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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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条例
幼儿园安全工作是一项长久性基础工作,它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及社会稳定。为确保幼儿在园健康成长,特制定东甸子小学幼儿园安全条例。
一、指导思想:立足于常规教育,定位于安全防范,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安全管理
1、普及安全常识,家长接送幼儿离园时教师要把孩子亲自送到家长手中,坐车的孩子要亲自送到车主手中,住宿的孩子交到邵老师手中,把每一个孩子都安全送走教师方能离校。
2、活动课必须严格按大纲要求,精心备课,严密组织,严禁教师中途脱堂;坚决禁止放羊式体育活动。
3.幼儿户外活动时,老师要在场,指导幼儿自我保护的方法,确保幼儿活动安全.上下楼梯教师要亲自管护,做到有次序,切不可放任,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拉,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4.教师要经常检查活动器材的性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凡因教师违规上课而造成的伤害事故一律由教师本人负责.
5.教育幼儿不随便吃零食,注意饮食安全.
6.必须坚持考勤制度,缺席须有家长签字的假条或电话.幼儿中途离校时,必须经过老师同意,不允许他人随便带领,如父母有事委托他人来带领,必须写好委托书,带好身份证,老师方可放行。
7、下班前严格检查教室内水、电及门窗关闭情况,杜绝事故发生.
8、不得翻越校墙、
校园安全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安全工作条例。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依法处理校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要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学校主要领导、年级主任、教学服务中心、生活服务中心主任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组长对全校安全工作负责;副组长负责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传达、落实上级和学校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年级主任对本年级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学服务中心主任对所负责的功能场室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生活服务中心主任对住宿师生及食堂安全负责;上课期间的安全由上课老师负责;值日行政对其值日时间内发生的
教科室工作条例
为了贯彻《教育法》中关于加强教育科研的精神,增强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搞好教育科研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使学校教育科研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以适应教育现代化,创一流教育,培养跨世纪人才,特依据《江苏省教育科学机构暂行工作条例》、《常熟市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开展教育科研,是深化学校改革,办出学校特色,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保证。要重视教育科研,并在科研工作中提高师生的诸种素质。
第二条 要把教育科研列入教师的考评内容。
第三条 教科研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论的指导下,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中一些带普遍性、实践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实践,运用科学方法,探索教育规律,指导教育实践,推动教育改革,提高各类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并对完善和发展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论作出贡献。
第四条 开展教育科研要坚持三性:(1)群众性参与;(2)应用性研究;(3)多样性提炼。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教科室与教导处、总务处并列,教科室为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学校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仅供参考!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及师生安全教育是幼儿园的一项长久性基础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及社会稳定.为确保幼儿在校园中安全成长,特制定以下安全条例:指导思想:立足于常规教育,定位于安全防范,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一、安全教育
1.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2.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程》,《条例》为主要学习内容,提高依法执教的自觉性.
3.广泛宣传,加强专题教育.通过广播,健康教育课,开展安全教育;定期对班主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通报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宣讲消防,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防患知识,
4.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幼儿法制教育
5.狠抓养成教育的落实,提出具体要求,防止因违规行为造成的园内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
把严抓细管作为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硬功夫来抓.
(一)确保交通安全
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家长接送幼儿来离园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玩耍逗留,节假日外出须有父母带领.
(二)确保运动安全
1.体锻,活动课必须严格按大纲要求,精心备课,严密组织,严禁教师中途脱堂;坚决禁止放羊式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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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
【章名】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严禁在污染区
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慢性传染并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
共青团工作条例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W∙G1004-04
共青团工作条例
为了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公司共青团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特制定本条例。
1.基本任务
1.1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2 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1.3 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1.4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1.4.1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1.4
共青团工作条例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w∙g1004-04
共青团工作条例
为了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公司共青团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特制定本条例。
1.基本任务
1.1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2 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1.3 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1.4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1.4.1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1.4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W∙G1001-04
党委工作条例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体制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央及地方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1.党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
1.1公司党组织隶属公安县机关工委领导,处于公司政治核心地位,并依法开展活动。
1.2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委批准,公司设立党委,在下属部门(子公司)设立党支部.
1.3公司党组织根据结构的变化和党员变动情况,及时相应调整公司内党组织的设置,保证党组织体系的健全。
1.4公司总部及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直属公司党委领导;跨省,市(自治区)的公司(子公司)的基层党组织或党员,原则上挂靠当地党组织;股权高度分散的子公司一般可由当地党组织领导。
2.党组织内部机构
2.1在上级党组织指导协调下,征求公司董事会意见后,公司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高效精干原则设立内部机构。公司党组织可设立党的委员会,纪委检查委员会。
2.2党的委员会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党委员会设党办(可与行政、人事部门合署办公。)
2.3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w∙g1001-04
党委工作条例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体制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央及地方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1.党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
1.1公司党组织隶属公安县机关工委领导,处于公司政治核心地位,并依法开展活动。
1.2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委批准,公司设立党委,在下属部门(子公司)设立党支部.
1.3公司党组织根据结构的变化和党员变动情况,及时相应调整公司内党组织的设置,保证党组织体系的健全。
1.4公司总部及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直属公司党委领导;跨省,市(自治区)的公司(子公司)的基层党组织或党员,原则上挂靠当地党组织;股权高度分散的子公司一般可由当地党组织领导。
2.党组织内部机构
2.1在上级党组织指导协调下,征求公司董事会意见后,公司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高效精干原则设立内部机构。公司党组织可设立党的委员会,纪委检查委员会。
2.2党的委员会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党委员会设党办(可与行政、人事部门合署办公。)
2.3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