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合伙的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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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契约书
隐名合伙人× × ×(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 × ×(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 ×商行专营× ×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 ×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 ×元整外,余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 ×元整后,即为× ×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承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关于×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
隐名合伙契约书
隐名合伙人× × ×(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 × ×(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 ×商行专营× ×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 ×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 ×元整外,余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 ×元整后,即为× ×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承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关于×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
隐名合伙协议书范本
所谓隐名合伙,是指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出资,不参加实际的经济活动,而分享营业利益,并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责任的合伙。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伙人;利用隐名合伙人的出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的一方称为出名营业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隐名合伙协议书相关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隐名合伙协议书范本一
隐名合伙人x x 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x x商行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 x元整后,即为x 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
隐名出资协议
隐名出资人(甲方):×××,身份证号:【 】
显名出资人(乙方):×××,身份证号:【 】
鉴于: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
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已于【××年】在xx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壹千万元。
2.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该公司出资人民币陆百万元,并享有向××公司余下肆佰万元出资的
隐名出资协议
隐名出资人(甲方):×××,身份证号:【 】
显名出资人(乙方):×××,身份证号:【 】
鉴于: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
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已于【××年】在xx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壹千万元。
2.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该公司出资人民币陆百万元,并享有向××公司余下肆佰万元出资的
隐名投资协议书
xx有限公司隐名投资协议
显名投资人(甲方):
隐名投资人(乙方):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隐名出资设立xx有限公司的相关出资及股权、利益分配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东形式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甲方为显名营业人,乙方为隐名出资人。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
二、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三、股东出资额、股权比例
甲方:xx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其中,乙方的实际出资挂在甲方名下,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以甲方为显名股东,基本情况为: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四、出资期限
甲、乙双方所认缴上述出资应分期(或一次性)到位_______,甲方须向乙方开具乙方出资证明。
五、表决权的行使
表决事项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各股东作出《公司法》规定的重大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表决事项为一般事项,由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同意通过。
六、xx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
七、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范文
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名义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元,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
2. 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 元,占×××公司 %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公司出资人民币 万元。
3. 新设目标公司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 委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乙方×××名义上在××公司出资比例为 %,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名义上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拥有对××公司的投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以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承担作为股东应尽的全部义务,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
公文的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的含义
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由各自的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等因素决定的。它对行文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有如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第二类,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第三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之间。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如军事机关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之间。
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划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上行文和下行文主要存在于以上第一类和第二类工作关系类型中,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
座次排列的规则
首先,公关人员一定要掌握座次排列的基本规则。座次排列有什么规则呢?
第一,内外有别。其具体含义是:座次排列适用于正式的公关活动中,是对外交往中用的,是正式场合用的,在内部交往中,则大可不必。总之,排列座次是对外不对内的,这点要注意。
第二,中外有别。实际上,这个座次排列,中国人和外国人的一些做法,不大一样,不尽相同。比如,中国人并排就坐,左方为上。我们在中国做的节目,中国人两个人并排就座,尤其主席台这样的位次,讲究左高右低,这是中国人的习惯。但国际惯例正好相反,国际惯例是以右为上,注意了没有?如果我是省长的话,我接待的外国客人是在我右侧的。我这里讲的左和右,是当事人自己之间的左和右。这是定位标准的问题。
第三,外外有别。十里不通风,百里不同俗,千万不要认为外国人全都一样,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其座次排列也有不同的讲法。像刚才讲的以右为上,属于国际惯例。记不记得我们讲惯例,惯例是通行的。但它的通行并不排除许多例外的存在。
第四,场合有别。不同场合讲法不一样,不同情况讲法不一样,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以不变应万变。举个例子,上楼下楼时,通常是地位高的人走在前面,把前面的位置让给客人表示尊重,前排为上。但是让客人走在前面的前提,是客人
行文规则的含义
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是由各自的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归属、地位、职责、权利范围等因素决定的。它对行文关系有决定性的影响,规定着公文传递的基本方向。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有如下几种类型:第一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的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第二类,处于同一专业系统的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存在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第三类,处于同一组织系统或专业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平行关系。如全国各某某、自治区、直辖某地人民政府之间。第四类,非同一组织系统、专业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均为不相隶属关系。如军事机关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之间。
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划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上行文和下行文主要存在于以上第一类和第二类工作关系类型中,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下行文正好相反,是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