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体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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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体式的选用
公文体式的选用,也就是公文文种的选用。公文体式的分类,为公文体式的选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公文体式的选用,将借助公文体式分类的引导来达到准确无误的地步。但公文体式的选用,并不因此就变得轻而易举了。公文体式的选用要遵循一定的规律。我们只有先探出这些规律并能熟练地加以正确、有效地运用,而后才能走向准确无误选用的峰巅。
(一)认清公文体式以文种为中心的诸种关系。
要准确选用公文的体式即文种,必先认清公文体式以文种为中心的诸种关系,将文种发生联系的“关系网”揭示出来,把握文种运行规律。在公文写作中常常发生文种错用的情况,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不明白这张以文种为中心的“关系网”的存在。
第一,文种有与材料、内容的完全一致关系。这一点,凡合乎规范的公文都具备。这是把握文种运行规律与文种选用规律的基本点。为了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社会管理工作对公文效用需求日益提高的趋势,公文分化出来了许多不同职能的文种,这些不同职能的文种因而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材料、内容,而不同性质、特点的材料、内容反过来也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文种。什么文种有什么职能、表达什么内容材料,什么内容材料归有什么职能的文种来表达,都有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如党的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指示用于对
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
一、 仲裁协议及其分类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和意义
仲裁协议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自愿达成的将他们之间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一种协议。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石。
1.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获得管辖权的基础。仲裁是一种民间的纠纷解决方式,其本质特征在于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仲裁机构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并不当然地享有管辖权,只有当事人约定将他们之间发生的特定纠纷提交某仲裁机构以仲裁解决,仲裁机构才能获得对该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的仲裁管辖权,这种约定的表现形式就是仲裁协议。因此,当事人要想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仲裁解决,其前提条件是他们必须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没有管辖权,当事人欲获得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裁判只能向法院起诉。从这个角度来看,仲裁协议使仲裁机构获得了对特定事项的管辖权,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获得管辖权的基础。
2.仲裁协议是排除法院管辖的前提条件。在我国,民事诉讼是解决当事人之间民商事争议的最主要方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以说,我国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享有当然的管辖权,只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公文的催办
催办,指对公文承办过程所实施的督促与检查的活动,即对公文办理决策执行情况的反馈信息,防止办文的迟缓与延误,促进公文效用尽快而有效地实现。
催办工作通常是由本机关的文秘部门(人员)负责催办,此部门负责一个机关文书工作的组织与运转,是各种信息的枢纽,能从整体上全面系统地把握机关各项管理活动,有助于发挥公文催办工作的作用。针对特别重要公文,也可由各级领导人亲自负责。
1.催办不仅仅指公文承办环节的催办,作为一项监督检查机制而设立的控制环节,催办工作应包括对收文拟办、批办及承办等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只是承办工作一个环节高效完成,拟办、批办等环节却延误、拖拉,仍然无法确保整个公文办理的及时、高效;只有公文办理的所有环节都作到科学、合理、及时、准确,才能保证整体高效、经济。因为公文办理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系统,是各个环节之间彼此关照、相互联系的统一体。
2.催办工作是有特定的对象的,并不是所有的公文都需要催办,需要催办的公文有:上级领导、本机关领导交办的事项或需要办复的公文;同级或其他不相隶属机关要求答复与办理的事项;下级机关的请示;会议决议中需要办理落实的重要事项;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重要事故、事件、人物等专案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公文的查办
查办,指对重要公文的实际内容全面落实、办理的核查。督促控制的活动。
(一)查办的性质
查办与催办都是对公文办理进行督促检查,在督办的目的、方式方法等方面都具有一致性,但二者也有不同,主要在于:
1.督查内容不同,催办是对需办理的公文或有明显时限要求的公文的办理的督查,主要针对公文办理中拟办、批办、承办等各个处理程序是否履行,每一个程序是否按照公文的处理时限办理按时完成,侧重于办理“时限”和“程序” 的检查、催促;而查办主要针对承办环节,是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重要公文的正文信息内容的具体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的全面的督查,应实事求是地查办大事、要事或大案、要案,侧重于确保公文精神得以贯彻实施而产生的“实效”。
2.督查方法不同,催办由文秘部门(人员)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法催促各部门及时处理公文;而查办除了可以使用催办的方法外,通常由领导人授权专门人员(可以是文秘人员,也可以是其他人员),针对专门事项,组织专门力量,调查研究,认真核查、督查该事项的贯彻执行经过和状况,检查结束之后,应向其领导部门或领导人如实反馈督办过程和结果。
(二)查办的具体方法
1.立案,即确定哪些公文所涉及的事务处理的结果应作为核查的对象,指定或
