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用火的种类及级别, 确定了各级人员的权限和审批的程序, 给出了安全用火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和各级用火的期限,并对审批人、安全监护人、动火人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本标准适用于我厂生产区、仓库区内的一切生产施工用火(不含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加热炉、电加热器);生活区民用瓦斯管线抢修施工用火;生产区外油品及系统管道的抢修、施工用火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本企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管理规定》
3 用火种类
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下列用火作业,均应按本标准办理用火手续。未取得合格《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用火:
煤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煤气作业时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煤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煤气作业安全管理条例
1、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2、距工作场所40m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m以外;
3、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4、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
5、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6、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
7、操作人员操作前应认真检查空气呼吸器气瓶等各装置有无缺陷,呼吸面罩有无缺损,试带时气密性要好。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报警报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8、外单位人员在煤气区域工作前,由本岗位责任人组织安全教育,布置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9、外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煤气岗位人员统一指挥。
10、外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岗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监护并做好记录。
11、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所有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2、操作完毕后,必须认真清点人员、工具。待确认无误后通知有关人员,进行下一步工作安排。
作业管理规定
一、作业的基本要求:
作业练习是以掌握技能、技巧为目的的、多次进行的动作过程,学生必须经过足够次的练习才能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技能技巧。作业的目的是通过多层次的练习达到巩固基拙知识、培养良好习惯、训练学生思维。作业练习的目的决定了练习必须讲究科学性和有效性。因而,作业练习不是机械的重复,而是根据学生理解和掌握程度,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作业不但要有明确的目的,更要有具体的要求和切实可行的计划,要注意学生所具的的知识水平和儿童的年龄牲及承受能力,采取正确练习的方式方法。注意练习的速度、质量和时间的比例分配,搞好课堂练习、章节练习、和单元练习,每次练习的情况要及时反馈。
课外作业是课堂练习的补充,是教学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布置课外作业必须注意作业的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要求,作业难度、份量要适当,避免学生负担太重,作业的形成要力求多样化,要有能充分反映本部分教材各方面教学目标的大覆盖面呈现状阶梯状、由简单到复杂的练习过程,并要及时检查评定。
二、作业布置:
语文:一年级:汉语拼音、田格拼音、写字
二年级:田格拼音、写字、日记
三-六年级:写字活页、语文作业、作文、读书笔记、日记
数学:
一-六年级:数学作业、周记
自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xx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
操作标准作业规定
□ 目 的
第一条 依据加工指示书所做成的标准。
第二条 为了使操作者更加了解,如何操作机器才最安全,也最节省时间,把工作流程的现状,予以调查记录,并利用分析技术,运用改造原则,以可行的途径,求得一种最合理的工作方法。
□ 运用范围
第三条 本厂管理员以下的作业员,作为操作机器、仪器、模具及各类工具的依据。
□ 作业细则
第四条 作业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简化、方法工程三种,其研究目的在于减少不必要的工作步骤,或使必要的操作用最迅速、最安全、最舒适的方法完成。动作分析可分为五大原则,27条项目,介绍如下:
(一)关于人体运动的原则
1.使用双手从事生产性工作。
2.双手同时开始及完成各种对称工作。
3.使手和手臂的移动作连续曲线的动作。
4.工作应有节奏,使工作自动而圆滑。
5.操作范围内,尽量使移动距离最短,并用最低类别的动作。
6.应尽量利用物体重量。
(二)关于工作场所的原则
1.手和手臂的运动途径应在正常工作区域内。
2.必须用眼睛注意的工作,应保证有正常视野。
3.工具和材料应置于固定位置。
4.工作场所的高度应设计能供站立或坐着使用。
5.工作区域应以
水上安全管理约谈规定
为加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广东海事局研究制订了《水上安全管理约谈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水上安全管理约谈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水上安全管理约谈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上安全管理约谈规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约谈,是指航运公司、从事水上水下活动的企业或与水上水下活动相关的企业、船员服务机构、引航机构(以下统称被约谈对象)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时,海事管理机构对被约谈对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进行的提醒和安全建议谈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被约谈对象的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一)船舶发生大事故及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二)船舶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的污染事故;
(三)日常监管中发现被约谈对象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四)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水上交通和水域环境安全的重要事项。
第三条 广东海事局辖区公司及其所属船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广东海事局负责实施安全管理约谈,相关分支海事局参加:
(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和削减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条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 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第四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主管安全领导,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中国石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序:
4.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定义:
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4.2.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4.2.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4.2.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4.2.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2.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2特殊高处作业。
4.2.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4.2.2.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4.2.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2.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2.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将《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公布,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设有尾矿库的企业。
第三条尾矿库的建设与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五条企业职工对一切损害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除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外,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尾矿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生产;开展尾矿库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第七条对尾矿库安全作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尾矿库安全管理
第一节尾矿库管理
第八条企业经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