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
“辽宁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相关的资料有哪些?“辽宁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辽宁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福建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
目前我国林权改革正在进行,这将有利于对林权制度的研究和完善,反过来林权制度的研究和完善也为林权改革提供理论依据。下文是福建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福建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林权登记行为,加强林权管理,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林权设立、变更、消灭,以及依法将林权进行抵押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本条例所称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
第三条 林权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依法登记的林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四条 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同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省属国有林场经营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以及使用国家所有的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向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二)设区的市行政
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
公益林生态效益市场补偿作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一种新类型,能有效的利用市场手段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筹集资金,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是政府补偿的有效补充。下文是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益林,是指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体功能,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定,经批准公布并签有公益林保护协议的森林、林木以及宜林地,包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
公益林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公益林。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公益林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划定、严格保护、适当利用、合理补偿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益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保障资金投入,将公益林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职责。
乡(包括镇、街道办事处,
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
著作权法承担着保护著作权和促进社会文化、科学事业发展的双重使命。下文是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浙江省著作权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著作权(版权)的行政管理,加强对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保护,鼓励文化创新,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著作权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著作权管理,是指与著作权行政管理相关的管理、服务、指导和保护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版权相关产业,是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产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著作权管理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安排、落实著作权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有利于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作品对外传播和文化交流,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保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新闻出版、文化、广电、工商、公安、海关、科技、教育、财政、外经贸、信息产业、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著作权的相关管理工
长春房产登记管理办法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下文是长春房产登记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长春房产登记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房屋登记包括所有权登记、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其他登记。
本条例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房地产抵押权、地役权等房地产权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 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房屋登记工作。
市、县(市)房屋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受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房屋登记的日常工作。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房屋登记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统一的房屋登记簿。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房屋登记,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
辽宁省导游词
辽宁省简称辽,位于中国东北地区的南部,是中国东北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区的重要结合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辽宁省概况导游词,欢迎参考!
辽宁省概况导游词篇1
辽宁概览
辽宁位于我国东北地区南部,南临黄海、渤海,东与朝鲜一江之隔,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是东北地区唯一的既沿海又沿边的省份,也是东北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门户。
全省国土面积14.8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长2292公里,近海水域面积6.8万平方公里。已发现各类矿产110种,保有储量列全国前10位的有24种,其中硼、铁、菱镁等矿产储量居全国首位。
全省地形概貌大致是“六山一水三分田”,地势北高南低,山地丘陵分列东西。辽宁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适合多种农作物生长,是国家粮食主产区和畜牧业、渔业、优质水果及多种特产品的重点产区。全省有14个省辖市、100个县(市、区),总人口4271万人。
行政区划
辽宁简称辽,取辽河流域永远安宁之意而得其名。解放战争期间,辽宁地区曾先后建立过辽宁省、安东省、辽南行署、辽吉行署(部分地区)、辽北行署(部分地区)、热河省(部分地区)等行政区划。
建国初期,辽宁分为辽东、辽西两省及沈阳、旅大、鞍山、抚
辽宁省概括导游词
辽宁省是中国东 北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区的重要结合部,也有很多有名的旅游景点,吸引了大量游客去参观旅游。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辽宁省概括导游词,希望大家喜欢!
辽宁省概括导游词篇1
辽宁省(Liaoning Province)简称辽,位于中国东北地区的南部,是中国东北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区的重要结合部。地理坐标处在东经118°53′至125°46′,北纬38°43′至43°26′之间,东西端直线距离最宽约550公里,南北端直线距离约550公里。辽宁省陆地面积14.59万平方公里,占中国陆地面积1.5%。陆地面积中,山地面积8.72万平方公里,占59.8%;平地面积4.87万平方公里,占33.4%;水域面积1万平方公里,占6.8%。海域面积 15.02万平方公里。其中渤海部分7.83万平方公里,北黄海7.19 万平方公里。辽宁省共辖14个地级市、57个市辖区、17个县级市、19个县、8个自治县。省会沈阳市。
辽宁省海岸线东起鸭绿江口,西至山海关老龙头,大陆海岸线全长2178公里,占中国大陆海岸线总长的12%,岛屿岸线长622公里占中国岛屿岸线总长的4.4%。近海分布大
企业著作权管理办法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企业著作权管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
企业著作权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企业作品的创作、保护、使用和管理职责,规范作品的使用,保护企业无形资产,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鼓励员工创作的积极性,规范和加强著作权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之著作权,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以及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获得保护的著作权。
第三条 企业的著作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合同制员工、临时工,下同),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企业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著作权的管理,增强员工著作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六条 本企业的著作权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利于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下文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企业名称定义
企业名称(CORPORATE NAME)与自然人名称相对,企业名称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属于一种法人人身权,不能转让,随法人存在而存在,随法人消亡而消亡。法人在以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合同、抵押货款时需要使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必须经过核准登记才能取得。 民法通则将作为人身权的法人名称权与作为财产权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权相提并论,并且都允许转让,恐怕是混淆了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本质区别。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及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 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
辽宁省家庭装修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辽宁省合同监督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的有效证明(产权证书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证书登记号):_________
2.装饰施工地址: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包工包料)。
6.工期:
自____
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
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究竟是怎样的?是怎么实行的呢?下文是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 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任务是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 火葬,改革土葬,摒弃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提倡文明 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是殡葬管理的领导机关,应 切实加强领导,支持主管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协调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宗教、卫生、国土、财政、侨务 、交通、劳动、人事、新闻、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方面 部门的关系,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第四条 各级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施殡葬管理工作。其主要 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规 章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二)制定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
(三)领导和管理殡葬管理所、殡仪馆、火葬场、 公墓等殡葬单位;
(四)处理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城乡 基层组织,应对本单位或本辖市的人员进行殡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