公文的格式
一、发文机关 发文机关应当写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如:“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山东省委”等。 二、秘密等级 秘密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其秘密等级的书写位置一般在正文的左上角。但是,并不是所有公文都要划分等级。 三、紧急程度 紧急文件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其书写位置与密级相同。如果一份公文须同时注明紧急程度和秘密等级,一般将紧急程度写在秘密程度等级的下面。 四、发文字号 公文的发文字号,是为了便于登记、分类、保管和查询。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三要素组成。例合,“国发[1994]3号”,其顺序不能颠倒。年份必须用方括号括起来,不能略写。如果是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机关代字的确定,要科学、清楚、易解,并且不要与其他机关发生混淆,一般均由领导部门统一规定。党政机关的代字多为“人发”“人政发”;职能部门的代字常为“**字”。 五、签发人 签发人在下行文和平行文的文面上般看不到。上报的公文,应当在首页注明签发人的姓名。如:上行文的报告、请示就应在发文字号的右边,由主管领导签署姓名,以示对文件的负责和批准。其书写
公文意见的范文_公文意见的内容
作为一种公文文体的意见,它的内容涉及现实工作中重大的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有可行性的充分论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的关于公文意见的范文,仅供参考。
公文意见的范文1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6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模式的要求,现就本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转变职能、平等合作
牢固树立平等意识和合作观念,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分工合作。政府负责政策制订、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和指导服务,社会资本承担项目建设、运营和维护。政府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和PPP项目的监管者。
(二)风险分担、利益共享
合理分配风险,原则上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
公文的批复格式
公文是工作中常常需用到的,那么公文的批复格式你知道多少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公文的批复格式的更多详细讯息吧!
公文的批复格式
1、 标题
由 “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如:
关于同意核销呆帐贷款的批复
关于同意你校赴美国考察的批复
深圳市编办关于市直机关生活服务中心等单位“八定”方案的批复。
2、正文
一般由引据、主体、结语三部分组成。
引据:主要引述下级机关行文标题和来文文 号。必要时还可以引述来文要点。
主体:针对请示的内容,作出明确的答复,即同意或不同意。如不同意要尽量写明理由,以便下级机关接受。
3、结语
结语提出希望、要求、限定条件和说明。
一般用“此复”或“特此批复”等惯用的结束语。
有的叙述完批复事项全文自然结束,不再用“此复”。
公文批复格式范文篇一:
xx市xx区人民政府
x政批[20xx]第3号
关于组建xx集团的请示的批复
实业总公司:
你公司[20xx]1号文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公司组建xx集团,特此批复。 xx市xx区人民政府
xx年x月x日
(盖章)
主题词:机构 组建 批复
送:区财贸部、区经委
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xx年x月x日日印发
公文批复
公文的处理时限
1、特急件:随到随办。 2、急件:一天内处理完毕。 3、普通件:三天内处理完毕。 4、超过处理时限的文件,由秘书室催办。 5、各级审核人员及会签人员均无原则在公文签呈上签名,并标示日期,以明确责任。
公文函的写法
一、函的概念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在适用的内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如要求下级机关函报报表、材料、统计数字等。此外,函有时还可用于上级机关对某件原发文件作较小的补充或更正。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二、函的特点
(一)沟通性。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二)灵活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文关系灵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二是格式灵活,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主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较灵活自便,也可以按照
公文处理的特点
公文处理活动是公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公务活动在性质上既具有相同性又具有差异性,公文处理活动的特殊性体现在它的严肃性、辅助性和应用性。
(一)严肃性
公文是国家管理的工具,它是为解决国家或集体的事务而制定存在的。公文处理活动是国家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因而无论在其内容、作者的身份,处理的质量和国家利益的安全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也就是高度的政治性、权威性、周密性和机密性。
首先,公文的内容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公文处理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公文处理的服务对象是事关社会整体的政治统治,公文记载和表达的是法定作者的意图,政治上必然服从它的法定作者,因而这种活动责任重大,需郑重严肃,来不得丝毫的马虎懈怠。
其次,公文的作者必须是法定的,具有权威性的。公文不是个人的作品,“公文姓公”,是社会组织的产物。公文的作者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或其代表。在公务联系中,必须以法定的名义行文,“名正”则“言顺’,“言顺”则“事成”。法定作者的职能身份,赋予了它在公文处理活动中等同的权威,超越了自己的权力与义务范围,
其公文或处理活动就为无效。
第三,公文处理活动要讲究必要的周密性。公文处理是一个环节众多、参与人员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