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服务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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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租赁合同
存货方: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_________。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_________。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
仓储服务合同
作为物流服务创新中的一种,仓储服务创新能够有效提高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竞争力。对于仓储服务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仓储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仓储服务合同范文1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仓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
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委托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
实践中,委托合同与雇佣合同不易区别,而委托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定性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
一、委托合同的相关概念和特征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396条也有类似明确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
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都要为完成工作付出一定的劳动,但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雇佣合同的标的是受雇人提供的劳务本身,雇用人按照受雇人的劳动质量或者数量或者时间支付报酬,只要受雇人付出了劳动,雇用人就须支付报酬。雇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有组织领导关系,受雇人在完成工作中须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指挥。雇佣合同的受雇人在完成工作中致人损害的,雇用人也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这意味着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获得承揽人劳动的成果,而不是完成劳动过程,并且承揽人只有在交付工作成果后才能取得报酬,换句话说承揽人的劳动没有成果可以交付,即使付出了劳动也不能获得报酬。
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组织领导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致人损害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责任,与定作人无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对于在工作期间承揽人因工作导致他人损害的,由承揽人承担责任,定作人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解释第9条规定,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导致他人损害的,由雇主
仓储服务合同
存货人(甲方):_________
仓管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
仓储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仓储货物名称,存货地点,租用面积
1.1货物名称:
1.2存货地点:
1.3使用面积:平方米(大写:佰平方米)注:指建筑面积。
第二条:仓储租金,装卸费用,合同期限及结算等
2.1仓储租金:每月每平方米/㎡/月(大写:元/㎡/月)
2.2装卸费用:整箱进出。
2.3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2.4结算方式:现金或转账。
2.4.115号前结算当季仓储费。
2.4.2乙方应按合同结算时间交纳仓储费。如超期将收取滞纳金,按每天千分之伍。
第三条:货物管理
3.1乙方货物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应正确合理使用房屋及实施,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设施损坏则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赔偿损失。
3.2库房的内部防火防盗措施由乙方负责,如消防检查达不到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整改。
3.3乙方应严格遵守环保、消防等规定,不得进行违规及污染环境的工作,
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制度执行,如因违反造成的后果则有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应提供24小时,不分节假日的全天候服务。保证乙方货物随时出入库。
4.1.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货物损失由甲方负责。
4.1.3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与劳务合同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三种不同合同,只有劳动合同在《劳动法》中有相应的规定,而且规定也非常简单,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根本就没有法律做出明确规定,只能根据有关民法理论进行判案,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三类合同的认识易产生偏差,雇佣合同 劳动合同。本文试图对这三类合同进行辨析,以期对这三类合同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一、概念不同
(一)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实际上,作为劳动合同的定义,上述规定是非常简陋的。其主要问题在于没有对劳动关系进行定义,没有讲清楚劳动关系的特征。正是由于这样简陋的定义,才使人们常常分不清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任何定义,都应指出所要定义的对象的特征,根据这些特征,可以确定对象的内涵和外延。但是,《劳动法》这一规定,却不能实现这一目的。这一定义,对合同的主体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对客体和内容没有明确描述。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种定义,可以使人对买卖合同的概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不会同其他合同混淆。劳动合同所定义的劳动关系,其前身就是民法中的雇佣
雇佣合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怎么样的呢?和小编一起阅读吧!
一、问题的提出
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发〔20xx〕11号)的规定,劳务合同纠纷是放在“第四部分、债权纠纷”中之“合同纠纷”中之“劳务(雇佣)合同纠纷”,而劳动纠纷时放在“第六部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中之“劳动争议”,这就需要在司法实务中区分什么是劳务(雇佣)合同,什么是劳动合同。
二、雇佣、劳务与劳动合同的含义
(一)雇佣合同
雇佣,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服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1]。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专家建议稿中的定义,“雇佣合同是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482条,《瑞士债务法》第319条第一项,《德国民法》第611条,《日本民法》第623条,都对雇佣合同作出了规定。
由于存在反剥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国民法没有正式定义雇佣合同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
仓储服务合同范本
作为物流服务创新中的一种,仓储服务创新能够有效提高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竞争力。仓储服务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仓储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仓储服务合同范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以自有库房、办公室等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货物,并提供办公室供乙方办公使用。乙方已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现场实地勘察,乙方确认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建筑完好,符合本合同约定,并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载明的仓库、办公室面积由双方共同测量。
1、地点: _;
2、库房面积:_ 平方米,分别为 号仓库;办公室 间,分别为: 。
3、临时面积:以《临时面积确认表》为准,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只允许一次增减调整。
4、附属设施包括:电、水设施 。
5、甲方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库房应安全、卫生、干燥、整洁;
5.2、库区道路和库区外围的主要干道应平整、畅通、便利;
5.3、库房高度最低内高空4
合作开发合同和技术联营合同的区别
合作开发合同和技术联营合同都涉及一定的技术,但是二者是有区别的。
合作开发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共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就其合同涉及的技术一般是在订阅合同时双方都尚未掌握的,不是一项成熟或基本成熟、直接可以使用的技术。而技术联营合同则是一方当事人以技术为邮资,与另一方当事人签订的联合生产经营的合同。这里的技术一般是一方当事人已经掌握的,可以直接用于生产实践的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技术。
合作开发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与开拓未知的技术领域、解决新的技术课题紧密联系的。所以合同中应对风险责任、技术成果的分享与使用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技术联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则重点体现在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经营风险上。
在实践中,对于合同约定对一方当事人投入的非专利技术或专利技术进行合作开发的,应具体分析该技术的工业化程度及开发的含义,一般不应作为合作开发合同对待。
什么是合作开发
合作开发,是以合作各方共同参与为前提,《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指出“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工作,”它也是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