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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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是如何制定并且加以实施的呢?下文是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最新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 省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 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 省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创造性贡献的公民和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单位。
第六条 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是在广东省辖区内研究开发,或属我省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是如何制定并且实施的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最新全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 对同一项目授奖的个人、组织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活动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单位。
第四条 省科学技术奖是省人民政府授予个人或者组织的荣誉,奖励证书不作为确定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二章 评审标准
第一节 省科学技术最高奖
第五条 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的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仍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在我省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累计达5年以上,为科技进步和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所述“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
韶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韶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工作,保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质量,制定了韶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韶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韶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工作,保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质量,根据市政府颁发《韶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韶关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119号) 》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贯彻落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产学研合作,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 市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和若干学科(专业) 评审组,负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工作。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 市科学技术
最新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制定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下称奖励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以下称国际科技合作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努力造就和培养世界一流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一线创新人才,加速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第四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
年度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年度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哪些内容?那么,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年度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年度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一
为认真组织实施《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奖励办法》(芙蓉发[20xx]19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成立区经济发展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相关领导任正、副组长,区政府办、发改局、科技局、监察局、财政局、商务旅游局、文体新局、审计局、工信局、统计局、政务中心、CBD办、金融办和各街道(园、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发改局,发改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设立综合审核组,由发改局牵头,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为组成单位。
2、工作职责:区经济发展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经济发展奖励政策及实施细则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负责向区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工作,提请审议批准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区经济发展奖励政策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考核考评、组织协调、综合汇总;负责年终总结表彰工作的筹备。综合审核组负责对奖励申报对象的申报指标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并报领导小组复审。领导小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我国现有科学技术奖励法律制度在社会科学奖立法级别、申报程序和奖项设置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科技奖励法律制度作用的发挥。下文是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欢迎阅读!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人民政府设立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在本省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应当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方针,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第四条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省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省科学技术奖分为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每两年评审1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3人。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评审1次,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
海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有效使用和严格管理科学技术奖励基金,激励为我市科技进步做出贡献的单位和科技工作者,推动科技事业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下文是海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海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一、科技奖励基金的来源
(一)从1998年起由市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100万元;
(二)坚持自愿的原则,不搞摊派,由各企业单位自愿赞助,金额不限;
(三)广泛接收社会各界人士(包括港、澳、台胞或华侨)的捐赠。
二、科技奖励基金的用途
主要用于奖励对我市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
三、科技奖励基金的奖励范围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认定,科技成果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具有市级以上的技术水平,且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列入市科技奖励的范围。
(一)每两年评一次的海口市科技进步奖的获奖者;
(二)完成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的应用技术成果或自选课题的科研成果的市属单位或个人;
(三)市内各种所有制企业、各行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市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
(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且能迅速转化
深圳市宝安区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深圳市宝安区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区临时救助工作,保障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和《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结合宝安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临时救助的范围
(一)户籍困难居民:
1、低收入家庭,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户;
2、遭受自然灾害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
3、遭受交通意外、疾病、火灾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家庭;
4、不属于低收入家庭,但家庭有长期患病者或在校学生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5、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非户籍低收入居民:
持有宝安区居住证,申请时在我区连续工作生活一年以上,且申请前连续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超过一年,因重大疾病、突发意外造成困难,医疗自费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非户籍低收入居民。
第三条 临时救助的原则
(一)救助户籍困难居民为主,特别是以救助原籍困难居民为主的原则;
(二)临时救助与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其他专项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三)救急救难的原则;
(四)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
(五)遵守计划生育优先救助的原则;
(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临时救助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做好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广西科学技术奖的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次修订)》(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广西科学技术奖的四个类别奖项(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评审、授予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 广西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维护广西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广西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同一项目授奖的公民、组织按照贡献大小排序。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广西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的完成人员。
第五条 广西科学技术奖所授予的公民、组织,是指在桂的公民、组织,或与在桂公民、组织合作的其他地域(含港澳地区)的公民或组织。
奖励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所称“国家机关各级管理职能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界定。
第六条广西科学技术奖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公
关于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授予“多光子纠缠及干涉度量”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髓系白血病发病机制和新型靶向治疗研究”等41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硅衬底高光效GaN基蓝色发光二极管”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农产品黄曲霉毒素靶向抗体创制与高灵敏检测技术”等65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高效环保芳烃成套技术开发及应用”等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5000万吨级特低渗透—致密油气田勘探开发与重大理论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