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20年继续教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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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大家知道怎么有效进行会计档案管理吗?今天就让小编来告诉你们把!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最新版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四条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
陕西省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国家为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而对会计人员进行的综合素质教育。下文是陕西省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陕西省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xx〕1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陕西省范围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会计人员继续
学校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附件:
x学校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修订稿)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继续教育的管理,按照鼓励学习、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改革形势和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继续教育范畴为:职工参加工作后,通过各种形式接受的、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为目的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和专业学习等。为鼓励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的涌现,将职工经学校批准后参加学习、考试,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种资格、资质、技能证书等,纳入继续教育管理范畴。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册职工。
二、报 考
第四条 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政治表现好,具备规定的基础学历以及学习、考试要求的其他条件。
参加脱产学习提高学历的职工,除要求具备基本条件外,在本校工作时间应为三年以上。
第五条 凡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职工,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职工继续
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使之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的要求。下文是档案管理办法,欢迎参阅。
档案管理办法一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员工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引进的员工的档案一律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管理。
(一)原始档案:员工入司时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员工转正后调入公司管理。
(二)新建档案: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学历、职称变化、历年考核等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
(三)电子档案:员工的姓名、年龄、婚姻状况、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毕业学校、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岗位、职务、合同期限等情况通过电子信息系统的形式所形成的记录。
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授权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引进的员工的档案由各分(子)公司人资科管理。
第三条 人事档案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分管或指导,该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具体负责操作和管理,并对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全权负责对各公司、部门人事档案的监督考核。
二、人事档案的建立
第四条 新建人事档案收集范围
由人力资源
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本科教学工作是我部的中心工作之一,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档案材料,记录了本科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也体现了我部对本科教学的思想和方法,是衡量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标志,是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是基础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我系本科基础课教学工作档案的管理,根据我校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科基础课教学管理办法。
本科教学工作档案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的领导下,由教学秘书、教研室、实验室分工负责管理。
具体办法如下:
一、本科教育教学档案实行三级管理
1、一级:学校集中管理和利用的档案。
2、二级:基础部集中管理和利用的档案。
3、三级:各教研室、实验室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对教研室、实验室工作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各教研室、实验室集中统一分门别类进行保管和利用。
二、基础部本科基础课教学档案实行分工负责制
1、应明确教学主任、教学秘书主管档案工作,负责本部门基础课本科教学档案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将本科教学档案工作落实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
2、基础课本科教学秘书负责本单位形成的教学档案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好本单位的二级档案,并提供利用。
3、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的积累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将公司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档案管理内容:公司将规划、方案、各级文件、内部规章制度、董事会、股东会及重要会议材料、人事资料、信用材料、合同、工资档案、学习材料、发言材料、技术资料、设备资料、各级报告、荣誉证书、土地、房产资料等具有可查性或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各部门内部形成的文件、规定、资料等应主动整理好提交公司档案室存档,以便备查,整理事记等。
2、档案登记:档案室建立档案登记簿,将所有档案详细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存档者须在登记簿上签名,方可将资料入档,否则档案管理员不予接受。
3、档案的查阅:
(1)任何人查阅档案,如需在档案室内短时间查阅可不打借条;如需在档案室之外查阅使用,必须打借条方可借给。每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五天。
(2)公司各部门经理及相当于此级别以上管理人员查阅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员直接办理查阅手续。其他人员需查阅档案时,必须有本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书面证明,方可到档案管理员处办理查阅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证明方可查阅。
4、档案的保护:
(1)查阅者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2)严禁擅自翻印、抄录、拷贝、转借,更不得遗失。如确实需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试题及答案
还在为会计考试苦恼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经典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会计人员教育试题答案——考试科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单项选择题
1 财务会计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如计划、总结、法规、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 )。 同时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有选择的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2 会计档案的来源主要是( )。 政府部门
立档单位的管理部门
立档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 财经高校
3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是( )。 1999年1月1日 20xx年1月1日 1998年12月31日 1998年1月1日
4 凡是具备单独会计核算的单位,都会形成会计档案,这是会计档案特征中的( )。
连续性 严密性 多样性 普遍性
5 以会计核算组织机构为标准,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的方法是( )。 会计年度分类法 会计形式分类法 会计类型分类法 会计机构分类法 6 对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的部门是( )。 档案部门 会计部门 行政部门 办公室
7 会计凭证进行分开组卷的时间依据是( )。 按月组卷 按年组卷 没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的声像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贰条 本公司的声像档案是指本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声像 档案一般由录单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母片)、照片(含底片)等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 声像档案是本公司全宗的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声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 收集范围
1.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声像资料;
2.各级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声像资料;
3.本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声像资料。
4.涉及本公司和邮电系统权益的声像资料。
5.其它单位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声像资料。
6.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五条 收集时间
1.声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立档部门其它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2.档案部门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体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第六条 收集要求
1.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
婚姻档案管理办法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下文是婚姻档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婚姻档案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
第一条 为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第三条 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
(一)及时将办理完毕的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齐全完整;
(三)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水平;
(四)办理查档服务,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告知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放地;
(五)办理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工作。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含复婚、补办结婚登记,下同)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者《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
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1、财务(包括内部核算财务)要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整理,装订成册或立卷后送公司档案室存档。存档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核对、清点数量无误并签署存档记录表后,档案管理员方可给予存档。存放会计档案的档案柜必须双锁开关,钥匙由主管会计和财务经理各持一把(不同锁)任何人经批准后方可查阅财务档案,必须由主管会计、财务经理共同开锁,由主管会计妥善保管,严防失火、损坏、丢失。
2、公司内部任何人员调阅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外来人员调阅或复制档案,要凭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
3、档案销毁,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档案部门共同鉴定,由总经理批准后由主管会计与财务经理共同监督。销毁的档案须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4、会计人员变动,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并由财务经理或主管会计监交,填写移交清册,并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5、主管会计须设置会计档案管理记录簿,档案收发调阅等事项要及时登记,出纳人员不能兼管会计档案管理。
6、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发生,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凭证,是记帐的依据。会计帐簿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簿籍,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