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办法 细则 规定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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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和制度的区别
细则多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 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下文是细则和制度的区别,欢迎阅读!
细则和制度的区别:制度
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准则,目的都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构成
诺斯认为“制度是个社会的 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他将制度分为三种类型即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这些规则的执行机制。正式规则又称正式制度,是指政府、国家或统治者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程序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的政治、经济规则及契约等法律法规,以及由这些规则构成的社会的等级结构,包括从宪法到 成文法与普通法,再到明细的规则和个别契约等,它们共同构成人们行为的激励和约束;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世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及意识形态等因素;实施机制是为了确保上述规则得以执行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制度安排中的关键一环。这三部分构成完整的制度内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内容
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
工勤岗位竞聘办法细则
篇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事业单位内部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20xx〕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是指事业单位内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竞争择优产生岗位人选的方法。
第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适用本细则。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竞聘上岗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竞聘上岗应当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
第六条 竞聘上岗应当以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条件,采取适应单位以及岗位特点的办法,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 竞聘范围
第七条 事业单位组织竞聘上岗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 规模小、人员少、由主管部门集中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范围内联合组织竞聘上岗。
第八条 事业
员工抚恤规定及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者,其抚恤依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前条所称因公死亡,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执行职务发生危险,以致死亡。
2.因出差遇险或疾病,以致死亡。 前项所称执行职务的认定,依劳工保险"因执行职务而致伤害"审查准则。
第三条 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的规定办理外,并按其年资与现支基本薪资数分别核给一次抚恤金,其支给标准如下:
1.因公死亡者依劳基法第59条第4款的规定办理。
2.基本薪资数(基数)而后每满一年加发半个基数,但最高以30个基数为限。
3.以上年资十足计算,停薪留职期间以中断计算。
第四条 员工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致死亡者,除照前条规定的标准给恤外,得叙明事实呈请总经理另行核恤,酌给3-10个月以内基本薪资的特别恤金。
1.明知危险奋勇救护同仁或公物者。
2.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3.于危险地点或时期,工作尽忠职守者。
第五条 员工因公死亡或在职死亡,除依本办法给恤外,另给2个月基本薪资数的丧葬费。
第六条 员工于特准病假期间内死亡时,依因公或在职死亡的规定请恤。
第七条 自杀或其他败德行为致死亡
年度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年度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哪些内容?那么,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年度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年度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一
为认真组织实施《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奖励办法》(芙蓉发[20xx]19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成立区经济发展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相关领导任正、副组长,区政府办、发改局、科技局、监察局、财政局、商务旅游局、文体新局、审计局、工信局、统计局、政务中心、CBD办、金融办和各街道(园、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发改局,发改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设立综合审核组,由发改局牵头,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为组成单位。
2、工作职责:区经济发展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经济发展奖励政策及实施细则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负责向区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工作,提请审议批准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区经济发展奖励政策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考核考评、组织协调、综合汇总;负责年终总结表彰工作的筹备。综合审核组负责对奖励申报对象的申报指标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并报领导小组复审。领导小
山东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在八项规定之前,中央政治局明确提出,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下文是山东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山东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精神和近期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切实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二、扎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调研不决策;改进调研工作作风;完善省委联系点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轻车简从。
三、减少会议提高效率。减少会议;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实效;降低会议成本。
四、精简文件提高质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五、禁止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作风,从严要求自己,到基层自觉做到“五个一律”。
六、反对搞形式讲排场。省委要带头简化接待工作,严格要求和监督各地做到“十不”。
七、控制和规范出访活动。合理制定年度出访计划,严格控制出访陪同人员,出访时不搞迎送。
八、改进规范新闻报道。减少简化会议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原则,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
九、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
司机管理规定制度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
从业人员抚恤规定及办法
第一条 依据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39条的规定订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公司编制内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抚恤除法令别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伤的抚恤 从业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一时不能工作者,除由本公司或劳保局负担医药费外,治疗期间按月给予全数本薪,但以24个月为限,逾期得予停薪留职12个月内或命令退休。 第四条 死亡的抚恤 从业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包括患职业病死亡)者,按照其服务年资及最后月份本薪给予恤金,其支给标准依下列各款的规定但最低不得少于4万元,最高不得超过12万元。
(一)服务未满5年者一次发给40个月本薪的恤金。
(二)服务满5年以上,每满一年增给一个月本薪的恤金,但最高以发给28个月为限。 第五条 特别恤金 从业人员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致伤或死亡者,除照第三、四条规定办理外,并得由厂处主管叙明事实,呈总经理或董事长另行议恤,依最后月给本薪,酌情给予44个月以内的特别恤金。
(一)明知危险奋勇救护同仁或公物者。
(二)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强暴者。
(三)于危险地点或时间工作尽忠职守者。
第六条 在职死亡的抚恤 从业人员在职死亡(非因执行职务)者,按照
消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卫生是现在人们十分关注的话题,那么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找来了有关消毒管理办法实施的细则。
最新版消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消毒工作及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消毒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卫生主管机构依照《消毒管理办法》负责本系统的消毒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消毒技术规范,对生产、经营和使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进行消毒效果的监测管理。
军队、铁路、交通、民航的卫生防疫机构承担本系统内的消毒监测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 国家对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简称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消毒服务和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的所有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
员工上下班遵守细则管理规定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加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
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五)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
2.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 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
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
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
教学常规定期检查制度
一、备课检查制度
每学期分别在期中、期末组织教研组长,检查教师备课,明确本学科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备课内容要有教材分析,目的任务,具体要求,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进度安排,要有集体备课,集思广义,做到教学目标、要求、重点、难点、深度、广度力求统一,每授课要写出“教后感”要体现新课改的教学理念。学校领导经常深入教研组,进行督促和检查,定期检查教案和教学笔记。通过检查,对于在备课中创造性的应予以表扬,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并提出改进意见,定期举行教案展览和评比,以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二、作业批改制度
作业批改必须及时,一般情况下作文必须在下次作文前一天批好发给学生,最迟必须在下次作文前批改好,其他作业应在作业交后两天内或下次上课前批好发出。各科作业批改的份量和方法及评分标准,按学校规定做。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整洁的完成作业,教师要及时检查,对无故缺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不做、抄袭、马虎的要重做。教师都应有专们的作业批改记录,将学生作业中重要错误随时摘记,发还作业本时要对全班学生进行作业情况的评讲,鼓励进步,指出缺点,如能达到教师的规格,应给予“优秀作业标志”,以示鼓励。
三、课检查制度
为优化课堂结构,提高课堂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