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辩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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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能否成为抢劫罪的犯罪对象
借条本身虽不是财产,却是财产权利的唯一凭证,失去借条就失去主张财产的权利,甚至最终丧失财产所有权。采用暴力手段抢回借条予以销毁,或者直接暴力毁坏都有抢劫的嫌疑。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供你参考。
借条能否成为抢劫罪的犯罪对象
借条是不是抢劫罪的犯罪对象,应首先明确它所体现的法律性质。借条虽然不代表所有权关系,但它是代表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财产权利凭据,是据以主张权利的证据,具有与其记载的债权债务等同的经济价值。因而抢劫借条的行为,实际上妨害了债权人主张权利,但并不因此消灭债权债务关系。
其次,要看这种财产权利凭据与财产本身的取得与丧失是否有直接关系。虽然从民法角度分析,抢劫借条是一种侵犯债权的行为,但是从刑法上来看,如果丧失借条,债权人就很难恢复自己的权利,合法权利难以实现,因而抢劫借条的行为,对债权人的财产权利也形成实质的侵害。所以也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也符合抢劫罪的客体要求。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的抢劫罪所侵犯的不仅是有形财产,更主要的是侵犯公私财产的合法所有权。
延伸阅读
在借条上署名的保
大案的辩护技巧
从辩护制度的作用而言,律师辩护旨在为法官断案创造兼听则明的条件,律师无权断案,也无权左右法官如何断案.以下小编整理的大案的辩护技巧,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能够有所收获!
大案的辩护技巧
在大要案刑事辩护中,律师只有明确自己是什么,能够干什么,才会更清楚要干好什么.否则在大案要案辩护中一味责怪“我讲我的,你判你的”、“法院如何判决与律师何干”种种不尽人意的“外因”,而不在“辩在于精、理在于行”的内因上下功夫,无助于律师在个案及整体执业水平提高.
“重在参与,不计胜负”作为以“成败论英雄”、以“结果论是非”的相对论,在现实生活中可作为一种自慰,却不为人们普遍接受,经济生活中一般意义上的“白猫黑猫论”,高考中的“唯分数论”均如此.但是大案要案刑事辩护则不同,“重”诉讼过程,“轻”诉讼结论,应当成为诉讼辩护行为准则.
首先,从诉讼法理而言,程序公正优于实体公正,经合法程序所产生的结
大案件律师的辩护技巧
在大要案刑事辩护中,律师只有明确自己是什么,能够干什么,才会更清楚要干好什么.否则在大案要案辩护中一味责怪“我讲我的,你判你的”、“法院如何判决与律师何干”种种不尽人意的“外因”,而不在“辩在于精、理在于行”的内因上下功夫,无助于律师在个案及整体执业水平提高.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大案件律师的辩护技巧,欢迎阅读:
大案件律师的辩护技巧
基于以上缘由,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欲否定或改变指控内容,唯有在诉讼过程中“下足功夫”,才有可能“功夫不负有心人”,获得理想的法院裁判结论.大案要案刑事辩护,“重”诉讼过程,“轻”诉讼结论除以上所述缘由,更有以下特别需要注意之处:
1、大案要案审查要求之严厉、规格之高,不是一般刑事案件可比拟.无论在事实认定、政策理解及法律适用方面,笔者不认为作为—名辩护律师会比司法机关有更高明之处.当然人无完人,大案要案即使经过高规格的审查程序,不排除仍会存在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问题.作为一名辩护律师要提出不同于已有结论的意见
关于刑事辩护的五大技巧
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刑事辩护的五大技巧,希望能够帮到你。
关于刑事辩护的技巧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律师凭什么为被告辩护?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对于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归纳出以下四类。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或
死刑案件的辩护技巧
对死刑案件的辩护,是律师维护人权的一项崇高使命。那么,律师究竟如何为死刑案件进行辩护呢?下面小编告诉你死刑案件的辩护技巧,一起来看看吧。
死刑案件的辩护技巧一
充分了解国际社会对待死刑的态度
我们要求刑辩律师了解国际社会对待死刑的态度,并不是指一些专家、学者关于死刑的态度,而主要是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在对待死刑问题上的基本立场。
我们先看看国际组织对待死刑的态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联合国制定的国际人权宪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公约于1 968年12月16日通过,并于1976年6月23日生效。该公约第六条二款规定,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的罪行的惩罚……第四款同时规定,任何被判处死刑的人应有权要求赦免或减刑。对一切判处死刑的案件均得给予大赦、特赦或减刑。公约的上述内容,反映出联合国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对死刑问题的态度:倡导废除死刑,但在尚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应当严格限制死刑,并从程序上给予严格控制。
1984年5月25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又批准了《关于保护面对死刑的人的权利的保护的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可以判处死刑的范围。并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ldq
关于法庭辩护的禁忌及技巧
法庭辩论是一场关于事实、法律和理论的争论,常常会涉及到一些复杂、疑难的理论问题。同时,由于辩论的对手不同,有时候简单的问题也会变得复杂化。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法庭辩护的禁忌及技巧,希望对你有帮助。
