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奖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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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励范围
第二条 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 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 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 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 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 通过国家或某某、某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 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某某、某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 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某某、某立项的。
第十条 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 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 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某某部级科技进步奖,给予XX0元奖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励范围
第二条 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 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 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 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 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 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 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 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 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 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 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
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励范围
第二条 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的。
第三条 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技术创新奖的。
第四条 利用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获得有关基金的。
第五条 对围绕与公司经营发展有关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进行改良革新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第六条 对公司经营发展有影响并给公司带来实际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或者获得发明奖的。
第七条 通过国家或省、市级产品技术鉴定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 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省、市重点新产品认证的。
第九条 科技成果获得国家或省、市立项的。
第十条 围绕科技成果,给公司带来经营性或管理性资质的。
第三章 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 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给予3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给
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在推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科技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公民。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自主创新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加速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原则。
第三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受理、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奖励设置及奖励
第四条市科学技术奖是由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府奖励。市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为市科技奖)分为三类:
(一)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
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中取得了有创造性的重大的科研成果或专利技术,第五条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是指在市行政区域内。对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工作者个人进行的奖励。
(一)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次评选1-2名。
(二)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由市人民政府市长签署。
(三)对获得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六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奖励教学成果推进教学改革。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应该如何制定?下文是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欢迎阅读!
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鼓励教育工作者进行教育教学的研究和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对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己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重庆市教学成果奖。
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学成果项目,可申请重庆市教学成果奖
(一)全国首创或市属先进;
(二)经过两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效果。
第五条 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第六条 重庆市教学成果奖由成果持有单位或个人按照下列程序申请:
(一)高等学校教学成果项目,由所在学校择优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二)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学成果项目,由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择优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三)中等职业技
2016秋教育教研成果奖励办法
一、成果的认定
由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评定和认定,以证书、样报刊或文件为准
二、教研成果奖励办法
1、优质课、说课奖
国家级xx元 省 级1000元;市 级600元;
县 级300元; 镇 级:100元。 校 级50元
2、优秀论文、叙事、案例、课件奖
国家级1000元 省 级500元;
市 级300元; 县 级200元;
3、教师荣誉奖
国家级:500元;省 级:300元;市 级:200元;
县 级:150元;镇 级:100元校 级:50
4、教学、教研作品发表奖(教育新闻、文学作品参照此标准折半计算)
国家级:400元;省 级:200元;市 级:100元 县 级:50元;
5、辅导学生奖(含奥赛、小发明、绘画、作文竞赛、才艺竞赛、英语能力竞赛等活动,辅导学生作品
教师成果奖励制度
教师在指导学生中成绩突出,奖励作如下规定:
1、体育获市、县级团体前三名,指导老师分别奖:
3000元XX元1000元
2、体育获市级个人前三名,指导老师分别奖:
800元 600元300元
3、参加省市教育系统学科竞赛学生前三名指导老师分别奖:(艺术作品参考执行)
1000元800元600元 400元 200元
4、 参加县教育系统学科竞赛学生前三名指导老师分别奖:(艺术作品参考执行)
200元 100元 50元
5、教学教育成果获国家、省、市教育部门奖励分别奖:(获政府奖加倍,教师参加县以上竞赛获奖参照执行。)
全国 3000元 XX元 1000元
省XX元 1500元500元
市1000元500元300元
县 300元 200元150元
6、教师论文在国家、省、市各级正式报刊、杂志发表及获奖分别奖励:
500元 300元 200元
7、教师作品或学生作品指导老师,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上报,学校给予稿费二倍奖励。
以上获奖凭文件、证书、样稿为准进行奖励,团体、个人不重复计算。
如何申请科技成果鉴定?
如何申请科技成果鉴定?
1、根据计划任务来源,由第一完成单位按隶属关系,向有权组织鉴定的地、县(市)科技局申请鉴定。哪一级下计划,由哪一级鉴定,同一科技成果只能鉴定一次。
2、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填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要在“申请鉴定单位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签属意见应明确申请鉴定理由。
3、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的初审工作,初审部门在15天以内决定是否同意推荐申请上级鉴定,并在“主管业务部门意见”栏填写推荐鉴定的理由并盖章。初审部门有权让申请单位补充有关材料和提供原始证件。
4、计划任务下达部门在”任务下达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计划外项目此栏不填。
5、市科技局科研管理科对申请鉴定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的复审工作,并在15天以内作出是否同意受理鉴定或向上级推荐申请鉴定的意见。如同意鉴定,应由主管领导签字,确定鉴定形式、鉴定日期、鉴定编号等。
6、申请鉴定时间:每年科技成果鉴定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
国家科委关于发送《科技成果鉴定规程》的通知
国科发成字[1995]0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第19号令发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明确规范科技成果鉴定操作规程,现将《科技成果鉴定规程)发送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科技成果鉴定规程》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三日
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
(国家科委 1994年12月)
为了贯彻执行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第19号令发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正确理解《鉴定办法》的有关内容,规范科技成果鉴定的操作程序,特制订本规程。
一、科技成果鉴定的一般原则 (一)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 (二)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目的是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
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为认真贯彻“两全”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充分调动广大教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成果的教师,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
一、各校在语文、数学、书法、美术、文艺、第二课堂等学科单项,学生在街道办事处、区及以上各项竞赛获奖给予指导者奖励。(单位:元)
奖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
街道办事处40302011
区80604020
杭州市1201108040
省16014012060
全国XX8012080
团体加倍,凡优秀奖视作同级三等奖,不重复计奖。不是教育部门组织获奖的只计荣誉,不发奖。读书征文同级加倍。现场书法、美术、作文、数奥按同级三倍奖。
二、区学科抽测及格率、优秀率达到区常模,奖给年级学科组参加抽测的有关教师每位每项1000元;街道办事处学科抽测及格率、优秀率达到常模,奖给年级学科组参加抽测的有关教师每位每项200元。
学校抽测年级组奖励合格率、优秀率及优秀提高率、合格提高率第一名任课教师80元,第二名任课教师60元。由于试卷原因,提高率为负数的奖负数最少的一、二位,以学科始接收成为为标准。(区、街道学科抽测奖励在学校奖励的基础上另加。区、街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