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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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 党支部在每学期结束时或开学初,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学期来的主要工作;开学初,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新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 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 支部新学期工作计划要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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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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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 坚持民主选举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党的干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 一、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任期内,支部书记、副书记缺额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补选,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补选,必要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委员缺额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员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名单,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委员会,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经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
党支部常用工作制度
一、 民主议事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成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委员之间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委员要自觉、模范地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二、 “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并视情随时召开。
三、 谈心制度。支部与党员谈心不少于一次,谈心面达100%。通过谈心活动,了解党员的思想,掌握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 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注重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性和针对性,注重实效,不断提高质量。要及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负责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组织生活会要以诚相见,坦率交换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
市安监局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局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党支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紧紧围绕业务工作中心和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工作。对本支部的重大决策和管理举措,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对党员发展、党员干部奖惩等重要问题,必须按规定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
二、“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的重要组织生活制度。“三会”,就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就是按时上好党课。具体内容是: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布置工作,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吸收新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二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讨论、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保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
党支部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党员干部队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任务更好的在中心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的教育培训制度
(一)政治学习
1、主要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重要思想。
(2)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重大决议、重要文献。
(3)上级重要文件精神。
(4)重要法律法规、某场经济知识和房地产相关业务知识。
(5)廉政建设有关准则、条例、规定和案例。
(6)某委、某政府及局委党决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人民日报》的各种社论、评论员文章、系列谈等。
2、学习方式
(1)个人自学;(2)分组专题学习、讨论;(3)参加专题辅导讲座、报告等党课教育;(4)观看电影、录像等电化教育;(5)参观交流,实践活动;(6)党校学习、专项培训等。
3、保障措施
(1)通常每周三晚上为集中或个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若因工作需要,可临时调整学习时间。
(2)政工科负责于每季度向各党小组下发学习计划,提前准备学习材料,并明确学习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方式。
(3)每年
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最主要的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必须把思想政治工摆在非常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认真把工作做好。
1、要经常分析和解决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党组织要经常调查、分析、研究群众的思想情况、情绪、要求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经验、问题、发展趋向等,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更新观念,搞好继承、改革和创新问题;党组织应当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指导工作的开展。
2、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计划,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工作目标、措施和办法,制定出合理的工作方案,党、政、工、团密切配合,共同进行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此外,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行督促检查是领导思想政治工作重要的一环。既可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使得工作落到实处,又可以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带动全面,促进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向前发展。
3、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建立党支部委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深入到群众中去做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4)党支部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情况