发展现代服务业
(一)推进连锁经营
1、规范连锁企业发展,扩大连锁经营规模;
2、以超市+基地建设为课题,研究我市连锁经营发展新思路;
3、举办食品安全、优秀店长评选、收银员技能竞赛等连锁企业需求的培训及评选;
4、建立连锁企业沟通交流平台,促进各企业间的交流;
5、做好特许连锁行业监管。
(二)加快物流发展:
1、推进引镇仓储物流中心、大明宫物流中心、六村堡空港物流、贝斯特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重点项目建设
2、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我市加快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3、总结经验,规范和提升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水平
4、加快物流企业网络信息系统建设
(三)电子商务
1、以利安电超市为依托,推进西安市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2、推广电子商务在连锁超市和百货企业的应用,扩大企业建立自动销售管理系统比例,支持96128、红马甲进一步发展网上购物、电话购物等,逐步向多领域和全区域推广电子商务应用
二、推进新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1、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一是在农家店的建设质量上进一步提高,二是控制农家店的建设比例,三是引导企业在自有品牌和乡镇农家店兼配送中心建设方
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_________(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
(二)甲方应当建立确保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的市场管理制度,并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并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抽检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因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无相关检测设备的,以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
(四
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_______(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
(二)甲方应当建立确保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的市场管理制度,并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并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抽检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因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无相关检测设备的,以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
(四)甲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生产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加强对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的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肉类商品的流入,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按gb18406.3-XX《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供应肉类产品。乙方保证供应的肉类商品来自非疫区,检验及相关检测证明齐全;外省市进沪肉类商品持有非疫区证明和运输、检疫、入境证明,证货相符。
2.对乙方所供肉类商品疑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暂扣并交有关法定检测机构复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复检证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肉类商品由甲方负责销毁,或移交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处理。
3.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可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场所、质量管理和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随访,乙方应给予配合。
4.乙方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供应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的肉类商品的,甲方有权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报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及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5.甲方在肉类商品销售期间,应根据不同批次建立统一台帐
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_________(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
(二)甲方应当建立确保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的市场管理制度,并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并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抽检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因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无相关检测设备的,以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