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工作规则和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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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实现公司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管理局党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议事原则
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坚持维护中央的权威,自觉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马列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决策问题,努力把中央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同公司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结合,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项目的投资、重大资金支出使用,在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由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常委同志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
公司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实现公司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管理局党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议事原则
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坚持维护中央的权威,自觉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马列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决策问题,努力把中央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同公司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项目的投资、重大资金支出使用,在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全局性、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由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常委同志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并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不靠,勇于负责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主任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根据内容需要,可召开扩大会议。请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也可邀请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三条 主任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第四条 主任会议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根据需要,主任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第五条 主任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
第六条 主任会议的议题,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一府两院”提出,办公室收集汇总,由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会前征求其他各位副主任的意见并提请主任会议确定。
第七条 主任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八条 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⑴拟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草案,决定全年各阶段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⑵依据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提出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决定列席人员和旁听人员。讨论需要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决议、
区委工作规则
为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好地发挥区委集体领导的作用,促进区委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区委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一、职责
(一)区委职责
中共卫东区委是全区的领导核心。区委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全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区委的职责主要是:
1、对全区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通过法定程序使区委的主张成为人大的决议或政令。
3、向区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
4、在全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织。
5、组织、协调本区的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动员、组织全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任务。
(二)全委会职责
全委会在区党代表大会期间是区委的领导机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区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全区的工作。其职责是:
1、对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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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工作规则
为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好地发挥区委集体领导的作用,促进区委决策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区委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一、职责
(一)区委职责
中共卫东区委是全区的领导核心。区委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全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区委的职责主要是:
1、对全区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通过法定程序使区委的主张成为人大的决议或政令。
3、向区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
4、在全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织。
5、组织、协调本区的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动员、组织全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任务。
(二)全委会职责
全委会在区党代表大会期间是区委的领导机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区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全区的工作。其职责是:
1、对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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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
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省加快皖北及沿淮部分市县发展座谈会、市委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及全市经济工作调度会精神,学习江苏宿迁市沭阳县、宿城区解放思想、发展经济、招商引资、真抓实干的经验,回顾总结2010年工作,认真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10年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全力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开创谯城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现在,我代表区委常委会向全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0年以来工作回顾
201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速实现谯城崛起为主题,紧紧围绕区委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确立的“五个主要领域的突破”和“九项重点工作”,狠抓1358条年度岗位责任目标落实,艰苦创业,锐意创新,奋勇创优,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好势头,巩固了社会稳定和谐的好局面。
(一)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区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区委常委会抓牢发展第一要务,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一步明确了经济发展思路和战略重点,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
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
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市委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的决策行为,提高科学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议事与决策范围
(一)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宜昌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意见。
(二)对经常委会审定的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以及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年度安排方案、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作出决策或向市人大提出决策建议。
(三)对常委会确定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以及事关全局的重要政策、制度进行审议,作出决策。
(四)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五)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讨论拟提交党代表大会审议的有关文件。
(六)选举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
(七)对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奖励 (不含相关部门颁发的单项奖)、处分决定进行审议,予以确认。
(八)对常委会提名的镇(街办)党政领导班子
区委常委会创建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把区委常委会建设成为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学习型领导班子,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中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区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区委常委会领导班子整体素质、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目标,把区委常委会率先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并带动全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加快建设宜商宜居的现代化滨海新城区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创建目标
区委常委会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全区各级各类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委常委会学习制度,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区委常委会领导班子的学习,着力形成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成为真学善学勤学的模范,使区委常委会领导班子
信访工作区委常委会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区划调整后,我区曾出现信访量大幅度上升的局面,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2004年10月份以来,信访局面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我区的信访形势有所好转,但从总体情况来看,仍非常严峻。2004年10月至2005年1月,我区群众来访311件次1833人次。集体上访82批次1453人次,其中越级访20批次436人次。个人上访229件次380人次,其中越级访50件次79人次。(一)信访问题分布情况。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工资、社保问题195件次1135人次,占受理总量的62.7%和61.9%;二是企业改制问题40件次347人次,占受理总量的12.9%和18.9%;三是农民土地问题34件次201人次,占受理总量的10.9%和11%;四是城市建设问题27件次50人次,占受理总量的8.7%和2.7%;五是拆迁改造问题10件次66人次,占受理总量的3.2%和3.6%;六是其他问题5件次34人次,占受理总量的1.6%和1.9%。受理群众求助电话737件,其中城建环保问题449件,占受理总量的60.9%;优抚救济问题75件,占受理总量的10.2%;劳动人事问题51件,占受理总量的6.9%;
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某委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的决策行为,提高科学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议事与决策范围
(一)研究贯彻落实中央、某某委和宜昌某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意见。
(二)对经常委会审定的全某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以及全某财政收支预算年度安排方案、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作出决策或向某人大提出决策建议。
(三)对常委会确定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以及事关全局的重要政策、制度进行审议,作出决策。
(四)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五)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讨论拟提交党代表大会审议的有关文件。
(六)选举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
(七)对常委会作出的有关某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奖励 (不含相关部门颁发的单项奖)、处分决定进行审议,予以确认。
(八)对常委会提名的镇(街办)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