法庭辩护口语表达的十五点禁忌
法庭辩论的维护一方口语表达,切忌以下15种作法:
①忌鼓动性和煽动性;
②忌变成政治报告或学术报告;
③忌不熟——案情不熟,法律条款不熟,司法口语表达方法不熟;
④忌辩护人进入被告人“角色”;
⑤忌无话找话辩;
⑥忌抓辫子、戴帽子、打棍子;
⑦忌讽刺挖苦对方;
⑧忌用排比性的修辞手法组织言辞;
⑨忌将阴私细节、保密材料捅出去;
⑩忌随意为被告人请功摆好;
⑾忌重复被告人的脏话、黑话;
⑿忌已知的不说、新知的穷;不知的乱说;
⒀忌手舞足蹈;
⒁忌尖着嗓门叫或蚊子似的只发出嗡嗡之声;
⒂忌违背法律、不顾事实地狡辩或诡辩。
公诉方口语表达的主要技巧
公诉方指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请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检察人员一方。公诉人在法庭辩论中的口语表达技巧是为提起公诉的目的服务的,这种表达技巧主要有以下几种:
1)庭前设题,有备无患。公诉人在参加法庭辩护之前
关于刑事辩护法庭辩论技巧
法庭辩论阶段,辩护意见应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刑事辩护法庭辩论技巧,欢迎大家阅读。
刑事辩护的法庭辩论方式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
1、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
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三)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为被告人做有罪辩护,应着重从案件定性和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方面进行。
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审判程序违法,律师应当向法庭指出并要求予以纠正。
刑事辩护的法庭辩论技巧
1、有针对性,要针对指控的主要证据进行辩驳。
2、在法庭调查时埋下伏笔,到法庭辩护时引爆炸弹。
3、抓住公诉人的错误逻辑,适当引导,带他到阴沟里,并由此用他自己的理论导出无罪或罪轻的结论。
4、适当时机的“退一步讲”。
5、善于&l
关于法庭辩护的禁忌和技巧
法庭辩论在律师的业务活动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法庭辩护的禁忌和技巧,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法庭辩护的15点禁忌
①忌鼓动性和煽动性;
②忌变成政治报告或学术报告;
③忌不熟——案情不熟,法律条款不熟,司法口语表达方法不熟;
④忌辩护人进入被告人“角色”;
⑤忌无话找话辩;
⑥忌抓辫子、戴帽子、打棍子;
⑦忌讽刺挖苦对方;
⑧忌用排比性的修辞手法组织言辞;
⑨忌将阴私细节、保密材料捅出去;
⑩忌随意为被告人请功摆好;
⑾忌重复被告人的脏话、黑话;
⑿忌已知的不说、新知的穷;不知的乱说;
⒀忌手舞足蹈;
⒁忌尖着嗓门叫或蚊子似的只发出嗡嗡之声;
⒂忌违背法律、不顾事实地狡辩或诡辩。
公诉方在法庭辩论时的注意事项
“5不”:不错辩、不乱辩、不强辩、更不可诡辩。
“5答”:
①对案件定性有分歧的要答辩;
②对证据确凿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的要答辩;
③把客观现象说成犯罪主因的,必须澄清,予以答辩;
④要求从轻、减轻的理由不充分、不适当的,要据理依法予以答辩。
⑤对
刑事辩护律师法庭论辩的技巧
刑事案件律师在刑事法庭论辩中,一般可以从事实上、性质上、情节上和程序上四方面展开。接下来小编为你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法庭论辩的技巧,希望对你有帮助。
刑事辩护律师法庭论辩的技巧
1、从案件事实上论辩。
虽说“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自己并不会说话,需要雄辩。事实是处理案件的依据。因此,律师论辩应针对案件事实,辩析其真与假、实与虚,通过对事实证据的论辩,弄清案件的真相。
2、从案件性质上论辩。
在刑事案件中,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结果是清楚的,证据是充分的,但在认定性质上有错误:有的把无罪认定为有罪、有的把此罪认定为彼罪,特别是把轻罪认定为重罪,律师辩论时都要提出。
3、从案件情节上论辩。
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则从情节上进行辩论,以求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委托人的经济民事责任。情节包括当事人行为的动机、目的、手段、后果以及外部环境等。
4、从案件程序上论辩。
案件的诉讼活动,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这是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保证。如果违反了这些程序,就可能造成限制或缩小当事人权利、作出不正确判决的后果。因此,律师应当注意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在法庭辩论中应作为一个辩
刑事律师无罪辩护的方法与技巧
辩护是积累的艺术,一个成熟的刑事辩护律师需要用时间来积累辩护经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无罪辩护的方法与技巧,希望能够帮到你。
刑事律师无罪辩护的方法与技巧
首先,认真查阅案卷,熟悉案情。律师进行无罪辩护首先要查阅案卷,了解案情,这是无罪辩护前提,一定要认真细致。针对复杂的案情,堆积如山的卷案材料律师都必须认认真真地阅读,可以先粗看一遍,找出重点和疑点,然后摘抄或复印,必要时可列一览表对言词证据进行比较。
其次,认真查阅相关法律依据,找出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看看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包括:是否具备《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情形,“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情形;“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情形;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情形,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