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计划生育条例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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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是20世纪中国进行的最伟大的社会改革试验之一,对中国社会,特别是乡村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政府会实行不同的乡村计划生育管理措施。下文是甘肃计划生育条例,欢迎阅读!
甘肃计划生育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和住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采取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落实奖罚措施,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
2017年鼓励高学历者生三胎
孔维克委员建议在国内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他说:“让所有夫妇都能生育两个孩子,不光单独家庭可以,公民都应享受二胎这种相同的生育政策,从而形成人口结构比例的良性循环。”
生育调节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生物等因素的影响。控制人口数量手段多,较容易;但调整人口结构手段较难,因为调整人口结构比控制人口数量用的时间更长,而且城市的夫妇由于生存竞争压力大,反而好多人不结婚或结婚不愿生孩子,生孩子更不愿生二胎的也大有人在。孔维克委员呼吁,为了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和子孙后代的幸福,应尽早重视人口的结构比例调整,在“单独”家庭允许生二胎的基础上,适时实行有关生育二胎的鼓励政策,从政策和机制上保障我们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
2020二胎计划生育个人工作总结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指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20xx年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决定开始实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并适时出台完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这一提法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20xx年7月17日,是第26个世界人口日。国家卫计委在通报了我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情况。我国总人口仍然保持增长,已达13.68亿人。而在全面放开二孩方面,卫计委首次透露,正在抓紧制定相关规定。[1]
20xx年10月,中共xx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今年四月份我有幸来到了xx社区这个和谐的大家庭,我知道这里即将成为我的另一个家。如今的我已经是这里的一员了,我感觉我已经深深爱上了这个夕阳红映衬下的社区。
有人说当你从事一行你喜爱的工作就会觉得时间飞快,的确是这样,不知不觉到了年底,来到这里已经快一年的时间了。回顾我这一年的工作,我受益良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从事社区工作我一直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一直将理论学习
2020二胎政策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指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20xx年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决定开始实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并适时出台完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这一提法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20xx年7月17日,是第26个世界人口日。国家卫计委在通报了我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情况。我国总人口仍然保持增长,已达13.68亿人。而在全面放开二孩方面,卫计委首次透露,正在抓紧制定相关规定。
20xx年10月,中共xx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今年以来,xx公司计划生育工作在厂计生委的领导及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厂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以狠抓基层、夯实基础为重点,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厂计生委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本公司一年来的工作
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哪些内容?那么,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xx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xx年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 根据20xx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
2020年辽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0年辽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将单独二孩政策调整为全面二孩政策,同时对婚假、产假作出修改,能够享受10天婚假和158天产假的从曾经的晚婚晚育人群扩大到所有人群。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xx年辽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仅供参考。
20xx年辽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不用审批
我省将单独二孩政策调整为全面二孩政策。草案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2】 三种情况拟可生三孩及以上
草案对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条件作出规定,主要包括三种情形:
一、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一个以上子女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病残儿的。
需要说明的是,依法收养的孤儿、残疾儿、弃婴不计算为生育子女数,送养的子女计算为生育子女数。
另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1999年4月6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XX年9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XX年11月28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XX年5月29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在本省的公民。
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执行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依法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公民实行计划生育享有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下文是最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欢迎阅读!
最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法人。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全社会都应当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再生育
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五)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一)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
解疑《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为帮助大家了解《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解疑《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本市从何时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2、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决定》规定,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怀孕后,应当向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也就是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只进行生育服务登记,不要求审批。
3、《决定》对生育假有哪些规定?
《决定》删除了有关晚婚晚育奖励的内容。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农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