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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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新年献词
日月恒行开新元,天地轮常又一春。聆听过辞旧的钟声,沐浴着新年的曙光,告别硕果累累的,拥抱充满希望的。我们向全国法院干警及其家属致以新年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和人民司法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诚挚的问候与祝福!
刚刚过去的XX年,在岁月长河中不过一瞬,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途上却镌刻下新的历史标注——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法治的号角,让13亿中国人迎来法治的春天!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年来,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成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跨越的强大武器。
XX年,人民法院走过的每一步都坚定有力: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司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新年献词
日月恒行开新元,天地轮常又一春。聆听过辞旧的钟声,沐浴着新年的曙光,告别硕果累累的XX,拥抱充满希望的XX。我们向全国法院干警及其家属致以新年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和人民司法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诚挚的问候与祝福!
刚刚过去的XX年,在岁月长河中不过一瞬,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途上却镌刻下新的历史标注——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法治的号角,让13亿中国人迎来法治的春天!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年来,xx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成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跨越的强大武器。
XX年,人民法院走过的每一步都坚定有力: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审判执行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归谁抚养问题如何处理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归谁抚养问题如何处理的批复wad();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87年6月11日(87)浙法民他字19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加拿大籍华人姜伟明与中国公民陈科离婚一案有关子女归谁抚养的问题,经研究,我们认为,对该案审理中涉及的外籍华人离婚后子女抚养的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见。鉴于姜伟明、陈科之子陈宇(现年12岁)过去主要由其母姜伟明抚养,本人又坚决表示不愿随父陈科生活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处理意见,即根据有关政策法律规定,陈宇以仍由其母姜伟明抚养为宜。此复Ajust();
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该无效的情形主要考虑了出租方出租的房屋权属是否获得相关国家机关批准,也就是房屋本身存在的合法性问题。无效有三种情形: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2、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同时又做了除外的规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了相关部门批准的,也就是权属完整的,租赁合同有效。
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续租。承租人的义务按合同要求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
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
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该无效的情形主要考虑了出租方出租的房屋权属是否获得相关国家机关批准,也就是房屋本身存在的合法性问题。无效有三种情形: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2、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同时又做了除外的规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了相关部门批准的,也就是权属完整的,租赁合同有效。
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续租。承租人的义务按合同要求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
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确定对当事人延期付款处罚标准问题的电话答复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辽法(经)请〔1990〕60号“关于如何确定对当事人延期付款处罚标准的请示”收悉。经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答复如下:
对1989年新的银行结算办法实施以前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延期付款问题,仍旧按1977年银行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对延期付款单位处以每日按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计付赔偿金。
此复
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对当事人延期付款处罚标准的请示 辽法(经)请〔1989〕60号
最高人民法院:
1989年4月1日新的银行结算办法颁布实施了,同时意味着1977年银行结算办法的失效。这样就给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工作带来一个问题,即1989年银行结算办法取消了对延期付款单位处以每日按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计付赔偿金的规定。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加工承揽合同条例》中均有“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条款。今后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述四类合同纠纷案件时,对延期付款单位应如何计付赔偿金、一方当事人未按法院判决规定的日期给付货款如何处以罚款等问题,大致有两种倾向性意见:
一是1989年银行结算办法中没有对延期付款单位
人民法院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广大干警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质量效率、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执法形象,结合我院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假,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办法及批准权限:工作人员请假不满一天者须经所属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者,经所属科室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院长批准;三天以上者须经院长批准。庭室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由院长批准。
4、请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者,要有书面请假条,批准人在假条上签字有效,假条交政工科记录考勤。
5、请三天(含三天)以上病假要有医院病假证明,否则不予准假。
6、请假者应在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准假后补办手续。
7、所有请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假期,不得无故超假。请假人员到岗后,应向原批准领导销假。
8、不按规定考勤的庭室,取消其评先资格;事假超过20天,病假超过30天,旷工超过3天,迟到、早退超过50次的个人,取消全年评先资格;事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50天,旷工超5天,迟到、早退超过60次者,不得参加年度考核(法定假期除外
人民法院书记员聘任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任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十二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聘任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聘任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纪律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履行书记员职责。
本条所指的书记员职责,是指《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书记员职责
人民法院书记员聘任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任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十二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聘任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聘任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纪律
第三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履行书记员职责。
本条所指的书记员职责,是指《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书记员职责
人民法院副院长述职报告
述 职 报 告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
(2006年3月1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于2000年12月任***市***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2003年5月任副院长。按照院党组的分工,我先后协助院长分管立案(审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办公室和书记官办公室工作,2005年下半年我的分管工作调整为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和书记官办公室。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着重就2003年担任副院长以来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述职:
一、以司法公正为职责,不断提高审判业务素质和法官职业道德素质
(一)、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努力使自己的审判业务知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1、坚持刻苦自学。除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和认真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专业培训、续职培训外,长期以来我还养成了每天看书阅报的习惯,其中对《人民法院报》、《四川法制报》、《人民司法》、《四川审判》、《当代法官》等报刊中凡涉及法学理论、审判实践等方面的报导、研讨文章和案例分析等都要进行重点阅读并结合审判实际进行思考,同时对涉及自己分管业务方面的文章进行剪辑并分类保存,将其作为指导审判业务和自己审判案件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